今天的天气不错,云层中透了微弱的日光出来,即不强烈也不刺眼,而是略带暖意。
身边孩童欢快不已的打闹声渐渐将余欢从回忆的漩涡中拉了出来。
她本就是面朝盛寻的,这会儿一抬眼就撞上了他的视线。
盛寻整个人是呆住的,就像突然中了一个亿的彩票,完全是太高兴的缘故。
他也带着口罩,可这会儿呼吸有点急促,有点儿透不过气来,便摘了下来。
自发现小姑娘不记得自己的那天起,他最想的便是她可以记起。
但他从未说出来过,因为记得更好,不记得也没关系。
这种靠强求也不一定得得来的事情他不求了,只要人还在身边就好。
下一瞬,他毫无征兆地就拉过余欢,抱住她,“真好。”
记起来,真好。
余欢发现他的意图后的第一个动作是将手伸直,把糖葫芦给保护好了。
听见了这似庆幸的一句后,她用空着的那只手拍了拍他的背,“对不起啊,我该早点记起来的。”
谁能想到,曾经以为的天命,会是人为。
盛寻抱得很紧,“不怪你的,如果当初我没出国——”
其实当年出国,盛世安也是为了让儿子得到更好的治疗。
再者,盛寻当时是昏迷不醒的,根本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去向。
这些余欢并不知道,也无从得知。
她打断他的自责,“也不怪你的。
再说了,现在我们不是在一起了吗?”
盛寻松开她,既是承诺也是决心,“嗯,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余欢赞同地点头,“是的是的,所以,”她递了一串糖葫芦给他,笑问,“吃糖葫芦吗?”
盛寻不怎么想吃,但还是立刻接过,“好。”
看着手里的糖葫芦,余欢突然就想起了,家里的冰箱里一直备着的山楂和各种水果。
并且,她还发现了好大一摞的竹签。
认识盛寻以后,她最不缺的零食就是糖葫芦了。
而且以前小姨不让她吃的量,她也全给补回来了。
这样想着,她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
但很快又落了下去,她抬头看盛寻,眼里有可惜,有自责。
“那张优惠券,好像被我弄丢了。”
她记得搬去小姨家后,并没有看到过那个小瓶子。
话题转得这般突然,但盛寻还是毫不费力地接住了。
“没关系,我可以再给你一张。”
小姑娘立刻就笑了,眉眼弯弯,“好~”
随后,他们就朝那棵树走了过去。
这棵树已经在这儿生长了很多年了,光枝干的数量都能用繁多来形容。
这会儿,两人是面对着树干站的。
余欢抬头看上方的积雪,只觉得此刻和初见那年的场景相差无几。
同一地点,不同时间,兜兜转转,还是他们。
之后,二人在公园里逛了一圈,边走边吃糖葫芦。
在两串都进了余欢的肚子后,他们才离开公园。
回家前,他们去了趟离家不远的那个超市。
因为,他们刚才决定今晚要吃火锅!
请问,有什么比在火锅店里吃火锅更开心的事吗?
有!
那就是在家里吃火锅!
盛寻和余欢此前并没有在家里煮过火锅。
所以今天,上至煮火锅的器材,下至被煮的食材和配料,他们全部买了个遍。
俗语有云,想要吃得好,前期准备少不了。
两个人是四点多回的家,但直到七点半才将所有食材和蘸料捣鼓好。
忙了一下午的他们早就饥肠辘辘了。
但在闻到食物的香味后,内心便只剩满足了。
盛寻坐在了小姑娘的边上,因为方便给她夹菜。
两个人的蘸料都是自己配的,余欢的那份加了白芝麻。
她吃东西一向小心仔细,可不知何时右边的嘴角处竟沾了一粒芝麻。
许是位置不怎么敏感,她没能感觉到,也看不到。
但盛寻一个侧头就看见了。
随即,他手就伸向她,声音轻轻,似在蛊惑,“先别动。”
余欢吃得正欢,还未感觉到他的手在靠近就听见了声音。
顿时,她就转过了脑袋,反应过来后便不动了,嘴巴里嚼东西的动作也停了,但喉咙不自觉地滚了一下,将东西给咽了下去。
然后就这样,任由他的手指落在她的嘴角。
他左手的大拇指指腹碰到她脸时,她觉得有些痒,旋即不自在地低咳了一声。
岂料,盛寻将芝麻粒取下来后,还给她看,似是证明他的想法很单纯。
余欢咳的声音有些大了,她也很单纯的……
然而,下一秒她就看见他将芝麻吃了……
吃了!
她脸瞬间爆红,分不清是何缘故,只是咳得也更厉害了。
“你,你……”
盛寻看着她,神情不以为意,语气颇为认真,“节约粮食是传统美德,我们应当自觉遵守。”
余欢呆了一瞬,然后开口,“我知道,可是,唔……”
盛寻看着那张红彤彤的小嘴,一个没忍住就凑了过去。
分开后,他额头抵着她的,“等我一下。”
余欢不自觉屏着呼吸,“好。”
然后盛寻就起身去了书房,书房就是用余欢之前睡的那个房间改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余欢这心里有点小期待。
盛寻的动作很快,她只吃进去一块肉,他就出来了。
他双手背在身后,不知藏了什么。
然后一步一步地朝她走来,在她身旁没有椅子的那一侧站定。
下一秒,单膝下跪。
他将手上拿着的东西举到她面前,是个戒指盒。
余欢完全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买的,见此,满脸惊讶。
盛寻是第一次求婚,难免有些紧张,手滑了两次才成功打开盒子。
没什么花里胡哨的甜言蜜语,他开门见山,直抒胸臆。
“余欢,你愿意嫁给我吗?”
在一起后,他很少会叫她全名,除非是在非常正式的场合。
突然被求婚的人好似突然失了声,只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她突然有点庆幸,还好她刚刚放下了筷子,不然现在肯定拿不稳了!
也没过多久,她就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们,不是已经结婚了吗?”
虽然还没有婚戒。
虽然也没有求婚。
虽然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但余欢一点儿不满也没有,因为她和她喜欢的他,现在的关系已经受法律保护了。
头顶的灯是暖的,打着朦胧的光。
桌上的锅是热的,冒着袅袅的烟。
盛寻的眼是亮的,装着心爱的人。
他语气懊悔,“是我的错,我太心急了,不该那样委屈你的。”
就维持着那样的姿势,他的手开始酸了,但抵不过心里的激动。
“虽然这个求婚不盛大,不繁华,不浪漫,但是,有我,也有你。
你看,你只需要说一句愿意,戒指就会归你,我也会归你,是不是很划算?”
余欢觉得自己碰上了一个好会推销的人噢。
若是她一个不小心,肯定就会被拐跑了。
于是她说,“我愿意。”
因为她啊,心甘情愿被拐跑。
盛寻脸上是笃定的笑,他起身,将戒指给她戴上。
他离坐着的她不近也不远,是刚好弯下腰就能亲上的距离。
这顿饭,二人吃到快九点才结束。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他们吃的一点儿也不少。
余欢便帮着一起收拾了饭桌。
只是将锅碗瓢筷都放进了厨房后,她就遭到了盛寻的“驱赶”。
“宝,你先去洗澡吧,这儿有我就行。”
余欢表示不急,“我才刚吃完呢,要先消化一下才能去洗澡。”
盛寻觉得她说的对,便点点头,“嗯,那你就看着我洗吧,站着也是一种消化。”
余欢:“……”
她突然就觉得自己只配站着。
洗碗机早就买好了,所以真正需要盛寻洗的东西也不多。
她便乖乖地在边上看着了,然后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段话。
“希望多年后的夜晚
我在厨房洗碗餐具
你在客厅里挑选碟片
我拌好一盆蔬菜水果沙拉
你选好一部老旧电影
走到厨房把我抱到沙发上
让我靠在你怀里
而你懒散地靠在沙发背上
我们就看电影
说起话来没有话题
只是说出想说的零零总总
你说这样的日子很安稳
我说时间太快
还想跟你过上几百年”
好像是大学时看见的这段话,那时,她只觉得这样的生活离她很遥远。
如今,她伸手就能轻戳到身边人的手臂,“我们,等会儿看电影吧?”
下一秒,就得了回答,“好啊,你去选,我洗好了就来。”
她想做什么,他便陪着做。
瞧,你终究会碰上那个对的人的。
若是他现在还没出现,那就请先耐心等等,因为他肯定只是在来的路上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余欢挑了部最近新出的枪战片,那场景,那画面,看的她热血沸腾的。
盛寻不是第一次跟她一起看电影,所以也是知道她的爱好的。
于是直到影片结束,余欢才想起来那件大事。
她从盛寻的怀里退出来,急匆匆地跑进了房间。
从衣柜最深处翻出了一套衣服,然后又在外面裹上了一套睡衣才跑出来。
紧接着,她就催盛寻去洗澡,“你先去洗澡吧?”
盛寻不解,“你不是已经拿好衣服了吗?”
余欢面不改色地在沙发上坐了下去,“我不想先洗,所以你去吧?嗯?”
尾音拖长,似是在撒娇。
她这样看上去好奇怪,不过盛寻还是答应了下来,“好。”
洗完澡后,他就躺床上看书去了。
直到,门口出现了个扭扭捏捏不肯靠近的人。
他放下书,坐直了看她,“怎么了?”
怎么感觉小姑娘的脸有些红?
余欢摇摇头,走近了些,规规矩矩地站着,微醺着张脸,“盛寻,生日快乐。
我还没给你生日礼物呢。”
她洗完澡出来时看了眼钟,发现已经十一点半了。
其实她洗澡很快的,就是穿衣服多花了那么一二十分钟……
盛寻觉得礼物这种东西送不送的也无所谓,但既然小姑娘说了,他便问了一问。
“那,是要现在给我吗?”
只是他不太懂,为什么送个礼物小姑娘还要深呼吸。
余欢呼出长长一口气后,点了头,“嗯。”
紧接着,许是因为太热,她就脱了睡衣,露出了里面的那套衣服。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动作有些慢。
而盛寻,则是在看见里面那套衣服时脑子一嗡。
偏偏,那惹得他心脏不规律跳动的人儿,还一步一步朝他走近。
说话的语气有羞有涩,也有期待,“这个礼物,你满意吗?”
…
盛家的长辈们挑了好久的好日子,终于,将盛寻和余欢结婚的日子给定在了这一年的5月20日。
婚礼会在盛家的老宅里举办,得到邀请的人全是盛家的姻亲。
虽然商界想来参加的人很多,但都被盛世安给一一拒绝了。
理由是,这是家事,外人不便参与。
因为温文和盛夏都已经结婚了,所以伴娘的人选便落到了乐茵和汪静芷的头上。
汪静芷好像走的是女强人路线,如今都已经快三十岁了,还是潇潇洒洒地单着身。
乐茵在接到小鱼姐姐的当伴娘的邀请时,差点激动地晕了过去。
好在当时她旁边坐着英姐,后者赶紧给她顺气。
“发生什么大事了?你怎么这么激动?”
乐茵好高兴好兴奋,“我我我、偶像的、伴娘!”
英姐大概猜出来了,“你要给你偶像当伴娘?”
乐茵疯狂点头,“嗯嗯嗯!”
她好想土拨鼠叫啊!
可是现在还在上班,得忍住?_?`
对了,还没回复小鱼姐姐呢。
她赶紧打字,“有空的有空的。”
果然,平常对待偶像时,一定要做个贴心小棉袄,这样才会有被穿上的机会啊啊啊啊!
婚礼当天,余欢是从姑姑家出的嫁。
盛·新郎·寻来的时候,她没舍得让他急,光明正大地就放了水,将被藏起来的鞋子的方位告诉了他。
为此,她还被表姐说了一句。
不过,她不在乎,一点也不在乎。
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很久了。
新婚当晚,两个新人是在老宅过的。
家里的老人们重习俗,该有的礼仪一样没少。
余欢是既觉得新奇又觉得累。
所以当晚,是她领证以来睡得最早的一晚。
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们这个蜜月只度了一周不到的时间。
盛寻有一点点的生气,但拉着小姑娘一起熬了个夜后就没脾气了。
至于生孩子这个问题,两个人的想法都是顺其自然。
但没想到,会这么顺。
同年的七月末,余欢就怀上了,紧接着便迎来了十个月的女王生活。
很巧的是,宝宝是在来年的5月20日出生的。
是个男孩子,盛寻给他取名盛余生。
余欢也很喜欢这个名字,躺在病床上没什么力气地叫着余生。
她没看盛寻,目光全被孩子夺走了。
盛寻就问了一个好蠢的问题,“宝,你是更喜欢余生,还是更喜欢我?”
下一秒,目光就落在他这儿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