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先把案情的经过简单的介绍了一遍。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
“被告人辩护律师,新的鉴定报告你是否已经看过了,有没有什么意见?”
“有的”
金胜早就已经拿到了这个东西,甚至连上面有什么猫腻,都已经了如指掌。
“法官阁下,新的报告上面显示,在魏大勇家中搜出来的5沓钱上面,都验到了属于死者的指纹。”
“但是,请仔细看指纹所在的位置,完整程度以及分布情况。”
“我只能说,不止巧而且相当的规律。”
“咱们可以看一下原先出具的第一份指纹检验报告,然后进行对比。”
“在其中的一张钱上面,魏大勇所留的4个指纹,竟然能完美的避开叶小婉所留的完整指纹,刚好围绕在其周围。”
“甚至连一点点都没有碰到,真巧。”
“另外,新的报告中,大拇指所留的指纹,大小,尺寸,力道的深浅,竟然完全一样,太过于完整。”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这是被人故意伪造的。”
金胜这时候拿出了一份检验报告,继续说道:“我手里这一份,是随机找人进行的测试,共有5人,都属不同的职业。”
“并且其中一个,还是本案受害人叶小婉生前关系比较好的同事。”
“为了更加的精确,我们用了从银行取出的5沓完整百元现金,这与本案中的现金是一样的。”
“他们进行了好几次的实验,每一次都只显示了一个结果。”
“就算是同一个手指所留的指纹,它的留存痕迹都是有细微区别的。”
“绝不会与这份报告中所显示的一样,完全一致。”
“以上的测试,有完整的视频记录,并且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公证。”
“故此,我方申请法庭依据《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将鉴定报告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另外,关于办理此案的警官张云泊,伪造证据涉嫌犯罪一事,请法庭同样依法予以查明。”
“鉴于本案的性质,建议在查实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理。”
金胜说完后,就把一份公证书,以及视频全都交给了法庭助理。
这是两人约好了演的一出戏,为的就是先把张云泊给送进去。
鉴于对方的身份、级别,由法院出面效果更好。
一旦进去了,有些部门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介入调查,金胜等人再把一些东西抛出来,搞不死他才怪。
主审法官嘴角抽了抽,看来传言不假。
凡是金胜接手的刑事官司,送人进去的心一直都在蠢蠢欲动。
上至法官、下至家属,一切皆有可能。
就像现在,很有可能又要解锁新的里程碑了。
真是有点邪门。
特别是自己在对照过两份指纹鉴定报告后,确实如金胜所说的,太完整了。
有些时候,越是精细,越是显得假。
这就叫‘假的真不了’。
“公诉人,对于这一点,你有什么要进行反驳吗?”
迎着主审法官有点殷切的目光,季平信故意装出一副难看的表情说道:“暂时没有。”
两人都已经计划好了,怎么可能还会拆台。
主打就是一个开口质疑,一个放弃抵抗。
不知道这算不算妨碍司法公正。
主审法官有点小小的失望,还以为季平信能挣扎一下子的。
“公诉人,对于被告人辩护律师在1月23日,所提交在微法院上的法律意见书,你是否收到了。”
“收到”
“那你就针对意见书上的内容,先进行补充说明吧!至于这一份新的指纹验证报告,法庭会在庭后进行详细的验证。”
季平信怎么可能听不出来,主审法官连问都懒的问了。
按照惯例,这些点本来是要一条一条的拿出来,让公诉方来一一举证说明,让整个案子的细节更加完善。
法官会依据这些理顺逻辑,再结合证据做出判罚决定。
现在看来,这是对公诉方完全失望了啊!
甚至案件的最终结果,已经可以想象。
他多想大喊一声:“大哥,你今天见到的我,他不是真的我,平时我超勇的....”
但是眼下却毫无办法。
一切为了大橘.......
季平信收拾了一下心情,开口发言道:“在第一次庭审后,公诉方就基于这份法律意见书当中的疑点,让治安局进行证据补充。”
“直到目前为止,主办警官张云泊除了提供新的指纹鉴定意见书之外,还有几份证人证言。”
“首先,是凶器的原先拥有人——蔺志强,他是拆迁区的一户住民。”
“根据其所口供上得知,这把匕首是他在一个10元店里购买的,在搬迁的时候认为不值钱,所以就丢弃了。”
“魏大勇极有可能,是在蔺志强原先居住的房屋中捡到并进行作案。”
“第二个,是在案发当天下午,送叶小婉到达塘中村的一个出租车司机——洪明。”
“根据他的供述,他在10月15日下午行驶至银行门口时,站在路口的叶小婉招手拦车。”
“随即就送她到达了目的地,当时收取了50元车费。”
“他明确的讲述了一个点,叶小婉上车后,就从黑色双肩包中拿出了一件外套,并穿在了身上。”
“之后就一直坐在后座上玩手机。”
“第三份,是案发当天与死者联系过的两个同事其中之一吴永康,所作的供述。”
“他回想起来,在案发的前一天,曾经听到叶小婉说过一件事。”
“说是有一个线人,开口就要30万的线人费,并且能保证新闻会造成很大的轰动。”
“但是为了保密,需要现金交付。”
“所以他猜想,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叶小婉才会在第二天取了30万现金。”
“因为在他的认知中,有些影响力比较大的独家新闻,线人费都是很高的,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一开始之所以没有跟警方说,是他没有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直到警方再次上门进行询问,他才想起来。”
“以上三份证人证言,能够很好的证实叶小婉当天是因为什么事,怎么去的案发所在地。”
“并且,凶器也进行了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