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岁月静好,楚潇前两日就将人参种子泡上,因着种子活力太差,他还耗费了些精神力。
清早闫镇深带着踏雪和大黑上了山,楚潇就趁着太阳不大将已经生芽的人参种子种下。
一共不过十二颗种子,数量着实有些少,楚潇等着它生根发芽,就用精神力催生两颗,让其快速长成,有了种子秋天时再种上一波。
其实他也可以靠精神力种植,这点人参不出一个月就能变成二三十年的老参,到了年底都催成百年的,想想楚潇都觉得兴奋,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可闫镇深并不是很赞同,一颗两颗还可以,只当是运气好在山上挖的,但如果数量太多,难免会让人生出些心思。
怀疑楚潇的身份是其一,更大的可能性是会有不少人进山寻参。
毕竟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有时不确定的危险反而不值一提。
太多人进山,动物会往更深处逃避,以后打猎也会越发困难。
可闫镇深的顾虑可不是这个,而是怕寻参的人找不到人参会心生怨恨,凭什么楚潇找得到他们找不到。
当人产生这种不平衡的心理时,很可能生出我得不到那谁也别想得到的想法。
楚潇倒是能理解他深哥的意思,也是他脱离末世后,安逸生活让他放下了警惕。
他甚至觉得自己现在这脑子都如同一个摆设,好像所思所想都变得异常简单。
楚潇坐在河边一边清洗衣裳,一边思考,他在末世那种恶劣的环境下长大,最大的追求无非就是平稳的生活。
如今家中房子田地都已经置办好,再将他的空间填满以防不测,那剩下的就该是躺平悠闲度日。
其他人想要的大富大贵他并不在意,小富即安则已。
虽说人参还要种,却不用那般心急,催生几颗老参留着有备无患即可,剩下的让它们慢慢长。
要是可以,以后他可以多卖些药材种子,等整个安宁镇的人都开始种药材,那时他再有些什么好东西也不会惹人眼红。
楚潇想着都忍不住笑,还真是有够长远的打算。
过了晌午最热的时候,楚潇又去竹林掰笋子,这种竹笋就得趁着嫩的时候抓紧掰回去,不然用不上几日就会变老。
掰了一背篓楚潇才停手,总是要留下些让其生长,他顺着竹林往河岸处走,前两日抓鱼时采了不少水芹,但有些还小的他没采,这会应该也长了出来。
他想的没错,这会长的正好,很是鲜嫩,他将能采的都采走,这几日太阳越大大,楚潇觉得自己有些上火,吃着水芹正合适。
瞧见水花菜也冒出头,他挑着采了些,想着明日该往西边走走,那边野菜长的更好些。
野菜等真正入了夏就会变老,只能趁着这会能采多少是多少,这可都是储备粮,楚潇是丁点犯懒的心思都不敢生。
楚潇将这片能采的都采回去,这才叫上懒洋洋趴着晒太阳的狼崽往回走。
野菜简单清洗后他再次收入空间,顺带着打了两桶水回去,也就免得闫镇深打猎回来该要忙活这些。
上次抓的鱼,水缸里还有两条,楚潇抓出来刮鳞掏内脏,动作一气呵成很是熟练。
将鱼剁成小块,用盐腌制上,他又将水芹菜拿出来切成段,起火烧火,将水芹菜过水,直接做个凉拌水芹。
水芹菜捞出,烧油放上姜片蒜片几个红辣椒,用热油一淋,一道凉拌菜就完成。
鱼腌制好后,用锅里剩下的油稍微煎一下,加水小火炖上一会,楚潇趁着这个空档切了些豆腐,放入锅里一起炖。
这会无事,他又薅了些草在手里摆弄,编出来依旧是个四不像。
想着这几日某个家伙总是以教他为借口占便宜,就眉头一挑,将那些胡乱丢到一旁。
不过就是些无用的小玩意,他也不是非会不可。
所以当晚闫镇深始终没见夫郎拿着草研究,还好心的帮着去薅了些,不过夫郎看都不曾看一眼,说了句不学了就直接躺下睡觉。
闫镇深轻笑,其实占夫郎便宜,好像也不需要非得找个理由。
狼崽被精心照料一段时日,倒是也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就是开始看皮球越发不顺眼,有事没事就真的把它当成皮球踢。
楚潇将河岸边的水花菜采完,直起身子捶了捶有些发酸的腰。
他习惯性的伸个懒腰,身体向后倾斜,倒是显得肚子愈发大了些。
这阵子他突然饭量见长,还特别容易饿,往常一日三顿,他用自己的小碗顶多吃上一碗半,可最近却要吃三碗。
进了山更是看到什么都想咬上两口,尤其是这水花菜,生吃也是鲜嫩,他采这一会就吃了四五颗。
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不至于胖成这个样子吧?”
突然察觉手下触感不太对,刚才他肚子是不是动了一下。
他正想好好探究一下,就见狼崽对着西边的树林发出低吼声。
林子太密,楚潇并不能看清林子里有什么。
但狼崽这般模样,只有遇到小娃娃和危险时才会表现出来。
要是猛男怕是早就已经跑出来,那就有危险。
楚潇心下一惊,闫镇深说过,西边有狼群,难不成这是被包围了。
他一把捞过跟着汪汪叫的皮球,随意找了棵树荡上去。
正想去将狼崽拽上来,就见林子里出现一个身体粗壮,头阔,身影很大的黑熊。
从卖野猪的经验来看,楚潇觉得这玩意应该能有四五百斤。
都说熊瞎子可以直立行走,要是站起来应该会比他深哥高吧。
正这么想着,黑熊就直立起来用一棵树给自己挠痒痒,胸前的白斑如同戴了一个围巾,看着憨憨傻傻的。
狼崽并没有靠近楚潇所在的树下,而是站在另一边此时低伏着身子,却并未在发出声响。
熊瞎子蹭够树干,前爪落在地面,巨大的身躯使地面仿若都颤了颤。
楚潇坐在树上抱着皮球,一脸的若有所思,这皮毛真厚,要是拿来做褥子得多暖和,就是得用啥玩意能穿透。
都说熊掌与鱼不可兼得,那味道应该和鱼不相上下吧,有点想尝尝。
可是……要怎么杀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