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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注:本篇为《初恋滋味》的续篇,原标题为poison bloke。

理查德正准备离家出走。他其实已经和艾米住了几周,有一阵子没回自己家了,但现在,就算只要他想回来,他的母亲就一定会欢迎他进门,理查德也不打算再见到这栋房子了。

莫里亚很可能想阻止他。实际上,一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她就当即在屋子里暴跳如雷,怒火熊熊燃烧了大半天,但他现在已经成年了,和大家一样是亚历山大的一位市民。她或许是无比强大,但企图逼他就范是一种犯罪。

她并没有因此而惩罚他。理查德在艾米那个怪人扎堆的酒吧里听过一些恐怖故事,说为了能一直控制子女或其他他们“爱着的”小马,有些家伙会强行剥夺亲人所拥有的一切,让他们变得一无所有、只得永远依赖他们。要是莫里亚真打算用让他净身出户的方式阻止他,那他大概就只能去他父亲那里寻求帮助了。

好吧,他现在就在找他爹的路上,不过这并不是因为莫里亚真做出了那种事情,不是——要真是如此,理查德倒更有理由摔门而去了。与之相反,在冷静下来之后,莫里亚并没有直接阻拦他,并没有阻止他把野营用具和各种他觉得有价值的财物都打包带走,而是始终跟在他身后,试图劝他迷途而返。

“我知道,现在看来仿佛情况已经不可收拾,但它会好起来的。”这些话没什么用,但她提到的有些事情险些说服了他。“要是艾米真在意你的感受,那她就不会希望你为她改变自己。”还有什么“我很清楚那是种什么感觉,确实,并没有恐怖得完全无法接受,但你不应该仅仅因为像爱情这样稍纵即逝的事物就如此作践自己。理查德,你还太年轻,不理解这些东西有多么易变。要是不出半年,艾米就转而倾情于另一个女孩了呢?这完全有可能。我只是想让你轻松些,不想让你到时候承受把思想生生扭回正轨的痛苦,仅此而已。”

理查德没被说服:“对不起,妈妈,”打包完自己所有值钱和实用的物件,他说,“但我心已定,再见。不知道是不是永别,我打算离开亚历山大。”

“不会的……”莫里亚自己住了口。她悲伤地注视着他,沉默思索良久,最后叹了口气,走上前去把他拥入怀中。他本以为她这是打算动粗,绷紧浑身肌肉准备反抗,但她的力道并不大。“儿子,多保重。我不知道你究竟怎么想,但无论在外遇到了什么事情,这里都永远为你敞开。”

她的语气很真诚,但理查德绝不会相信她。他挣脱开来,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整场事件中,他的父亲根本就没露过面——乔瑟夫这段时间基本都泡在大学里,研究愈发艰深的魔法问题。在他的印象中,上一次他对理查德的生活产生兴趣,还是他参加他的亲授班级的时候。那是个高级施法培训班,由于他根本没有他父亲那样的魔法天赋,他毫无疑问地得了个不及格。

不过说句实话,到学期末的时候,他就已经不打算及格了。

秘纹很好找。他实验室附近的警示标志最多,基本都是他的亲笔字迹,上面写着“别入”——他写的东西基本都是语死早。不过由于这所学校没有保安,也没有类似的强制安保措施,理查德就直接跟着它们走了进去。

他能感觉到魔力在这间前化学实验室里涌动,高浓度的魔力甚至使这里的一部分桌面和墙壁转化成了某种如水晶般透明的物质,在理查德的印象里,它们应该叫“魔导体(tass)”。秘纹正对着一大块缠在铜线圈里的石英大声咒骂,简直就像它是他的学生一样,身体四周还飘着一大堆塑料棒。看这样子,他貌似是在进行实验,根本没意识到理查德走进了门,于是他先往后退了退,躲避这间实验室里可能存在的法术。那些法术或许也能改变他的身体,但它们并不像毒玩笑那样精细,很可能会让他直接变成一具烧焦的尸体。

在理查德小的时候,秘纹在他面前是那样高大,而他现在却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比他父亲还高了,不过与人类家庭不同,他的父亲并没有显露出丝毫老相。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吗?亚历山大本来也没有哪只小马真的老态龙钟。二十年的时间与小马的寿命相比并不算很长。

“爸,”等到秘纹安静下来、貌似没在使用什么法术后他才开口,“我有件事得和你谈谈。”

这只雄驹气冲冲地扭头看向他,貌似想要发作——但他马上就看到了是谁在说话,一脸的怒火随即变成了疑惑:“理查德,你看不见警示标志吗?这里太危险了,谁都不该来这。”

他忍住了问“那你看不见我现在背着什么吗?”的冲动:他的父亲当然能看见如此明显的背包。他只是不明白它到底意味着什么,因此即便看到了他的样子,他也毫无反应。“爸,我需要你帮忙解决一个魔法方面的问题,亚历山大市没有谁比你更精于此道了。”

“好吧。”秘纹整理了一下他的花呢背心,扯了扯领结,这才坐下问道:“是什么问题?”

“我需要一个永久变形术,”他突然低下头。谈论这种话题的时候他实在没法直视乔瑟夫。“重点在永久。”

“是给一个物体变形,还是给一个活物变形呢?”乔问道,“前者很简单,但后者几乎不可能。”

“怎么会?”但愿他的语气听起来没有那么绝望、那么愤怒,“大家都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法师!要是艾奎斯陲亚的法师能永久改变你,那你给一只小马变形肯定不成什么问题啊!”

“我说的是‘几乎’。”乔瑟夫转身向一大块写字板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拉起写字板,半晌后才找到一片空白区域,开始奋笔疾书。“无生命物体的形态已经固定了,但活物会不断改变。随着时间流逝,这些微小的改变会削弱变形术的效果,最后使它彻底失效。生命都想保持它们的自我,哪怕它们毫无意识,比如是一朵花或者一条鱼,它们也有这样的本能。”

理查德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走到写字板前,不敢踏上任何一块他父亲没踩过的地面。这里有无数机器正在轰鸣,每一台机器里都蕴含着无与伦比的能量,他都不敢想象要是他意外触动了哪一台,它会怎样对他还以颜色。“不过我知道该怎么办。”他的父亲继续说道,“从理论上来说,你得欺骗这个生物,让它认为它生来就是如此,这有点像……骗葡萄藤爬上墙壁,类似这样。这比喻还行吧?”没等他回答,他就再度开口,“不过,这种法术非常困难。它是动态修正法术(dynamics)的一个实际应用,我还没有掌握。能使用这类魔法的小马我只知道一只。”

他从书架上飘下一本老旧的地理年刊。他快速翻页,在一张南半球的地图上停下,指着上面的一个点说:“她就在这。”

“这地方叫……南极洲。”理查德轻声说,“我只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听说过它,阴天说那里有企鹅。除此之外,我再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想都没想起过。”

乔无所谓地耸耸肩:“大概是有企鹅吧,但那里还有一只天角兽,是种……非常强大的魔法生物。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是比我更擅长魔法这种技艺。她肯定还在那附近——自我调试好魔力感应器时起,她就一直没离开过那里。”

“你怎么知道她是‘她’的?要是她从来没离开过那里,那你肯定不可能见过她……”

乔又耸耸肩:“我知道她是雌性,只是因为天角兽好像都是雌性,至少是在艾奎斯陲亚——那里的雄性生物似乎只想颠覆世界,夺走他们想要的一切,所以,她才很有可能是只雌驹。”

“而她可以给我变形?”理查德压低声音问道,“永久性的?可不能只持续几个小时啊。”

“可比那长多了,动态修正法术又没难到那种地步……好吧,还是挺难的。话说回来,你打算给什么东西变形啊?”

理查德没有回答,而是上前拥抱他的父亲。也许这就是最后一次了。“我能把你的地图带走吗?”没等他答应,他就把这两页从书上扯了下来,开始向门外走去。“再见,父亲,谢谢你给我的一切。”

他毫不意外地发现秘纹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穿过街道,很清楚自己一路上吸引到了无数异样的目光,大学附近尤其多。他和艾米的经历在传出去之后立刻成为了亚历山大市的一大笑柄:没错,在这样一个所有人都变成了外星生物的世界中,性取向不同寻常算不得什么重大谈资——但为之使用魔法还是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底线,而毒玩笑的名声还相当差。

过不了多久,我就再也不用管你们怎么想了。理查德假装没听见他们的风言风语,假装没听见他们正在绘声绘色地谈论的是他如何在不久后就被抓了个现行,又如何被莫里亚好好“治疗”了一番。

最后,他走到那栋廉价公寓门前,几周来他就在这与艾米同居。今天不是艾米的工作日,因此这就是理查德最后一次说服她的机会了。

一个星期前,他肯定会直接走进门去,但他现在却重重敲了敲门。这场经历同样让艾米伤得很深,她恐怕不会再愿意让他不请自入了。

片刻之后,艾米顶着刚睡醒的鸡窝头、挂着眼袋打开了房门。很明显,她比他的父亲有眼力多了,因为她脱口而出道:“她把你扫地出门了?”

“不是,”他答道。“我是自己离家出走了。”

“理查德……”过了许久,她率先移开视线。“理查德,你知道我不……我们不能再像那几天一样交往了。我也很希望我们能,但……”

他挥挥蹄子让她住了口:“我知道,但秘纹说还有另一种解决方案。我们还有弥补的余地。”

“那就进屋吧,”她指着门里。“和我说说。”

他一五一十地把他从乔瑟夫那里听到的情况都告诉了艾米,但艾米的表情远没有他想象中那样激动。“理查德……”她指着地图,“那可是南极。你知不知道那到底有多远?”

他耸耸肩:“不知道。应该有……从这到圣路易斯的三倍远?也许四倍?”

“不。”她从桌子上取来一根铅笔,把它横跨在地图上。“以这个比例尺来计算,圣路易斯只在大概……一厘米以外,而南极远得这根铅笔都碰不到。那里实在是太远了,哪怕是我们伟大的先祖靠他们的机器和智慧都只能勉强去到那里。”她再次在地图上指指点点。“这张地图上大部分区域都是海洋,而你连游泳都不会!”

他又耸耸肩:“那又如何?纽约市有船,我……我可以去那!我可以在那买张船票……应该不会太难。”

“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艾米争道,“理查德,看清现实吧。我也希望现实并非如此,我也希望你能有办法去那个……什么什么大法师那里,但现实就是没有,这就是你母亲和其他与之情况类似的小马没变回去的原因。我们的身体生来注定,最终……我们只能接受这一切。”

“你确定?”理查德激动地站起身,挺起胸膛,“那要是我能做到呢?要是我证明你错了呢?艾米,为了你,哪怕去世界尽头我也在所不辞!英俊的王子在冒险过后荣归故里,那不正是你喜欢的那种故事吗?”

“呃,其实是美丽的公主。”艾米纠正了他的错误。“但……理查德,那些只不过是故事,只是用来满足幻想的。我很清楚那些事情没真正发生过。”

“我希望你能等我,”理查德从桌前退开,把他沉重的包裹背回肩上。“终有一天,我会回来,我会证明你们大家都错了的。”他跑出房门,一路尽力掩饰他的泪水。

这趟旅程无比漫长——比理查德能想象到的任何旅行都更加艰险。他那颗年轻的心根本没想过他将要面对何种挑战:徒步前往圣路易斯几乎就要了他的命,而他又在一间仓库里任劳任怨地工作了一年多,这才最终攒够了去纽约市的路费。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他了解到了很多事情。他了解到她母亲所说的一切都没错——但也都错了,因为他同样也了解到他比他想象中更为坚强。

他经历过许多冒险,与许多朋友有过深交。漫长的时光过后,他已然忘却了他最初的动力——也许它本就不是什么值得为之奋斗终生的好理由吧。

在离开亚历山大市一百余年后,理查德的船——“永爱号”从新西兰南端出发,从此销声匿迹。

许多,许多年后,亚历山大市的街上走来了一个古怪的生物。他乘火车来到这里,但谁都说不上来他究竟来自何方。他外貌奇异——有点像独角兽,但有一身光滑的皮肤,尾巴也像鱼尾。他的魔力比普通小马强大许多,说话的声音也优美如歌唱。

他外表很年迈——体型瘦削,骨骼佝偻,但他是如此古怪,没有小马能看出他究竟是什么物种,更别提看出他究竟多少岁了,不过也没马费心发问。

这个生物只在亚历山大的三个地点稍作停留:他首先去了亚历山大市的档案部门,从那翻找出了几张旧报纸和几条讣告,随后径直前往花店买了几束纯白色的花朵。最后,他慢慢走向墓地。

这个古怪的生物来到了两块墓前——准确地说,一块是墓,另一块是纪念碑,后者立在公墓最显眼的位置,碑四周环绕着碑主人的塑像,碑前堆满了花朵。

而他首先前去悼念的墓前却空无一物。他知道这是为什么:她没有孩子,一生大多数时间也游荡于她兴旺的家族之外。墓碑上有谁亲蹄刻下了一行墓志铭,他一眼就认了出来——是亚历克斯的字迹。

她无人不爱。最美的花朵总会最早凋零,但它的芬芳将会永存。

他用魔法扫去墓碑上的灰尘,将他带来的鲜花堆在碑前:“你说得对,我永远都做不到。看来你在家附近找到你的那个公主了。”

第二块碑距离稍远,孤零零地立在地表,附近只有另一个稍小的石碑用以纪念碑主人的孩子,碑前摆放的花朵在这个季节已经尽数枯萎。这位外来客将枯枝都换成了鲜花,随后在碑前哼唱起凄楚的挽歌,歌声萦绕数个小时。

谁都不敢上前与他交谈。

清晨已至,他登上开往圣路易斯的列车,从此再没回过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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