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壴水睡醒后,便来到了客厅。
从小房间里安着的那张旧的雕花木床起来,苏壴水感觉清爽极了。他并不认床,或者说,作为经常外出打猎和去外交出差的人来说,床只不过是一个地点,而不是温柔的港湾。
起床后,苏壴水本来想着整理这张床,不过显然仆人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那就直接去客厅吧。
客厅依旧是那种臃肿的、浮华的美。这是一种美好,包含着暴发户的暗调和世家的沉淀。很显然,很多新置办的物什便是一种新的活力,但是与富含岁月的孤品在一起便显得有些奇异。就像一大家子里有很多先祖毕生积累下来的奇迹,却混进来一个在世的不肖子孙随意布置的器具,怎么看都像是一种“词不达意”。
没在客厅待多久,就有仆人来招呼苏壴水。
“先生,请您移步餐厅,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苏壴水于是和仆人一起走,不一会儿就看见奥尔森也在这里布置。
“少爷,稍等,不一会儿就可以了。”
言罢,奥尔森继续一同帮忙布置了。
仆人们进进出出,厨房的香味越来越浓。
苏壴水看着地主家的仆人带着很特别的食物,那是一种英式早餐。
地主见到苏壴水后很愉快的与他问好。
“哦!先生,您起的可真早。”
“是的,毕竟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哈哈哈,早起的鸟儿被人吃,这就是被喂了枪子儿的鸟吗?”地主说道:“继续往东走,那一片是拉多加湖,那里的说到这片最大的淡水湖,我只记得他那里的鱼儿不错。”
地主招呼着苏壴水去吃早点。
“哦!先生,不知道您能不能吃的习惯,这里是英式早餐,是一种习惯了。”
地主说道:“我的父亲很会投机倒把,他常年混迹于市井间,而伦敦作为最大国际贸易点,他自然不会错过。这才留下了这种习惯。”
英式早餐很丰富,与苏壴水曾经外交访问时吃的差不多,不过相对来说,这里的英式早餐更为随意:你能想到在茶叶里这位地主老爷还会加一点儿伏特加吗?
饮品有茶水、牛奶和咖啡,同时还有一些蜂蜜白糖等调味料让你自由选择。如果你愿意,加一点儿伏特加进去也不是不行,毕竟这种吃法在啰萨帝国并不少见。伏特加喝起来不怎么样,但是它能够驱寒。如果你不想喝醉,那么用少量白色的朗姆酒代替伏特加做佐料也行,这样驱寒的功效也不错,而且不那么容易醉。
除此以外,肉饼也是必不可少的,像是培根一样煎出来。还有鸡蛋,这种鸡蛋被煮的很嫩,还有被腌制的茶叶蛋。之后是奶油和干酪,这些奶制品的味道还算可以,如果你喜欢的话。香肠也是有的,烤出来的香味极其诱人,让人吃了还想吃啊!
之后也有面包,吐司等。这些面包很软,与啰萨帝国的黑面包敲起来梆梆响不一样,正常做出来的口感松软好吃。当然,做吐司的厨师如果很“强大”,那么吐司变得和黑面包一样硬也不是不可以。
“这是茶水,来自中国的红茶,当然,也有一些来自印度的茶叶。喝起来,嗯,不知道,就感觉有一种微涩的滋味。”
“哦!来尝尝这些,这是我的庄园里产的肉饼,口感不说数一数二,那也至少是很棒棒的了!”
“鸡蛋也不错,吃点儿,腌制的很入味,不错,我要奖赏这个鸡蛋的腌制人!”
“吐司,是这个名字对吧?这种面包吃起来不错,老头子离开之前最喜欢这个东西了,可惜他最后还是要死。”
地主滔滔不绝的说着话,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吃着食物,喝着饮品。苏壴水则是简单的吃了些便要离去。
“哦!朋友,不要客气,何必只吃这么些呢?”
苏壴水说明了自己需要去外边打猎,没有吃那么饱的必要。
“是吗?也是,吃太饱了会撑着!那就算了吧!”
仆人带着白手套开始收拾残局,而地主则是看了看苏壴水,然后说道:“你是去东边打猎吗?”
得到肯定回答。
“太好了,我也准备去东边钓鱼,等我一下。”
地主要几个仆人拿着自己的鱼竿,带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准备一起往东走。他的马车很大,车夫准备了好一会儿才弄好。
奥尔森把两匹马儿牵了过来,于是一大堆人准备出发。
“打猎和钓鱼,这倒是和最原始的社会一样啊!”地主感叹说:“要知道,以前的人们也就是这般生活着。”
“自然,多么美丽的名字?只可惜我们不能完全征服她!”
今天是一个阴天,从大清早起,整个天空布满了雨云。
3月份的天气没风,不算很冷,但绝对不会热,可是很潮湿,使人烦闷。遇到这种暗灰色的阴天日子,乌云挂在平原树木的上空,久久不散,看样子会下雨,却又不下。
地主坐着马车,开始沿着河岸走,苏壴水在旁边,一同走着。
后边是地主所拥有的庄园和村子,而前面是路途遥远的目标。
路上很无聊,于是地主开始聊起来了。
“我的父亲是一个十足的蠢蛋!就像我一样是一个十足的蠢蛋!”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原本还有个姐姐,可惜姐姐病死了,所以最后只剩我一个。我的童年是在乡下自由自在地度过去的。那时我完全跟农民的孩子一样,一天到晚在田野上,在树林里度过:剥树皮、掏鸟蛋、钓鱼、游水等等。”
“我和农民的孩子们玩得很好,现在他们多数已经成为了我的管家或者仆人,这位使女便是其中一个。”地主说着,便向身旁的一位婢女吐了吐舌头。
“但我的父亲似乎并不喜欢这样一个我,他素来不同情农民,认为这些人只不过是一些商品,是生产工具。于是我的父亲开始逼着我去学习,读完中学后,我便要陪着他去国外游荡,去伦敦或者巴黎,到柏林或者维也纳…………似乎我只是他的随行物,挂在腰间当做吉祥物一样。”
“我的愿望从来不是看世界,相反,我觉得我的祖国就足够我看一辈子了。但是父亲并不喜欢我让自己待在自家小庄园里过一辈子的愿望,所以一直在阻碍我。”
“哈哈哈,现在他也不能跑来跑去了,他只能待在三俄尺的土地里。(1俄尺约0.3米,也就是墓穴的大小)”
地主没有笑。
“他浪费了我太多时间太多精力,以至于我现在一事无成。”地主现在已经快年过半百,这才好不容易的捡起自己喜欢的画画。
“我喜欢自然,我即便征服不了她,那我也要记录她。”
“山间的水,谷底的天,夜幕的鸟,晨曦的人。”地主说着自己曾经画下的场景。
“我的儿子最后去读了军校,选择服兵役,参了军。他是圣皮特斯堡军事学院的高材生,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承上启下吧。”
“承接父亲的财富,开启孩子的未来。”地主有些落寞,因为在某一种方面来说,这个家族历史里,就他没有什么贡献,当然,至少没有害处。
他最多也就是剥削了自己的农奴,但是这些钱积累的实在太慢。他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因为他无法离开独属于自己的天堂。
聊了这么久,目的地就在前方。
地主叫自己的仆人和使女去搬凳子,拿好遮阳伞,随后打窝,最后开始钓鱼。
苏壴水则是开始往旁边的树林深处走去。
这是一场与往常一样的打猎,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