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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与君对饮一碗气

虽然吴惟忠说出了这柄斩胎刀的渊源,虽然李秘也震惊于这柄刀的来历,可就因为这柄刀如今在这里手里,三六九就产生了教自己武功的想法?

这实在有些不合逻辑,除非三六九与神鹿宫有甚么仇怨,又或者与这柄刀有些甚么瓜葛。

只是三六九面对吴惟忠这样的大拿,都三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想要从他口中得知详情,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再说了,李秘也没兴趣跟他学武,他的志向是要成为大明第一神探!

虽然这段时间以来,李秘也遭遇过几次凶险,深知身怀武艺能够自保,尤其如今这个世道,外有倭寇,内有绿林豪强,捕快又是极其危险的职业,若有名师教导,习武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李秘对三六九的身份来历是一点了解也没有,只凭着今日这一面之缘,对方还想着要杀了自己当花肥,试问李秘又怎么可能拜他为师?

既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李秘也就更没必要去探查三六九的身份秘密了。

打消了这个念头之后,李秘的脸色也轻松了起来,三六九见得李秘这般姿态,知道李秘并不感兴趣,也没多说甚么,朝吴惟忠抱了抱拳,而后洒然离开了。

李秘见得三六九走了之后,便将那刀双手奉上,朝吴惟忠道:“将军既然认得此刀,这刀便送给将军,横竖我也不会用,留在身边也是暴殄天物。”

吴惟忠不由讶异,眼中确实流露一丝喜色,但很快就摇了摇头道。

“你的想法不错,这柄斩胎乃神鹿宫的镇宫之宝,相信神鹿宫的人一定会不断搜寻,必将给你带来杀身之祸,交给老夫,倒也稳妥,无论是倭人还是倭寇,敢闯进老吴地盘里的,那是一个都不能留的!”

吴惟忠说得斩钉截铁,听得李秘热血沸腾,这样的武将才是国之长城啊!

若军人没了血性与霸气,能不能守得住国门权且两说,单说国民对军队就失去了信心,又如何获取百姓的支持?

见得李秘神情激荡,吴惟忠也颇为受用,继而说道:“只是这刀有些邪乎,据说有灵性神性,这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反正不是能够随便送来送去的东西,既然你得了,便是你的因,自然要你来接这个果,丢给老夫就没必要了。”

李秘闻言,也有些尴尬,虽然本来只是好意,所谓名刀配英雄,但他自己也想过,这柄刀极有可能带来厄运,而且还会惹来神鹿宫高手的追杀。

而此时他力量不足以强大到能够抵御神鹿宫高手三番四次的追杀,放在吴惟忠这里,却是最为合适不过。

只是吴惟忠不收,往后可就有些麻烦了。

神鹿宫方面肯定知道斩胎刀已经落入他李秘手中,藏是不可能藏得住的,只能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可自己若碰上三六九这样的高手,根本就没有反抗之力。

“看来有空的话还是要学学武功,也不知道朝廷的火枪是甚么样子,搞一把火枪来防身,倒是不错,武功再高,一枪撂倒嘛...”

李秘如此想着,大明朝的火器已经非常发达,神机营里头百分之七八十的士兵都配备火器。

而即便是海上的倭寇,也都装备了火绳枪之类的火器,虽然比朝廷的要落后不少,但起码火器在这个时代并不是甚么罕见之物了。

吴惟忠并不知道李秘已经开始谋划后头的事情,见得他神色凝重,还以为李秘因为赠刀失败而失落,便转移话题道。

“别站着说话了,跟我到屋里去,适才跟那和尚打了一架,老骨头都快散了...”

此时李秘才看到,吴惟忠浑身轻颤,想来适才也是脱力了,毕竟年岁不饶人了。

指挥衙门的后宅也不算很大,但比县衙或者府衙的终究是要大很多,从花园子出来之后,又绕了好大一圈,才来到了吴惟忠的书房。

书房不是很大,摆设也很简单,没甚么文玩古董,反而在中堂处摆了一套全副武装的暗红色铠甲。

不过李秘并未去细看,而是抬头看着那幅字,上头笔锋如刀刻斧凿,铁血之风扑面而来,读之让人豪气顿生!

“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

李秘轻声默念着,仿佛这幅字主人的灵魂仍旧没有散去,如巨灵一般笼罩在头顶,时刻俯瞰着这大明的海疆,用他的神力,捍卫着沿海的百姓!

“这是将军赐给我的...老夫行将就木,却是不知有生之年能否再看到海晏河清...”

吴惟忠自己就是将军,能够让他称为将军的人,其实并不算太多,而李秘知道,这句带有无上敬意的将军,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人能够当得起。

那便是戚继光!

李秘看着吴惟忠,虽然这个老人已经名满天下,但李秘却仍旧能够从他的身上,看到一些不满,他仍旧觉得自己毫无所成,仍旧希望能够将所有的倭寇都荡平!

吴惟忠身为官场中人,应该很清楚规矩上的忌讳,除非是君主或者长者,否则不能用赐字,可他没有说这幅字是将军所赠,而用了一个赐字,他对戚继光的崇敬,也就略见一斑了。

李秘感受到这股浓烈的情谊,也不由心血激荡,再看吴惟忠,老人眼中满是回忆,又满是愧疚,想来他也觉得自己有些辜负了戚继光的遗志。

不知为何,李秘瞬间就觉着这老人变得亲近了,想来在自己眼中,吴惟忠已经不再是那个抗倭英雄,而只是那个初出茅庐,跟在戚继光这个大英雄的屁股,鞍前马后,带着憧憬,又有迷茫的少年郎。

“但求尽力吧,人力有穷时,谁敢说自己的人生就一定圆满?有时候壮志未酬也不是坏事,若圆满了,人也就懒了,心中没盼头,生活没动力,活着也没劲了...”

李秘只是有感而发,却没想到自己只是个年轻人,却在这个饱经沧桑久战沙场的老将军面前感慨人生,实在有些老气横秋不合时宜。

然而吴惟忠却饶有兴趣地看着李秘,带着些许赞赏道:“难怪你能写出这般机锋的藏头诗,这胸腹之间果然是有一股气的。”

李秘此时才醒悟过来,朝吴惟忠尴尬一笑道:“只是有感而发,倒是让将军笑话了...”

吴惟忠摆了摆手,朝李秘道:“老夫是军伍出身,也不讲那些个繁文缛节,与我说话不必小意。”

吴惟忠这么一说,李秘也轻松起来,总觉得这老人虽然偶尔会闪露出无比威严和逼人的杀气,但说话间又像隔壁老叔叔一般亲切。

吴惟忠见李秘不再客套,也微微一笑,压低声音朝李秘道:“可喝得酒?”

李秘也实在地回答道:“酒量不太行,但绝不会怂...”

吴惟忠哈哈大笑,拍了拍李秘的肩头,而后从柜子里取出一坛老酒来,又取了两个海碗,用袖子胡乱擦了擦,便摆在了桌上。

李秘也是哭笑不得,这大中午的,喝酒?

吴惟忠一掌拍开封泥来,酒香四溢,满室皆醉!

“白芷的娘亲不让我在家里喝酒,只是我喝不惯茶,平日便以酒代茶来待客,趁机杀一杀肚里的酒虫,哈哈哈!”

吴惟忠一边倒酒一边解释,倒像个偷吃的小顽童一般。

李秘端起海碗来,也不需低头去嗅,那清醇冷冽的酒香便如无形的精灵一般钻入鼻孔。

酒未入肚人先醉。

李秘其实并不喜欢喝酒,更不喜欢白酒,可抬头看得那幅字,再看看这个老人,总觉得心中的男儿气概被瞬间唤醒了一般,端起碗来,与吴惟忠一敬,便咕噜噜喝了一大口!

这酒并不辛辣,反而有些绵软,入口很甜,肚子却又很热,不似那些烧喉咙的刀子烈酒。

李秘不由问道:“将军,这可不像是你喝的酒啊...”

吴惟忠已经将海碗都喝干了,又倒上了一碗,听得李秘如此说,也叹了一口气,朝李秘道。

“不错,平日里是不喝这个酒的,因为这是女儿红...”

“女儿红?”李秘对这个倒是知道的,所谓女儿红,是女儿出生之后,便将酒埋起来,待得女儿出嫁了,便挖出来。

若生的是儿子,埋的酒就叫状元红,寓意儿子往后能够高中状元。

只是如今吴白芷还没有出嫁,吴惟忠便把这酒给喝了,这里头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李秘是个侦探,有着职业的敏感,吴惟忠今日的表现,他也都看在眼里。

这个老英雄是何等聪明之人,莫看他是个武夫,却自幼喜欢读书,史书尤甚,熟读兵书的人,又岂会是蠢货?

看来吴惟忠早就知道女儿与范重贤的那点事情,只是再大的英雄汉也抵不过家里头那些个鸡毛蒜皮的事情,吴惟忠不怕倭寇,不怕杀手,不怕打仗,却唯独不知如何处理女儿的事情。

人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其实英雄更难跨越的,是女儿关。

李秘也不敢提这个敏感的话题,只好取出袁可立的密信来,递给吴惟忠道。

“将军,这是袁大哥让我转交给你的信,今番在下来海宁卫,就是为了这个事情,将军看过便知了。”

吴惟忠闻言,也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接过了密信,习惯性地细心查看了火漆,这才拆开来,只是越看这信,他的眉头也就皱得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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