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如若有来世,我愿为你叶生不残,花开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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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蒲公子,我们警方为了感谢你对破案作出的贡献,特意为你准备了一副锦旗。所以今日叶某专门登门拜访……”心里虽然那样想,但叶若华嘴上还是态度很客气地搭了话。
“蒲公子”这个称呼叶若华叫了几次,至今都觉得别扭。他曾想着直呼其名,但觉得不太好,这不等于在戳别人的痛点么。叫蒲先生吧,看着其一身古风的打扮,说起话来又时常文绉绉的,着实令人倍感不搭。
想来想去,叶若华最终才认可了蒲公子的称谓。
蒲公子摸着下巴,啧道:“你们警方太客气了,看来叶警官您对我的误解终于有所减轻了哩。”
眯着眼睛望着锦旗,蒲公子心里想的是为啥不是现金奖励,现金才实在啊。
“那是自然,警民一心,互助破案,这是当下求之不得的良好社会风气呀!日后说不定还有再次需要蒲公子你帮助的地方呢!”从叶若华这样的年轻人口中说出这样老陈俗套的话难免让人感觉有些生硬,可见他在来之前做了些功课。
两次案情破解过程中,由于蒲公子的每次蹊跷出现让叶若华一度怀疑,而此刻他的态度发生的翻转也让蒲公子心生困惑。
“来,叶警官,坐!”蒲公子接过叶若华手中的锦旗,扶着一张椅子笑道。
“好。”
生搬硬套着客气的二人在絮叨完一大堆不痛不痒的话后终于各自坐了下来。
“蒲公子平时有什么业余爱好么?”叶若华故作轻松地问,眼神四处张望,他第三次打量起这蒲公子画馆。
墙壁上挂着被蒲公子自称为名家大作的画卷,至于真假,叶若华不是专业的品鉴家,自然看不出来。玻璃展柜内放着蒲公子自己的化作,多是惨不忍睹的抽象……水墨画……
蒲公子很是自然、认真地回答:“爱好……那当然是画画呀!我一个画师么!”
“……”
话不投机半句多,叶若华不愿多评价蒲公子的画技多么多么的……烂,只好闭口不言。
“那个,蒲公子对于我们刚刚破的两起案子有什么看法么,其中……疑团还是有许多的,至今我都没想明白。比如,你每次都能在现场……”叶若华尬尬地比划着手势,支支吾吾地问道。
“得,知道他来的意图了,打探我的底细么!”蒲公子暗言,眼神飘向了二楼楼道。
老板正端着刚做好的早点下楼。
……
琅天山,惠风阁。
惠风阁下一处,长着一颗千年古槐,在琅天山风景区内是一道独特的景点。
“槐者,树之鬼也。”
在南方大多数人认为槐树属性为阴,“槐”中带个“鬼”字,易招魂。所以大家都不会在自家种槐树,对其的喜爱程度自然也是很低。
但在琅天市这不南不北的地方,生活在这里的人不信南方对槐树添加的“邪”字迷信,反倒有些像北方人偏向于对槐的喜爱。
喜爱之因不是“中门有槐,富贵三代”这样对财名向往的谚语所述,而是一种对爱情的羁绊。
这羁绊情愫的向往者当然数小年轻了,他们正处青春年华,充满了对爱情的未知。若是已有另一半的男女,自当更加偏爱这样的情感表达媒介。信也好,不信也罢,情侣间共同做一件与爱情有关的事情自是浪漫无比。
惠风阁下的古槐不知是在人民的口口相传中,还是在景区部门的一手打造下,这处成了乞愿美好爱情的“圣地”。红线愿牌挂满了枝干,后为了减轻对古槐的破坏,围绕其加了一圈祈愿台,红丝绳、连心锁,亦是不少。
“哎,这古槐的枝干怎么有些脱落了!”
“树干下方也有些膨裂了!”
“诶,估计都是那些小情侣,挂多了那些小摆件啊什么的,可苦了这老槐呦!”
“我看不对吧,上面挂着的小摆件不是很多,都五六年了,景区部门也早就禁止了继续挂,更何况这树干张裂也是说不通啊!”
这琅天山内活了千年,且一直活得棒棒的古槐在今早突然出现了这情况,让晨练至此的大爷大妈们无不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冬意渐凉,古槐的枝叶早就脱离得光秃秃的了,此时不少枝干都有些断裂,挂着的不是很重的小摆件似乎都成了其极大的负担。躯干下方,更是有一条突出的拉得斜长的裂痕,像是随时都有爆炸开来的可能。
围着树前熙攘着的人群中,挤出来了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她凝望了片刻古槐,黛眉微拧,抱着手有些心疼地为古槐乞愿了小会儿,随后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十多分钟后,晨练完毕或厌倦此地的人走了大半,剩下的人也都走得远远的了,大清早古槐面前的场地再次冷落了下来。
枯枝断杆,裂纹残乱,古槐显得寂寞而又可怜。
“第三十二天,心愿,仍是希望和方泽民在一起。”
古槐之中,若隐若现着一个寥落的男人身影,他袭着一身白衣长衫,偏头凝视,望着之前祈愿女孩最终消失的方向。
……
“呼!”女孩踢掉鞋子,欢快地跳到了沙发上,打开手机刷着QQ消息。
一条条红点数字查看下去,女孩轻叹口气,若有所失地闭上了眼睛,小憩起来。
女孩名叫林一一,大学毕业两年了。三年前,她谈了个男朋友,叫方泽民。他们没有像伤感文字“毕业季,分手季”所说的那样,大学毕业后他们仍是恩爱如往,整天腻在一起,羡煞了许多经不起岁月考验的同学。
但是,这样神仙眷侣长久伴往的故事在一个多月前结束了。
因为方泽民找到了一位富家千金,好不容易攀上高枝的他一点也没犹豫,直接把林一一给踹了。
但是在提出分手之前,方泽民顺带带走了林一一所有的积蓄——那是她积攒多年,为婚后殿堂准备的果粮。
除此之外,方泽民还留下了一样东西,一个诺言:“当你在我们常去的那颗古槐前祈愿一千天,我们便还能在一起。”
“多么滑天下之大稽的诺言,不,简直就是个谎言。”
当林一一闺蜜听到她口述这一情况时,当场就狠狠地骂了方泽民一顿,让林一一不要相信这样的谎言。
但林一一信了。
也许,她知道是谎言,但是她在逃避,逃避被男友无情甩掉的痛楚,逃避他们曾共通编制的、甜蜜的,本该是美梦却最终成了恶梦的谎言。
“叮咚!叮咚!”
依稀的门铃声吵醒了林一一,林一一抹着眼睛起身走到了门前,通过门眼看去,她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
朦胧的眼眶在确定了是那个人之后,林一一全身一颤,大脑的混沌立刻散去,变得清晰无比。
“吱~”
门开。
“泽民!”林一一开门后不敢相信地捂住了嘴,强忍着眼眶的晶莹不要落下。
“我……回来了。”方泽民嘴角轻轻地上扬,像三年前林一一初次在大学操场上与他初遇时那样,浅浅地微笑。
“回来就好,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是……”
林一一话音颤抖,一句话没有说完就拥了上去。
方泽民僵硬地扯开双臂,缓缓地搂住了林一一的肩膀,一只手在她背部轻拍。
这是每当林一一哭泣时,方泽民安慰她的方法。
“这种久违了的感觉,真好啊!”林一一将头靠在了方泽民怀中,打转的泪水终于忍受不住,恣意地往外流。
方泽民任凭林一一的泪水划过他的脖间,他感受着温热,慢慢将下颚搭在了她的头上,温柔道:“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嗯。”林一一低喃地回应,像缱眷恋家的小猫。
温存许久,在方泽民的轻唤下,林一一回神,起身挽着方泽民的衣袖走进了房间。
“一一,下午我们去买酥禾糖吧!”靠在沙发上,方泽民抿嘴一笑,天然的阳光气息毫不遮掩。
“泽名……”林一一仰起脸,茫然的目光有许多困惑。
“怎么了?”方泽民轻问,声音温柔地像初恋时那样。那时还有些陌生,还有些羞怯。
“你不是不爱吃酥禾糖了么。还有,你今天怎么穿着大学时的校服,很奇怪诶!”
方泽民的表情一霎凝固,但很快恢复了温柔无异样,他轻捏着她的脸蛋,低声道:“我想为你做回以前的自己,你不喜欢吗?”
“喜欢。”林一一低垂着眼帘,感动地想哭。
毕业后走出校园,方泽民和林一一无数次意识到了当今社会的残酷,现实消磨着方泽民的意志。他愈发不像以前的自己,理性逐渐取代了感性,很多习惯与爱好都被一一摒弃。
孩子气一样爱吃酥糖?穿着俗气老套的衣服?不如穿着正装西服去和客户谈论工作,拿下项目。
在物欲横流的当下,他更需要的成长的台阶,需要名与利,而平凡普通的林一一,显然愈加不能满足方泽民的需求了。他不缺乏,小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