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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都市言情 > 我是女友粉 > 第131章 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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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打扮会不会太过非主流了。”洛凌有些不太习惯地左右看了看。

为了配合这身打扮,她还特地化了眼妆,在眼睛下方点缀了几颗水钻。

非常的闪烁。

洛凌会突然去换装,这是苏艺的要求。

毕竟乐队嘛,肯定会唱摇滚歌曲,他从来没有见过洛凌穿过摇滚风的衣服。

在网上搜到的洛凌照片,学生时代,是中规中矩的校服,后来出道了,除了剧里的服装,看到的基本上都是休闲服,不是白衬衫就是卫衣,短T。

倒是有一些颁奖典礼,穿了中性的黑色西装。

非常的——惊艳。

所以他突然奇想,想要看看洛凌以前打鼓时候的造型。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还是那般中规中矩。

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地非主流?

也这么的好看。

洛凌当鼓手的时候,是在她的高中时代,距离现在都十来年了。

当年流行的,就是这种非主流风格。

当初觉得特别的酷炫,但是现在再穿这种风格,不知道为何,莫名地有些羞耻感。总感觉怪怪的。

“不会,特别好看。”臧妍秀眼睛更亮了,“阿凌姐,我也要和你一样的打扮,情侣装。”

“够了啊,她是我女朋友,要穿情侣装也该是和我穿。你们最多是姐妹装。”

程修伸出一只手,摊开,冲着臧妍秀摇了摇。

“小气鬼。”

臧妍秀冲着程修扮了一个鬼脸。她也是没有想到,看着清清冷冷的程修,竟然会是个醋坛子——

程修再防着都没有用。

她敢保证,等到时候,这乐队节目一旦播出。

洛凌的女友粉老婆粉肯定是嗖嗖地往上涨,挡都挡不住的——

别看程修一脸淡定的模样的,但是他也是惊艳的。

就如同洛凌所说的那般,这一身打扮确实很非主流,一般人这样打扮的话,那是灾难现场,肯定不堪入目。

但是洛凌不一样。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这么一打扮,整个人更加精致了。

就像是从R国动漫里面走出来的人物一般。

有一种雌雄莫辩的美。

总而言之,特别好看。

不仅让男人心动,就是女人,也抵挡不住这样的魅力,参考一下臧妍秀的样子。

“老公,我们第一期的时候,就这样子打扮吧。”臧妍秀一口一个老公,喊得肖恒一张脸都黑了,平时让她喊他老公,她都不愿意。

肖恒鼓着脸,他不高兴了。

可惜的是,臧妍秀完全顾及不上他。

这让他愈发郁闷了。

“虽然我也同意,但是不成。”

苏艺摇了摇头,“第一期,统一穿便服。”真是太可惜了,洛凌这身打扮一传出去,铁定上热搜。

他们乐队的热度越高,就越不容易被淘汰。

毕竟卫视需要收视率。

所以,一定会请一个热度高的人。只要这人的水平稍微过得去,就可以留下来当吉祥物了。

程修的实力毋庸置疑,不管是创作方面,还是唱功水平。

苏艺可以拍着胸脯道,他家孩子,肯定是新生代的佼佼者。

但是程修人气低迷。

说实话,苏艺也是实在没有想到。

程修的人气竟然会这般低。

拿现在和当年的box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他依旧很帅气,唱歌好,演戏好,腿比当年还长了。

可惜,他的粉丝却依旧不多。

当初最巅峰的时候,他的粉丝已经达到了五千多万。

但是在他被雪藏以后,那些粉丝大部分都离开了。

就剩下了几百万,还没有扣掉那些僵尸粉。

而如今,因为和洛凌恋爱的关系,再加上那一档综艺,倒是涨了几百万的粉丝,当时,还是少。

云泽如今将近七千万粉丝了。

所以,虽然苏艺跑上跑下地想要争取一张邀请函,但是他已经做好了淘汰的准备。

程修实力强,第一期肯定不会被淘汰,第二期就不好说了,最多,也就只能够走到第三期了。

但是现在不好说了。

程修热度低,洛凌热度高啊,尤其还是第一次当鼓手。

这节目组如果不傻,就会选择用这个当噱头——

想到这里,苏艺的目光之中带了几分遗憾。

这造型是真的可以啊——

洛凌这造型一出,怕是会引发一场复古非主流风吧——

“卧槽,竟然还有这种规则,这规则过分了吧。”

“穿着便服录制节目,怎么就不直接让所有人穿白衬衫,休闲裤得了。”这种要求对于臧妍秀来说,简直是无法理解。

她几乎每场表演都打扮得很夸张,一下子让她穿得中规中矩的,多少有些不太习惯。

“对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挑战。”

“你绝对没有问题的。”

洛凌对着臧妍秀比了一个大拇指,还咧开了嘴巴——

这浓浓的中二气息。

“洛凌,能不能够和你打个商量。”

“什么?”

“你也一把年纪了,能不能不要再看动画片了,你这中二病很严重啊。”

苏艺皱眉道,他还想说些什么,却见洛凌手中一动,那鼓槌直接断了。

苏艺:“······”

“苏艺,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你最近在看什么动画片,突然发现看动画片好像能够保持年轻,我也想要让自己年轻一些。”

“······”

他们现在就差一个贝斯手了。

鼓手有了,吉他手有了,就差一个贝斯手了。

“如果实在寻不到的话,只能够从我的团队之中找一个出来了。”

但是说真的,她队里的贝斯手,水平并不算好。最多就是凑个人数罢了。

“谁规定一个乐队必须要有四个人的,三个人不行吗?”

她觉得他们这三个人就是最强的配置了。

可是规定就是规定。

因为臧妍秀的关系,洛凌还特地打电话去问了一周荟。

臧妍秀是吉他高手,指不定周荟会弹贝斯呢。

只是,周荟不会。

“我只会拉小提琴。”

周荟遗憾地说道,“早知道我当初就去学贝斯了,这样子,我们就能够聚在一起了。太羡慕你们了。”

也不知道她现在去学,他们还有没有机会合作?

“我就只能够在电视机前,为你们加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