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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都市言情 > 我是女友粉 > 第129章 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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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卫视的热度,在所有卫视之中是能够排进前三名的。

尤其这一次,算是重磅推出这一档节目。

臧妍秀的经纪人菁菁已经打听过了,收到邀请函的,基本上都是音乐圈里的大腕儿,要不然,也是热度极高的新生代音乐人。

他们自然也想参加节目,哪怕只有一两期也可以。

不过经纪人也晓得臧妍秀的弱点。

她写歌写得慢,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出两首歌。

当然他们工作室是有专门的作词人和作曲人。

可是这一档节目要求原创。

一期一首,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菁菁退而求其次,想要将她塞到某个乐队之中去当吉他手。

谁知道他才刚刚动了这个想法,洛凌就打了电话进来。

臧妍秀直接就同意了。

“秀啊,你确定不多问几个乐队,就直接同意了?”程修恐怕是他们之中人气最低的一个了。不过他有个热度很高的女朋友。

他女朋友的人气甚至高过不少当红爱豆。

当然,黑子也很多就是了。

“洛凌姐都已经开口说了。”能够和他们再一次合作,她想想都觉得很高兴。“洛凌姐是我的偶像。”

臧妍秀双手合十,一脸真诚地说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就是最近这段时间。”

菁菁:“……”

在打这通电话之前,洛凌就已经预感到臧妍秀会同意这件事情。

毕竟这是双赢的事情,她没有理由拒绝。

苏艺:“——”

完全没有想到臧妍秀竟然会同意。

臧妍秀如今的人气可比程修高很多。

“吉他手有了,现在就差一个鼓手和贝斯手了。”

“鼓手也有了。”

洛凌指了指自己,“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鼓手就在你的眼前。”

“洛凌,你真的不要再看热血动漫了,中毒颇深啊。”

她是怎么说得出这么中二的台词的?

“好吧,我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兄最强的,但是我会打鼓。”

“我很想知道你的童年到底是怎么长大的?”

为什么又会舞剑,还会打鼓的。

苏艺一脸好奇。

“我人生就这两种爱好,有什么好好奇的。”

舞剑是跟着附近的老爷子学的,至于打鼓,是在学校里面学的。

小学不是有兴趣小组,因为架子鼓没有人报,老师就将她安排到了那个兴趣班。

她在那个兴趣班待了两年的时间。

后来那个老师走了,他们这个架子鼓的兴趣班也就解散了。

再后来,她又被她的班主任塞到其他无人报的兴趣班去了。

洛凌对这些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在她高中的时候,机会就来了。

当时一群有钱人弄了一个乐队,,就差个打架子鼓的,他们那些人谁都不愿意打架子鼓,毕竟打鼓的人,镜头少,不怎么出风头,这些人就是为了出风头才整的乐队。

谁会愿意缩在后面打鼓。

他们想来想去,就在学校里面招募会打架子鼓的人。

甚至还开了工资,一个月五百块。

洛凌图那每个月五百块的工钱,就去了。

乐队队长相中了她,哪怕她打得并不是很好,但是,队长说她天赋很高,乐感很强,节奏感也非常厉害。

总而言之,她就直接留在了乐队。

一直玩到了乐队队长高中毕业,乐队解散了。

“他教了我很多技巧。”

“那个队长该不是喜欢你吧。”

苏艺揶揄道,还冲着洛凌挑了挑眉。

毕竟洛凌长得这么好看,让人喜欢上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他将我当成了兄弟。”

洛凌轻叹了口气。

她的力气比普通男人还要大,让人看着都有心里压力,更不用说她谈恋爱了。

当那些人看着她一个人一次性将所有的乐器搬到舞蹈上的时候,那些旖旎想法就彻底消散了。

在舞台上,她就是没有感情的鼓手——

虽然洛凌口口声声地说着自己会打鼓,但是没亲眼见识到,终究还是会怀疑的。

因此,就在当天晚上,程修带着洛凌去了他的音乐工作室。

让她试一试架子鼓。

这个音乐工作室,并不大啊,但是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

就是墙壁,都弄成了隔音墙,这样不管他们在里面如何大声,都不会影响到附近邻居。

洛凌其实很久都没有打过架子鼓了。

自从高中毕业以后,就没有再打过了。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尝试着打了一下。

杂乱无章的鼓声,让苏艺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

“这完全不行,这样的鼓手,我们第一轮就会被刷下来吧。”苏艺皱眉道,“我们还是重新找一个吧。”

“等等,再看看。”

程修摇了摇头。

就见洛凌摇着头,又敲了几下。

刚开始依旧是磕磕绊绊的,但是渐渐地,鼓声开始以后了节奏感——

一下一下地。

之后,越敲越好,越来越顺畅。

“好久没有打架子鼓了,手都有点儿生了。”不过,手感回来了,她就越敲越high了。

苏艺忍不住抽了一下眉头,“这——”

她竟然真的会打鼓?

“她应该太久没有打过鼓了,所以一开始在找感觉。”

就如同洛凌自己说的那样,她的节奏感确实非常不错。

程修想了想,上前拿起了他的吉他,“合作一首?”

“好。”

“你会我的歌吗?”

“全部都会。”

洛凌点了点头,她可是程修的大粉,程修所有的歌,她都会唱。

好吧,虽然她唱的很难听。

但是她确实是会唱的。

程修直接挑了一首歌。

他的吉他声才刚刚响起来,洛凌的鼓声也跟着响了起来。

甚至于,鼓声一直试图在影响他的吉他。

才刚刚上手,竟然就能够敲得这么好。

洛凌是个真正的天才。

“这架子鼓打得这么好,她竟然跑去拍戏?”

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真是太浪费了。

当然了,她之前的戏拍得倒是不错——

程修倒是清楚,会打架子鼓的人,应该不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而是他女朋友洛凌。

“程修,我给你当鼓手。”洛凌放下手中的鼓棒,伸手挽住程修的脖子。

“好,有时间限期吗?”程修啄了她的唇瓣一下,眼神柔了几分。

“我给你当一辈子的鼓手,好不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