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爆了?!
原来自己居然这么强?!
郑巧想想刚刚自己双脚赛风火轮的模样就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是太令自己失望了,那是一股仿佛渗入骨髓的胆小和怯弱。
“这是?!”
郑巧目光一凝。
只见血肉沫子里升腾出三个椭圆形的绿色光团,不断的被拉长,吸入了自己的右腿上的机关箱,还隐隐能听见刺骨的惨嚎,郑巧浑身上下都打了个激灵。
不多时,绿色的光团就被吸收完毕,惨嚎声也戛然而止。
“收获还不错,3个灵魂点。”
偃机说道。
“毕竟是鬼物,里面的记忆太过于肮脏,你还是尽可能的不要查看得好,就算里面有武技,你也用不了,鬼物妖邪的武技和人类的躯体基本不适配。”
“这东西,叫鬼物?那妖邪又是怎么一回事?!”
郑巧不禁问道。
“鬼物和妖邪,这东西很难理解么?人类归根结底不过是一个种族而已,它们自然就是另外一个种族而已,这片天地那么大,要是只有人类一个种族不是太浪费了么?”
偃机回答道。
“那......”
郑巧正要再详细的开口询问,没想到偃机比他先一步开口了:
“现在知道得太多对你的成长没有半点帮助!”
“听好!你现在要做的尽可能的搜集灵魂和灵能,尽快变强,要知道弱者什么也无法保卫,现在许多问题你连知道答案的资格都没有,就是因为你太弱!”
“武林,是强者的战场!弱者的坟墓!”
郑巧沉默了,随后握了握拳,说道:
“明白了!我一定要,努!力!变!强!”
但同时在心底,却是默念了一句:
“放心吧,小暗,这种事情我绝不会让它再发生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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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你看见郑巧去迷失森林了?”
南叔声如雷霆,震得一旁卖水果的小贩耳朵都要聋了。
“是的,南馆主,我亲眼看到的。”
小贩哆哆嗦嗦的回答道。
南叔这时显然也知道自己的声音有些太大了,压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尽可能的使自己冷静下来,长长地深呼吸了一下,放缓了语气,说道:
“真抱歉啊,我声音有些大了,谢谢您提供的消息!”
随后南叔就犹如一阵风一样赶回了武馆,临走前还买了许多的水果,也不知道是真想吃呢还是觉得自己吓到人家了给人家的赔礼。
“巧儿啊巧儿,你可真是太冒失了!迷失森林,哪怕是外围,都要三五个精壮汉子结队白天才敢去,你一个人傍晚时去,到现在天都要黑了啊!”
一路飞奔中,南叔喃喃自语,速度被他提到了一个极致,几乎是几分钟的工夫,就赶到了南天武馆,他立刻召集了南天武馆中的全部馆员赶往迷失森林寻找郑巧。
南叔十分的担心。要知道夜晚的森林正是猛兽猎杀的主场!
别说是三五个,就算是十几个精壮汉子也不敢晚上去啊,南叔心里愈发的担心起来,心里已经估算好了,把郑巧找回来以后一定要狠狠臭骂他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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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巧突然觉得双腿隐隐作痛。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双腿有先天性的毛病,一般腿部做出大幅度动作的就会感到剧痛,还好是初步强化的身躯,不然的话估计自己就得爬着回去了。
郑巧于是一屁股坐在地上,揉了揉腿,一股酸胀的感觉突然生出,随后缓了过来,痛感也消失了,这时郑巧才拍拍身上尘土,站了起来。
环顾自周,自己一开始发了疯一样的跑,都已经快要跑出迷失森林的外围了,再走个几分钟就能上主道,然后沿着主道就能一路直达清河村了。
得回去了。
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了,现在有过去了一段时间,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自己必须得回去了,不说别的,要是自己到点了母亲却发现自己不在,她会发疯的。
但是自己现在身上满是血迹,郑巧只得脱下了身上的灰袍,往地上一扔,但身上还是仍有少量血迹,自己的头发上也黏了一点,腥臭无比。
看来自己这趟是注定不能光明正大的回去了,得抄小路了。
正要捡起地面上的灰袍再次披上,但郑巧发现灰袍已经被鬼物的血肉给腐蚀出了一个个破洞,袖子也断了一只,显然是没法穿了,索性就扔在这里了。
郑巧的沾染了血迹的皮肤也感受到了一丝丝灼热感,但看得出来这鬼物血肉的腐蚀性也不是很强,强化过身体的郑巧并没有感受到多少的不适。
倒是郑巧的头发上冒出了一股股焦臭的烟雾,虽然强化了身体,但头发就无法避免了,虽然郑巧之间已经用手抹掉了大部分的血肉,但还有少量的残留。
不过也就腐蚀了十几根头发左右就到极限了,本来郑巧都已经做好可能秃顶了准备了,难道说身体强化了,头发也受到了一定的强化吗?
走着走着,郑巧总算是离开了林地,进入到了外围森林的边缘,远远的就能看见主道了,旁边是两排深邃的麦浪,在黄昏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金子一样的光芒。
偶尔一阵风吹过,金色的麦浪就犹如汹涌的波涛一般,麦粒的碰撞声哗哗作响,偶尔还能看到一些小孩子在里面弯腰抓泥鳅或者抓小龙虾。
郑巧有时候也会参与其中,毕竟他也是个爱玩的孩子啊,虽然18岁成年了,但他还是很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做游戏,以至于孩子们都和他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郑巧掏出了怀里的金鹊,将其放飞,因为郑巧基本确定现在外围森林不知为何已经没有野兽了,更重要的是,这里已经出了林地了,野兽一般都不会离开林地。
哕~
郑巧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让天上的金鹊飞得再高些,随后说道:
“带我回家!抄小路!”
金鹊很有灵性的点了点头,再起展翅飞起,金鹊飞得很高,但冥冥之中,郑巧却和金鹊有着某种感应一般,可以感应到彼此的存在。
郑巧有点路痴,有几次迷路了,得亏是金鹊带他回去了。
如果让郑巧走主道他一个人就可以直接走回清河村,但是必然会遇到一些村民,郑巧并不希望自己以血迹斑斑的样子出现在村民们眼中。
但是郑巧又对这周围的地形不是特别熟悉,而且天色也渐晚了,要知道如果在晚上迷路可比白天迷路要危险得多,所以直接就让金鹊带郑巧回家了。
几乎就在郑巧前脚刚走不到两分钟,南叔等人就急急火火的赶到了之前郑巧练功所寻找的那块林地里。
“这么多的碎石渣,难道有什么高人在此地交手了吗?!”
看着满地的碎石渣,南叔顿时升起一丝丝不祥的预感,他当然不会往大力碎石掌的方向考虑,因为有不少卧牛石都是被一掌全部打爆!注意两个词!
一掌!打爆!
“这种实力,如果是我上前交手,恐怕撑不过一招啊!”
随后南叔来到那一片被郑巧一记寸劲·大力碎石掌拍过的崖壁,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其他的馆员更是从来没见到过还有这等武力一般,下巴都要拖到地上了。
此刻南叔心中的不安愈发明显,要知道清河村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村落,可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实力的高人,也不知道到底来此究竟有何所图.......
突然,有一个眼尖的馆员突然看到灌木地下有着一件灰色的袍子,但一件腐蚀得不成样子,于是立刻拾起,却一下子被上面的鬼物血沫给烫得松开了手。
只得干站在那里大喊:
“馆主!发现了有血迹的灰色袍子!”
南叔正等得心焦,一听这话,原地一蹬,整个人犹如炮弹一样飞射而出,随后落在地上,因为惯性前冲了几步,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郑巧的灰袍。
尽管它已经破碎不堪,但南叔依旧认得!
南叔颤抖着双手,拾起了那件灰袍,尽管它十分的烫手,但南叔就是不松手。
“巧儿,你可绝对不能有事啊!”
南叔虎目含泪,心急如焚。
他和妻子绝育多年,可能要断绝香火,在他的心里,早就已经把郑巧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如今自己的儿子在外围森林里失踪,他岂能不着急?
先如今又找到了郑巧染血的灰袍,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南叔越想越急,立刻大声吼道:
“所有人分开,两两一组,搜寻一名身高大概一米九左右的携带一个木箱子的银发少年,肩膀上有一只金色的木鹊,无论死活,都一定要找到他!”
本来旁边的一个馆员还想再劝几句,说现在天已经很晚了,这种情况他也见到过,八成是被野兽给吃了,尸体都找不到,现在找纯属是在浪费时间。
但看了看馆主青筋鼓胀的脸色,还是硬生生把话咽回了喉咙里,心想算了算了,就当一次游历好了,反正这边几十号精壮汉子,而外围最多也就一些野兽,不打紧。
迷失森林的外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几十个精壮汉子进去,分开来搜寻的话,大概两到三个小时就可以把整个外围的森林搜一遍。
然而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是,几百年未曾起过一丝变化的划分迷失森林的红线,居然正一点一点的向外扩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