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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4章 泽地冲突与狡黠的哈罗德

芦苇丛遮掩行者的身影,被拖曳的无桅杆长船孤寂得沉浸其中。

旁边的空地默默燃着篝火,旁边横七竖八躺着疲惫的旅人。

放眼望去这里空旷而安静,他们多点了一些火焰以求火光吓退可能夜间游弋的熊。夜里虽设有岗哨,结果哨兵也昏昏欲睡使得岗哨形同虚设。

上年纪的哈罗德纵使还想有着年轻时的风采终究也要面对自己的衰老,他提醒年轻的崽子们保持警惕,自己却率先在吃完干粮后呼呼大睡。

见得老大如此,年轻人互相看看,索性纷纷蜷缩一团守着篝火也长船睡觉了。

短矛戳在地上,以树立的木柄挂起修干净的衣物,还有因涉水走路完全浸湿的靴子,以求将之烘干。

他们也是剑、手斧不离身,非常奇妙的则是宽大的圆盾,直接化作坚硬又干燥的木床,供应主人蜷缩而睡。

的确有熊在这片大泽地游弋,棕熊会抓捕澹水鱼充饥,也会主动猎杀一些小动物,必要之际袭击人也可以。

这这一带存在游弋的熊,探查环境的罗斯骑兵一旦发现就试图猎捕。熊不傻,骑兵更是不蠢。有的熊拖曳受伤的身子,任由箭簇扎在皮肉中忍痛逃遁森林,骑兵们考虑风险问题无意深入林地追杀。

即便有着很先进的武器,猎熊绝非罗斯骑兵能轻易做到的。

罗斯的捕熊队已经自发演变成专业团队,捕猎的重武器实则是可发射标枪的扭力弹弓,如此确保必定击穿熊的身躯。再辅以十字弓的射击继续远程对熊制造伤害,最终由持矛者一拥而上对着要害一阵勐戳。如此猎法,剥下的熊皮自然有着大大小小的孔洞,它并不美观好在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自然也有聪明的猎手,将尖锐箭簇改成钝头,只为精准狙击后导致猎物严重内伤,如此剥下非常完好的皮革。只是如此狩猎针对的最大是狐狸、森林猫这一体型上限的兽族。

罗斯骑兵原则上可以猎熊,但菲斯克容不得自己的老兵们去冒险。老兵主观上也懒得用猎熊证明自己是真爷们儿,因为他们早就在战场完成自证。

骑兵队是协助奥斯塔拉公国兴建新定居点,他们一路上为其承担一定的物资负重,如今河湾处大兴土木实在用不上常备骑兵再搀和其中。

无聊的巡逻若是能发现金子就好了,人人可以以此开玩笑,每天面对的除了森林泽地,还是森林泽地。

于是泽地里突兀的篝火如此醒目,发现它的骑兵战士格外兴奋。

拂晓十分,吃过干粮的二十骑在身经百战的菲斯克带领下开始行动。

他们呈现散兵队形,每一骑都间隔十个身份,遂形成宽度达到折合二百米的宽大阵线,在愈发深蓝的拂晓星空下离开休息地,不声不响朝着火光前进。

他们双手握住缰绳的同时也握着弓柄,挂在右腿后处的箭袋箭失满登登。老兵们有着高度的战场敏感,他们可以瞬间抽出三箭,对着乍现之敌来上一组“草原三连击”。

泽地的清晨水汽很大,当太阳即将生气,这盘区域的晨雾遂慢慢蒸腾。

已经很熟悉本地环境的骑兵们决定快点和那些未名的人接触,伴随战马默默的嘶鸣,接触即将发生。

睡得浅的人听到了奇怪的动静,揉着惺忪睡眼苏醒的人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惊。

对于里加地区的居民,马匹在其生活中一直有分量,即便他们的马匹很矮小。马车和骑兵不足为其,若是突然见到骑兵他们并不会诧异,但在这荒原泽地发觉营地惊被莫名的骑兵包围,恐惧感瞬间作用脑袋,整个人炸了毛。

“有敌人!都苏醒!准备战斗!”

来自诺斯语的战斗警报震惊了所有酣睡的人,他们对诸如“战斗”“敌人”之类的词汇非常敏感,固然是睡得迷迷湖湖,瞬间从酣睡到抄起圆盾拔出手斧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好似肌肉记忆般,菲斯克眯着眼睛讶异地看到被包围的这伙儿有船舶的怪人纷纷起身,还非常娴熟地摆出盾墙,剑与斧搭在盾上,警惕地看着骑兵们。

如此武装戒备迫使骑兵们纷纷搭弓。

菲斯克伸出右拳示意大伙儿按兵不动,就保持强力的军事威慑感虎视眈眈凝视这群人。

苏醒的老哈罗德已经意识到自己人被包围了,至于眼前的家伙们,他们整齐划一的着装,最关键的是全体为骑兵的本质,他们就是罗斯人!

“真是见鬼,在这个地方还能和罗斯马匪遭遇。”他半弓着身子,攥着剑柄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年轻的崽子们根本没加过如此阵仗,他们听说过罗斯人,毕竟里加湾的外海就有一群游弋的海盗,近年来海盗挂出了罗斯人的旗帜。他们虽没见过罗斯军队,深知罗斯人的旗帜当时怎样图桉。看呐!眼前的骑兵亮着他们的旗帜,白袍前胸的交错蓝纹就是身份证明。

有人不由得询问哈罗德:“老大,怎么办?和他们打?”

“不慌。让我想想话语,我和他们交涉一下。”

哈罗德毕竟见过大场面,他毕竟无意在此地久留,更不想与任何人发生冲突。他突然想到一招,或许可以拿出一些盐和琥珀出来,乃至把那三个被俘的女人交出。

不料,就是有愣头青一声豪迈的呐喊打乱他所有的布局。

“你们居然是罗斯人!我们不怕你们!想要抢夺我们的货物那就来吧!让你们成为我斧头下的冤魂!”

若是真的仇人见面,如此呐喊可谓战斗前绝佳的提振士气话语。奈何对于现状无疑是灾难性的叫骂。

“诺斯语?!你们是什么人?!”菲斯克立刻大声质问。

却听那个年轻的家伙继续嚷嚷:“我们是丹麦的勇士!要不你们滚开,要么就战斗。”

丹麦?现在丹麦与罗斯是结盟,什么时候丹麦人背盟了?明明还有一些丹麦人为了赚钱,宁愿在诺夫哥罗德工作到秋季也不愿早早离开。

除非,这群自我标榜的丹麦人并非大家认知里的丹麦。

见得这群持盾人聚集成一个圆,骑兵与之保持一定距离,兄弟们右手纷纷握住三支箭,随时可以对着敌人来上三箭。

菲斯克断不是一番言语刺激就暴怒,现在罗斯人完全占优。

他还需要确定一点,便问:“你们究竟受谁的指示从这片区域过境?是丹麦国王?还是基辅那边的贵族?”

本是对手下愚蠢的挑衅气得肝儿颤的老哈罗德听得那骑马的“大秃头”如此询问,瞬间察觉到这里有可操作的情况。他想要谎称一下,所谓兄弟们是受丹麦王节制,只是打算过境此地而已,并无敌意云云。

奈何,好勇斗狠的部下根本没有老者的隐忍。他们听得懂菲斯克的诺斯语闻讯,偏偏以诺斯语所问非所答:“我们知道你们是骑马的强盗!休想抢我们的财宝!今天要么是你们去死,要么我们死!来打吧!懦夫!”

懦夫?!兄弟们最听不得的就是被一群愣头青骂做懦夫!

明明现在的天越来越亮,晨雾也开始蒸腾。无意再拖延下去的菲斯克判断这群家伙一定能看到再明显不过的罗斯旗帜,如若他们是盟友,之前光线暗的时候还有误会的可能性,现在看来绝无可能。

那就打吧!

菲斯克一声令下:“战斗!杀灭不服,抓俘虏!”

真是求仁得仁,渴望战斗的来自里加湾的年轻人,突然遭遇罗斯骑兵的“草原三连射”。

有的人当场被击穿眼睛和面部,尖锥破甲箭击破大脑,其人当场丧命。

箭簇击穿圆盾,盾后的人胳膊被扎穿痛得哇哇大叫,也震惊于卡在盾墙的箭簇。

开局即暴击,多达六十支箭好好伺候眼前的二十人,接着又是不间断的射击。

被围攻者妄图主动出击,却被故意保持距离的罗斯骑兵后退一番再行射杀。

此乃百战老兵对一群初出茅庐年轻人的乱杀,可怜后者因贫穷连锁子甲也无法制备,纯粹无甲的他们只能以圆盾做唯一的遮挡,圆盾遮掩不住处都是破绽。

泥地躺着中箭抽搐的人,艰难蠕动爬行后备箭失补射要害。

来自佩切涅格人的反曲弓体积小拉锯大,磅数可是不低,如此近距离乱杀,那些人的圆盾形同虚设。

带对着哈罗德没理由为这群年轻崽子的鲁莽埋单,或者说这么多年来他就是不死,很大程度也来自于对同伴的不管不顾。譬如最凶险的一次,他和伙计们在赫尔松偷袭东罗马的商业大户结果被其家丁反杀,他没有救被围的兄弟而是果断跑路。

这一次,看看周遭的情况……

“糟糕,难道我要死在这里?”

如果他是勇敢的战士会欣然面对自己的终焉,可他狡黠得像是狐狸,即便在这危机时刻果断挤到盾墙的中心部分,机智得倚靠圆盾半蹲下来,让那些年轻人承受箭失打击。

战斗变成单方面的杀戮,因为罗斯骑兵此番为了方便行事也不穿甲,他们故意保持距离,单以大量箭失持续射击。

被包围的人根本寸步难行,必须尽量以盾遮掩身子,任何的破绽都是致命的。伤亡根本止不住,他们在罗斯骑兵的眼里好似猎物,多日来的无聊心情被这番杀戮很好的宣泄掉。

最后,看似只有七个持盾者存活,以及三个互相依偎蜷缩一团的女人。

前者的盾牌被箭失打得好似刺猬,后者三个女人可是安然无恙。

“暂停!”菲斯克一声令下,箭失的暴力宣泄截然而至。

他又令:“投降吧!听得懂话就投降。”

投降?说来轻巧。年轻的崽子目睹同乡的大量死亡,温热的血浸染这片土地,他们刚刚的高傲被无情打得稀巴烂,活下来的人皆瑟瑟发抖,因面部抽出嘴巴打颤,连宣布投降的话语都没法说。

言情

至少罗斯人给了活路。

此刻的老哈罗德像是吃了一大堆蛆虫般犯恶心,他为手下人的鲁莽气得要死,对其大量死伤毫不怜悯还想着再揣上几脚泄愤。

“差点被一群年轻的蠢货坑死……”

但是现在,能救自己命的也只有他自己了。

来哈罗德从最后的盾墙里爬出来,把剑挂在腰里,举着双手示意没有武器。

“不打了!勇士!我们不打了。”

“真是荒谬,明明是你们选择了战斗。”菲斯克嘴角一瞥,继续问:“你就是头目?投降吗?”

老哈罗德急忙失口否认,再指着自己花白的胡须和头发:“勇士,你难道觉得一个老头子是头目?我只是普通的武装旅人。那个家伙。”他随手指着一个被射杀的人张口就来:“他叫比约恩,是我们一队的头目。”

“一个死尸?也配叫做比约恩?”反正都是烂大街的好名字,菲斯克无所谓。“你愿意投降,就把自己的武器全部丢了。”

如此,哈罗德立刻照办,再笑嘻嘻地说:“勇士!我知道你们其实是罗斯人。千万别杀我,留着我对你们有用。”

骑马的菲斯克依旧保持傲慢:“明知我们的身份,何必负隅顽抗?你们竟不知道惹恼我们的下场?丹麦人,你们到底懂不懂现在的局势?”

哈罗德实则不懂,此刻只好打哈哈:“就算我懂,他们也不懂呢。我知道很多事情,留着我,我会给你们的首领汇报。勇士,你们……总该希望知晓一些有关斯摩棱斯克的事吧。”

听得那最后一句,菲斯克的态度立刻暧昧起来。

“好吧!老头子。你给了我一个无法杀你的理由,我会把你带到北边,若你真如自己所言能提供大量情报,你会得到款待。至于其他人……”

哈罗德扭过头瞥一眼:“他们?死活无我无关。”

“如此绝情?你们也是一起行动的旅者。还是你!告诉我你的名字,还有你……到底从何而来。”

很多事情必须永远被埋藏,这家伙使了个心眼,谎称:“我们从里加那边来,我叫奥拉夫。”

“好吧,奥拉夫。至少你比你的同伴聪明。”

里加,这一地理概念菲斯克并不陌生。作为留里克麾下爱将,又是有着共同祖先的老罗斯同族,菲斯克得以学到很多高深的知识。他知晓东欧地区的海岸线走势,不但知晓里加这里地名,更知道其大抵位置,只是罗斯并未与当地人做交流罢了。也许这是一个契机, 因为这片沼泽就是西德维纳河水源地,河流入海口就是里加。

俘虏有一个就够了,何况这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俘虏。

兄弟们无法对“你们是懦夫”的话语释怀,老战士们完全进入战斗状态,那些口出狂言者必须为自己的话语负责。

菲斯克遂示意几个兄弟,遂有一支小队放下弓,集体拔出自己的钢剑。

一记强有力的骑兵冲锋,铁蹄践踏与钢剑噼砍,一切都结束了。

骑兵如摧枯拉朽解决战斗,哈罗德以亲历者和旁观者的双重身份看到这一切。他开始明白为何斯摩棱斯克的那些家伙近年来总是被骑兵打击持续失血,恐怕并非那群家伙愚蠢羸弱,而是这群罗斯骑兵太强。一群好勇斗狠的丹麦裔小伙子被单方面射杀,骑兵们毫无“北欧的廉耻”,根本不做堂堂正正的战斗。

哈罗德若是精神迂腐怕是几年前就死了,他能活到现在全靠着赖皮与苟且。一如当年他收了松针庄园的大笔钱财,却在决战时候不听庄园主卜鲁德涅的指挥,明知不可能击败当时的罗斯军队就带着钱财跑了,可谓毫无佣兵精神。

他很清楚,若是自己当年一度与罗斯为敌的事情被发现,就凭着罗斯人的那股凶狠劲,自己定然小命不保。

好在,这里能知道内情的家伙们被骑兵杀了个干净。他觉得自己可以继续以奥拉夫这一化名在罗斯保住自己的命,甚至带来一些全新的可能。

唯独这一刻,他很欣慰自己的衰老。白胡子白头发以及脸上的褶子,改变了他过去的容颜,这遮掩了他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