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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看着项链,像是猛兽的獠牙。

再一看认出了是老虎的,因为自己打死那只东北虎的獠牙就是这样。

而这个獠牙上刻着两个字“虞人。”

林晓曾经看过一本关于狩猎的书籍,从中他也知道“虞人”的含义。

那在古代可是守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

守山人向来都是官府所敬畏的存在。毕竟,人家手里有家伙,并且还善于弓弩,和暗器。

如果官府真把他们惹毛了,那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而自己如果是在现代则是成了不折不扣的破坏自然资源的罪魁祸首。

“大姥爷,谢谢您的信任,我一定不负众望,给您长脸。同时也谢谢您给我的这些药材。”林晓激动的声音都有些颤抖,眼眶也微微泛红。

“谢啥,都是一家人。”大姥爷笑着拍了拍林晓的肩膀,“只要能帮上你和你娘,大姥爷做啥都乐意。”

从大姥爷家出来后,林晓回到木屋。

在赵虎的帮助下,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

没一会儿,就有村民陆陆续续拿着纸单上的药材来到林晓家。

有的是一小捆珍贵的草药,有的是几株成色不错的菌类,大家都怀着朴素的心意,希望用这些药材从林晓这儿换些肉回去。

林晓也不含糊,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公平地和乡亲们进行交换。

就这样,在众人的帮助下,很快药材就集齐了。

林晓再次找到老孙头,将满满一袋子药材交到他手中。

老孙头接过袋子,仔细查看了一番,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不错,都齐了。这大冬天的,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晓嘿嘿一笑,“仙人自有妙计。”

“你个小兔崽子,跟我还甩词呢!”说完,老孙头轻轻地拍了林晓一下。

“对了工作的事,你别急,我马上安排买家去办。你就等着好消息吧!”

林晓最关心的就是工作的事,要不然干嘛这么着急去弄药材。

一听老孙头这么说了,想着工作的事应该十拿九稳。也不好再多问。

林晓满心欢喜地回到家,母亲看到他,见他并没有要把药材钱交出来的意思,便问道:“儿子,看你忙乎了这么久,又急着把药材送到老孙头那,到底是咋回事啊?”

“娘,熊胆和药材我都送给老孙头了,他答应给您和林悦在城里安排个工作,要么是政府部门,要么是国营企业,小曦还可以在城里上学。”

何玉兰愣了,她都没反应过来儿子说的是什么:“你说啥,你是不是做梦呢儿子,那政府部门还有国营企业哪是那么好进的?”

“娘你就放心吧!老孙头人还行,不会骗咱们的。”

“如果是真的,那倒也不错,咱们一家人在城里踏踏实实工作,估计生活得会更好。”何玉兰露出满脸期待的表情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娘,我只是说你们去,我可没说我也去。”

“那我们都去了,留你一个人在这里干啥?”何玉兰接着说道。

林晓嘿嘿一笑:“娘,您老糊涂啦?我在这还得上班呢?您忘了我是这的守山人加上特别治安员啦?”

“这我倒是知道,但真这样你一个人在这我也不放心啊!”

“有啥不放心的,我在这山里能赚大钱,不照你和悦姐赚的少。你们还可以时不时地回来看看我,住一段时间。”

“那也不行,除非你和我们一起走,要不我们谁也不去。”

“我的亲娘啊,我要去了的话,不但这守山人没有了,就是我去了城里,你能保准我不会被派下去当知青吗?您要知道,给您和悦姐安排个工作多不容易啊。一家四口安排三,那是不可能的。”

何玉兰叹了口气,她知道林晓说的都是实情。“那行吧,不过你得先找个媳妇,要不然我们去了可不放心。”

媳妇这事,对于林晓那就是个盲区,林晓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可都是没有谈过女朋友的,对这方面的知识,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虽然苏公安,包括知青王琳都不错,但只局限于不错,还没有其他想法。

再说总不能随便拉个女人就娶回家当媳妇,过日子,那是不现实的。

“我上哪找媳妇去啊,再说找也得找个合适的,缘分这东西,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总不能让我上山像打猎似的,扛个麻袋去给您‘打’一个回来吧?那不成野人了!”

何玉兰何尝不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过一辈子,确实不错。但在咱们这大山沟里,能找一个搭伙过日子的人,天天能给你做口热乎吃的,再帮你收拾一下家,就不错了。

想到这,何玉兰轻哼了一声:“你要是真能打一个回来和你好好过日子也行。”

林晓一听,乐了:“娘,您这话说的,那我明天就扛着麻袋上山蹲点去!”

何玉兰瞪你一眼:“少贫嘴!你要是真有那本事,我还省心了。就怕你连个兔子都打不着,还指望打媳妇?”

林晓笑嘻嘻地回应道:“那不能,兔子哪有媳妇香啊!不过娘,您放心,我肯定给您找个靠谱的,绝不从山里给您带个‘野生的’回来,咱家又不是开动物园的!”

林晓玩笑归玩笑,他是真真地感受到了时代的不同,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不同的。

她们过的日子都是实实在在的,谈恋爱在那个年代,就是扯淡,或者说是不安稳,异想天开,吃饱了没事干撑的。

这个年代的人,别说都一样,至少有大部人别说是吃肉,连饭都吃不饱,或者是没得吃。

一家人口多,孩子多,没吃的怎么办,像电视里红军过雪山吃野菜,啃树皮。那不是常有的事,而在那个年代是真真切切地存在的。

哪像现在的零零后,一家就这么一个“小祖宗”,吃的东西王花八门,别说那个年代没听过,现代人也不可能吃个遍啊。

就说这意思,本人七零后,记得小时候一吃饭,老人都会说,把桌上掉的饭粒儿捡起来吃了。现在呢?掉个饭粒儿之类的,孩子刚想捡,边上的大人连忙就会说,别捡,脏!

现代存在太多的科技与狠活,那个年代不同,啥都是纯天然的,还没有污染。

林晓当然不一样,吃的不但是天然没污染的,而且有些东西那是在现代吃不到的。能吃到那也是犯法的。

“娘,那人熊掌你放哪了?一会把它蒸了吃呗?听说这东西蒸着吃好吃!”也算是庆祝庆祝你们马上就有工作了。

何玉兰用手轻轻点了点林晓的脑袋:“你就知道吃,这东西是好东西,并且听说还挺贵,上次我就想让你拿去黑市卖了,估计怎么也能卖个百八十块钱。”

“百八十?”林晓一怔。心想:“我现在差那百八十的,从二十一世纪来,我容易吗我,二十一世纪不让吃,现在让吃你还要卖了。我从来没吃过熊掌呢!虽然我不是吃货,但这个必需尝尝鲜。”

何玉兰笑了,“我说你个臭小子,现在怎么这么狂,百八十的不叫钱啊?那是谁家都能拿得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