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8月我到达这里,当时这里还没有被拆迁,老房子的住址还不算破旧,现在苔藓已经遍布,墙灰斑驳掉落,阶梯上水泥被漏水渗湿,靠外的一边,还有小孩子的粉笔涂鸦。
我一路上楼,敲开邻居的房门。
隔壁的老人跟我说,娄翠荣在这儿教书有快20年了,她生活很勤俭,她的丈夫一直在外面奔波,每个月会回家一趟待几天,那几天的傍晚,就能看见她平日不带表情的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简直不像是从她身上会散发出来的笑意。
董蕾自作主张的要带我去看她的屋子。
娄翠荣从丈夫去世之后,就搬出来跟董蕾合租了,走过客厅后,我来到她的屋子,我看见那似乎只有一米左右非常简陋的,掉漆的床铺,和那掉漆的门一样,跟董蕾的屋子完全不同,路过董蕾的门房时我看了一眼,董蕾的门牌上都是精致的贴纸和过年时贴的春联,还没撕下来。娄翠荣的门牌上什么也没有,屋子里也只有书卷的气味。
根据她老家的邻居所说,她那会刚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没有饭吃,就一直喝雨水,吃树叶,这样撑了几天后,遇见了路过的毛弘,也就是她后来的丈夫,毛弘要给她吃的,娄翠荣说,你给我活干,我就吃,不给我活干,我就不吃。毛弘拗不过她,就让她帮忙给他送行李到火车站。
娄翠荣答应了,吃完了他三个馒头两个饼,把毛弘的干粮都吃完了。娄翠荣跟着把他的行李送到火车站,上车之前,毛弘突然说,他是打算去北京参加文学会的,问她愿不愿意去。毛弘是看见了她身上女子学校的徽章,所以想给这个差点饿死街头的女生一个机会。娄翠荣是看见他施舍给火车站乞丐的那份善心,才决定跟着他去北京。
在哪里不是活呢,与其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地方日复一日的焦灼,不如去开启新的旅程吧。
这是娄翠荣的书写笔记扉页的一行字,是很标准的小楷,蓝色的钢笔墨因为时间久远已经变得淡蓝,字迹的一圈有淡黄的坑迹。
我快速翻动书页。她在第一页写:人的死亡,和钟表的停摆是不一样的,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昨天再也不会变成今天,钟表可以维修,当它装上电池,它就恢复生命了。
但是人不一样,她还这样写:人的死,就是再也不会睁开眼,你再也不会听见他站在阁楼上呼唤你吃饭,再也不会看见他在壁橱前梳理他那稀疏的头发,你再也不能调侃他丑人多作怪,你的茶壶没有人清理,里面会布满铁锈味,那个味道一直在杯口萦绕,教书的时候,口渴时喝水,从喉管滑下去的味道,一直泛着苦涩的滋味。
我没有看中间的内容,因为董蕾还在旁边等着,我看了最后一页。
她在最后一页用有些扭曲的笔画写:远方到底是什么,是在书里看见的天安门的旗帜,还是万众欢呼的沸腾声。
毛弘走了以后,我每天起床,看见他那个军绿色的大衣挂在橱柜上,他那个别在胸口衣服上的徽章,血红色的,鲜艳的,像心脏一样跳动的徽章。看了让人心里难过。
毛弘走了,走之前他对我说,希望以后,你不再身不由己,不被世俗束缚。
我知道远方就是我现在最渴望的东西。那就是我从小就一直在追寻的,在国旗下呐喊的自由。在田野里奔跑的自在,饿了有饭吃,渴了有水喝,生病了有钱看病,累了有家人在身边的幸福。
我在这里,我存活在这个世间,我不是被他们抛弃的孩子,也不是被野狗追咬的乞丐。我是毛弘的妻子,我是我自己。
我合上笔记。
董蕾问我,怎么样,查到什么了吗?
我反问他,这本日记你没看过吗?
她写的字太多了,我懒得看。董蕾摆摆手,我发现她的女子烟已经抽到了第二根。
“娄翠荣对生活的渴望度很高,不是那种会因为丈夫死了就疯了的人。”我用比较书面的语气跟她解释,读完这本日记让我心情沉重。我在知道她这个人之前,并不知道我的举动会对她的人生带来如此大的转折。
董蕾没回我,自顾自的抽烟。
雷声突然在窗外响起,窗棂跟着震动了几下,黑色的鸟群绕过灰色的电线杆,在晦暗的天空里返航,闪电迟了几秒随之而来,照亮董蕾扭曲的半边脸,像是街头贩售的木娃人偶,血红的唇,煞白的脸,徒增恐怖。我看见她的眼神在桌上的那本日记上停留了一下。
跟董蕾告别后,我回到旅社,打开日记准备写点什么。
我很少在自己的日记上写字,大多都是没对别人开口说的话,有时候一个月才会动一次笔,每次拿出来上面都有一层薄灰,但我从没舍弃携带过它,只要看到它橙色的外壳,就会让我感到心情平静 。它是我的自欺欺人的填补品。
娄翠荣的日记与我不同,她的日记一直在拯救她自己,从患有喉疾的中年女人,到年轻力壮,胸怀热血扛着枪的女子兵,再到最后日记结束,犹如完成了一次新生。
不过我已经做好有人不断死去的准备了,我在心里说,娄翠荣只是第一个。
我打开父亲送我的那个宝蓝色的钢笔,黑色的墨水已经在上面干透,刚下笔的时候不怎么显字:
2010.3.4.
第一次问询受害者邻居,得到最大的线索就是娄翠荣的日记。案件进展的非常快,我大概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窗外突然传来一声巨响,犹如惊雷。我抬起头,一朵离我很近的橙黄色烟火在窗外呈伞状崩开,落在窗户上痕迹很快消失了。
带着一点悲情的豪迈,路明非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打开了车门。
只见车里坐着的既不是面瘫师兄,也不是那个闷骚校长,是一个坐姿极其端正的男人,跟路明非差不多大的年纪,摆着一张如丧考妣的扑克脸,如同老僧入定,察觉到有人开车门,他的头颅缓缓转向路明非,那双死水一样的眼睛里突然亮起,一副起死回生的表情。
“我的哥,你别吓我行吗,大家行走江湖都不容易……”路明非浑身一机灵,浑话就从嘴里直接冲出来了,也不管这鸟不拉屎的北极港,对方是不是能听得懂中文。
那张脸直接转过来之后,路明非又是被吓出个激灵,这男人看着跟死了没区别,没想到脸长得像游戏建模一样,而且还是黄油视觉小说里面那种亚洲脸,比楚子航还要楚子航,还带着一点死了妈的悲重。
“我是摩尔曼斯克的地区专员,你是s级的路明非吧?”对方张口是中气十足又略显年轻的腔调,他用关节粗大的手指从胸口夹出卡塞尔的徽章,说“学院派我来接应你。”言毕他两脚一并对路明非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俄式军礼。
路明非顿时肃然起敬,他跟着挺直腰杆,学着他的俄式敬礼。心里腹诽原来是学校的人,真是倍儿有面子,妈的,s级就是好,到哪都有专员接应,就是没有羽绒袄,再来晚一点他就能被冻死在这然后去北极熊胃里免费畅游了。
“大哥,你中文说的真标准,跟北京人似的。”路明非哆哆嗦嗦的说完又感觉不对,北京人好像都有口音,但是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去过北京,权当这是自个的夸奖了。
男人点点头说,“嗯,但我是苗族人,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在学院的名字是Jeason。”
我的发,路明非下巴伸出来一半了,突然听到嘎嘣一声,怎么动都收不回来,像被冻坏了的零件似的,掉油卡着了。
路明非也没顾着跟他寒暄了,再不找保暖器材他得冻死在这,到时候屠龙的任务彻底没法交差,学院那边后果说不定比面对龙还恐怖,一想到那个探员张牙舞爪的样子,跟吐火的恐龙也没区别,下面的学生都噤若寒蝉,也不知道诺诺是怎么忍下来的。路明非的思绪又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你是不是冷。”男人俯身看着路明非,这时候他背对着光,盯着路明非的时候像是一个歪着头的机械,眼里没有任何情绪,路明非心想你妹的你看不出来我身上就穿了一个薄薄的西装外套吗,我要是不是靠着我的s级血统,到时候把我冻死你们都没法交差,但是这个男人很显然不懂他的白眼,路明非只好疯狂点头。
男人迅速从后备箱里掏出一个比他身体还大的行李箱子。他一只手按着行李一只手往外抽出一片挡光板一样的东西,拉到一半路明非才发现那是一个软状的,有弹性的东西。
拉出的袄子逐渐膨胀变大,看起来有个床垫那么大,外表布满一些金属反光的东西,显得这个袄子又宽又重,就像是个太阳能板。男人帮路明非僵硬的手臂穿过袖子,袄子接触到路明非身体的瞬间迅速的缩小,一瞬间变成了很轻的棉袄,就像一个修身的阿迪达斯外套。
路明非原地跳了几下,这个袄子变得比普通羽绒袄还要轻捷,看上去他像是去打高尔夫球的。这要是在北极全面推广,估计能赚钱到手软。
学院的经费连袄子都用上了。路明非体温回升,心里又开始腹诽,怎么舍不得给我这个s级多花点钱。
来之前路明非在路上胡吃海喝,以为到了北极,等待自己的是白雪风光,极光盖天,企鹅迎接,冰窟探险,游鱼欢腾,到了之后起码要站在船头振臂高呼一声:北极!我?来辣!但是真到了之后,看着一望无际的白色,世界静的跟死了一样,心里只有冰凉的哀嚎,冷雪浸湿他漏胶的皮鞋的时候,他才发现更严峻的是把人冻到麻木的气候。白天黑夜变得无法计数。只有凌冽的大风在嘲笑路明非。就在路明非感叹自己壮志未酬就要马革裹尸命丧他乡的时候,终于有个救星从天而降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路明非心情大好,立刻就开始攀谈起来“你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生活多久了。”
jeason突然回头,警觉的看向冰海深处,深黑色的云层争前恐后的扑来,俯冲到维度低的地方。在这种地方,降水量比撒哈拉沙漠还少,遇见这种天气,意味着会瞬间变天,积雪会把港口整个掩埋。从路明非的角度看过去,浓白色的雪雾拔地而起,浪层如同海啸,雪层足有几十米高。
铜钟的声音在冰层回响,钟声在港口散开。路明非裹紧并不寒冷的瘦猴的身躯,声音尽量显得不哆嗦,“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暴风雪来临的预警,这儿已经很久没有暴风雪降临了。”JEason说“我们必须赶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