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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玄幻魔法 > 男儿应向重危行 > 四十一章 逃跑大师巴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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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团都是老兵油子,一看是个不要命的狠角色,也没有和傻帽一样,在过来挡刀的了。

巴克斯心想都伤成这样了,看你还能蹦多久,看到我攻击频率降低,小子架不住了把了,身体机能和斗气耗的差不多了,现在就来要你小命。

自从成了拜恩家的走狗以后,快2年了都没有受伤,今天被这小子伤都不轻,佣兵团损失惨重。我要把这小崽子,砍成18块才能解气。

突然眼前一道刺眼的强光,这,这是?在看德林塞特伤口快速愈合。他喵的光疗术!这是自己已经跳上来了,只能硬这头皮和我过招。在光疗术的惊讶中没有回神,三招就挂了2处彩。而且对方斗气没有,半点衰减的样子。越打越充沛。猛是一想对方是大骑士还是光骑士?不然这次行动白骨帮怎么也来?一定是是硬茬子不好打,在一看一向凶狠残暴,弑杀狂人马库思,都没有第一时候冲上来。

想到这时脑子里就2个字-快跑!这时候也不顾斗气消耗了,连发2次斗气斩,转身全速逃跑,跑都时候还把盾牌,顺势档在背后。我追击的斗气斩就盾牌挡住了,4级盾可以挡住斗气斩大部发冲击力,甲胄和斗气护体,基本上没有受到伤害。逃的干净利落,一看就是有功夫的人,估计是有逃跑术他熟练度至少达到专家水平。我心想这逃跑功夫我自愧不如...

几个反应慢的佣兵,挡在我追击的路上,都被砍到在地。正准备被巴克斯打吃致命一击,呼呼几个魔法火球飞了过来,还有几支箭羽。黑石佣兵团一直隐藏的,2名魔法师和几名神射手开火掩护撤退。

就是我用斗气斩拦截火球的的功夫,巴克斯这小子逃了。其他佣兵也发现今天遇到强敌了,一看团长都溜了,自己不跑等这挨刀呀?他们逃跑比进攻专业多了,又有魔法师和神射手火力掩护。追了20几米我就命令停止追击,还有白骨帮要消灭,没有时间和他们过多纠缠,以后有机会在找他们算账。

一般战场上追击战,退的一方都会伤亡惨重,黑石佣兵团有精湛的逃跑术,仅付出了轻伤9人的代价就成功逃脱,又钻回了树林。

在北面,歪头副帮主带着100左右的匪徒冲了说来,这边的防御力量是30多名佣兵。按照事先的制定的打法,傻蛋在指挥一手拿盾牌,一手拿4米多长的矛,佣兵们也有一半装备了长矛和盾牌,是等待傻蛋的命令。

米拉用弓箭点射了几名匪徒,一箭一命但是挡不住敌人的冲锋的脚步。阿德拉的水弹术,只能把匪徒打分几米远,摔个轻伤延缓冲击。当敌人冲上来的时候,只有20米内傻蛋低吼到稳住,稳住,佣兵们都是久经沙场心理素质过硬,没有慌乱保持住防卫线,等待这指挥官的命令。

道路只有10米宽只有,路2边各有不到百米被砍伐的铁木树,留下一地20到30厘米的树桩。这帮乌合之众都挤在道路上,没有分散从两翼包抄过来。虽然这个世界以冷兵器为主,但在这样扎堆的挤在一起,遇到魔法攻击或者床弩打击,那效果是相当好。

当匪徒离防卫线不到3米的时候,傻蛋吼到—刺!瞬间冲在前面的匪徒,有十几个被穿了糖葫芦。傻蛋抄起大棒子,跃出阵前,兵乒2棒子就砸倒了2个匪徒,直扑歪头。歪头副帮主有准骑士中期的修为,2米多一点的身高,也是个狠人手上有条人命。使一把精钢双手斧,赤这上半身。露出几道蜈蚣一样的伤疤,下身穿皮毛裤子,凶像十足。

傻蛋可是经历几场生死战的人,就歪头这造型根本唬不住他。双方体型差不多,修为差一个小境,但是傻蛋受俾斯蛮的影响,管你是谁先给你一棒子,歪头躲过,斧子横扫过来。那知道傻蛋不躲不闪,也不拿兵器挡,一棒子吧歪头打的后退1米多。歪头心想还有这么不要命的,棒子上面镶的残碎风狼牙和爪,在他身上掏出几个血窟窿。还没有反应过来,傻蛋棒子又到了,啪脑袋被削开了花。

到死都没有明白,这家伙不要命也就算了,这么挨了一斧子和没事他一样?穿的和流民一样,就一件粗麻布的破袍子,也没有全套甲胄,就算有甲胄,那怕是贵族们装备的3级甲也不可能啥事没有,毕竟斧子破甲能力远超骑士阔剑...

他那知道,傻蛋身上穿着皮甲和骨制寸甲都是3级野猪的材料制作的,综合防御优于3级甲,特别是,皮甲和寸甲在一起对钝器打击。防御效果非常好。

傻蛋也不是毫发无损,被震出一道血口,仗这自己皮糙肉厚在撑这,战场上精神高度紧张,一般不是严重的伤都感觉不到。

高地军打仗勇猛无比,气势如下山的猛虎!主要原因是1,高地之城常年在深山面对魔兽。不勇猛善战就没有生存空间。2,现在高地军装备精良,矛尖甲固。和他们以前的装备比,简直就是不能比的,现在要是放眼圣光帝国,可以和主力的野战军团一较高下。3较为完善的医疗后勤保障,德林塞特,米拉,瑞恩,阿德拉都可以使用治疗术。让战士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在人族其他军队中,都火系等偏攻击系的魔法师多,就算有治疗术一般也是治疗贵族,普通士兵运气好会被光明牧师救助,大部分都是靠自己命硬挺过来。

在加上不久前颁布的伤残军人的安置和抚恤,以及烈士陵园的修建,高大的英雄纪念碑,放士兵们心里踏实,地面敌人可以放开了干。更知道这一批粮食对高地这城的重要性,要是这批粮食不能运输,到高地之城。那死的不止自己一个人,家人亲朋好友都要饿死!

放倒了歪头,傻蛋就进入刷经验模式,2分钟不到就放倒了数名匪徒,其中还有一名准骑士初期的小头目。

邦克队长一看,这仗有希望打赢,带这佣兵冲出去大战匪徒,一些强壮的民兵也抄家伙杀入战团。

白骨帮帮主马库思,一看遇到硬茬子。考虑一下,那2位大人可是下了死命令,今天他们不死,死的就是自己,没有他们的庇护,自己也蹦不了几天。在说白骨帮的凶名也是杀出来的,强敌自己也干死过几次。自己的身份就是匪徒,不像巴克斯是佣兵,大不了逃出北岭郡。

高喊道:马上就让白骨帮的敌人变成白骨,带着白骨帮的匪徒,一下都压了上来。

这时我正好率领高地军主力赶到北边来,没有时间使用长弓,投掷了一轮短矛,就是接战在一起。马库思躲了一支短矛,砍倒了2名佣兵,一剑刺向邦克,邦克队长刚刚出招攻击一名匪徒,这一剑没有法躲,心想不好,今天这条老命丢在这里了。当的一声马库思的剑被我挡开。我对马库思说:你的对手是我。

马库思回头一看,一名少年挡在自己前面。哦,刚刚打败巴克斯的就是他,看样子是他们是首领。好小子正找你,自己送上门了。把我当成没有蛋的巴克斯你就想错了。

马库思骑士境中期,是个逃兵没有多少出路就当了匪徒,修炼比较刻苦,但一直卡在准骑士巅峰境,那天走运抢到一批修炼资源,靠中军中服役2年,学习到了一些基本功。这些年又经常打打杀杀,这些年修炼到了骑士境中期境,在想这修炼到大骑士境,用抢来的钱财把自己洗白,大骑士在带是几十名准骑士以上的心腹,到那都吃的香。不过就他那德行也几十是一些黑心的大贵族当走狗,不过能吃香的喝辣的的他也满足了,说不定还能个混贵族身份。

说时迟那时快,剑随人转马库思一个反手剑,我看见光一闪又快又狠,刚刚躲闪。马库思实招变虚招,剑向我躲避的方向扫了过来。以在运动状态的我是躲不开这一剑的,马库思不愧是久经沙场的悍匪,出招快,准,狠,虚实变招极快。没有一定实战锤炼,靠平时平时训练,练一辈子都没有这个效果。

我用剑挡住,马可思的剑,贴这剑身顺势下滑。这招除了突然,还能让马裤思被能变招。马库思看到这一招心里一惊,这小子还是个孩子怎么出招,这么老练。

老练?我心中招数还多呢,蓝星种花家数千年的文明在武道上的成就,你们这些井底之蛙怎么能理解?

虽然剑有护手,但是防不住手就残了,用左手的盾牌把我的剑砸开。剑盾士的盾牌也承担辅助攻击,盾牌有一定重量,算是钝器打击,面对全身甲胄的敌人,有时候打击效果超过阔剑。

圣光帝国,包括人族其他帝国,骑士普遍使用的武器是剑,至少占到7成以上。原因就是手持骑士剑帅!

其中剑盾士最普遍,一半的骑士步战都是剑盾士,也有双手剑士,巨剑士。当然也有一些奇葩。一手持剑,一手拿这其他装备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