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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其他类型 > 猫咪红娘 > 第134章 转移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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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从小就没遇到过什么危险的原因,银雪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小猫,对没有看过没有经历过的事情都会抱持着很浓的好奇心,不探索清楚绝不罢休。陆其的事对她来说就是一件很新奇的事,与其说她被陆其的做法感动,倒不如说陆其的操作成功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当然了,感动的确是有,毕竟她也不是块木头,哪怕对爱情的感受能力低了点,对情感的感受能力也是不错的,她能感受到陆其对她的好。而这些好让她感动,让她心酸之余,最大的效果就是让她对陆其的身份提起兴趣。

根据阎王所说,陆其能一直记得她的样子是因为濒死前深爱着她又或者痛恨着她,从陆其的表现来看,痛恨肯定是不可能的,不然的话他至少会成为虐猫人士,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他在遇到她的那一辈子深爱着她。

看她在画中的年纪也就七八个月,那是她还没有遇到玄墨,都是自己独自生活的,虽然小猫的记忆力挺差的,但她好歹是只能飞升成仙的小猫,灵智自然比一般的小猫要高,还是能记住一些印象比较深的人和事的。

她记得那般大的时候基本都会在洛阳城生活,那时在某个坊市经常有位老奶奶摆摊卖菜包子,老奶奶对她很好,每次看到她都会给她一个包子慢慢啃,有了老奶奶的投喂,她的早饭就算有了保底,只要找不到吃的,往老奶奶的摊位去便准能混顿饱餐。

不过老奶奶对她的好完全是出于善意,会投喂的动物也不止她一个,要说深爱着她也太夸张了,陆其绝不可能是老奶奶的投胎转世。

除了老奶奶,洛阳城的洛阳令也对她非常好。那个大叔应该是个好官来着,她穿梭在城里各处就经常听到百姓在称赞他,正因如此,有天晚上她实在找不到食物,于是就去了府尹碰运气,结果刚好碰到县令大叔吃晚饭。大叔很大方,把一半的肉都分给了她,知道她不能吃味道太重的东西,还十分贴心地用清水把肉都洗过一遍。自那之后,她偶尔便会到府尹找大叔蹭吃蹭喝,而大叔每次都会很大方地用好菜好肉招待她。

可县令大叔已经有妻子儿女,实在不可能会对一只猫产生非分之想,真要说,大叔能把她当成女儿就很不错了。

如果排除了大人,那对她好的孩子也是有一些的,洛阳城一个富户家的独子就对她很不错。那孩子自小体弱多病,大夫都不知给他下过多少回病危通知了,还好他那个富户爹娶了九房妻妾都生不出第二个孩子,要不然那孩子绝不可能一直被名贵药材吊着命。

虽然那孩子身体不好,但心地却善良,有天她跑在那孩子的院墙上晒太阳睡觉,那孩子不仅没有把她赶走,还拿了好多好吃的东西给她。或许是没有朋友太过寂寞的关系,之后那孩子就把她当成朋友一样,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啊,心里有什么秘密啊,想吐槽那些妾室啊,全都会跟她说。反正她也无所谓,就当听故事了,而且还能边吃边听,比酒楼听说书还优哉游哉呢。

要说那孩子喜欢她也是有点谱的,毕竟她是那孩子唯一的朋友呢,加上那孩子又是个身体不好的,很符合“濒死”这点。但她知道陆其的前世不太可能是他,原因很简单,因为那孩子喜欢他母亲身边的丫鬟,还经常跟他说要想办法把那丫鬟要到身边。试问一个心有所属的孩子又怎么可能移情别恋一只猫?

除了他,一个铁匠家的儿子同样非常喜欢她。那户铁匠家里有五女一儿,儿子是最小的,在普通百姓家也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了。他们家的条件只能算普通,但家里有什么好吃好喝的都会先紧着这个儿子,或许是受宠的关系,这孩子没有富贵命却有些一身富贵病,他也不在意自己的吃穿用度其实都是家里姐姐让给他的,过的很是铺张浪费。

但这孩子顽劣归顽劣,心地倒是不错,很有些侠义心肠,有天看到她蔫蔫地趴在墙根下就以为她饿倒了,把她带回家后就一顿好肉投喂。而她也就一只猫,哪里会管那孩子应不应该拿好肉喂她呢,反正给吃什么就吃什么,结果可想而知,把家里人都吃不上的好东西拿来喂猫,铁匠再疼儿子也不会让他胡闹,便狠狠地打了他一顿。

然而这孩子自小被家人宠惯了,哪里受得了这气,所以越不让他做的事他就越是要做,后来更是连续喂了她一个月。

这铁匠家的孩子一开始虽然也是好心帮她,但之后明显就是赌气,要说深爱着她更是完全不可能。

还有一个孩子也挺有嫌疑。那孩子长得特别好看,一身贵气,穿的衣服在阳光的照射下总是金光闪闪,住的地方是一座好大好大的府邸,他身边的人都喊他为世子。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世子是什么身份,只以为是他的名字,由于他的衣服布灵布灵的,对猫非常有吸引力,所以见过之后,有段时间她就老是跟在他后头跑。

那孩子的身边总是围着很多人,但那些人似乎都非常听他的话,只要是他吩咐的话,那些人都会照办。有一天,那孩子终于发现了跟在身后的她,以为她是循着肉味来的,也没有驱赶她,反而让身边的人把好多好吃的肉都拿了给她。

她本来是出于好玩才跟着这个亮晶晶的孩子,没想到竟得了那么多好吃的,自那以后,她找那孩子的次数就更多了,尤其在嘴馋和肚子饿的时候来得特别勤。而对那孩子来说,把上好的肉给猫吃好像一点压力都没有,只要她找去,每次都能吃得饱饱的离开。

但那孩子在洛阳城住了一个多月就离开了,离开前也没找过她,从那之后她就没再见过那个被唤作世子的孩子。以前不知道世子是什么东西,如今成仙那么久,自然知道那孩子的身份极为尊贵,如果他真有心把她留在身边就不会一声不响地跑掉。恐怕那孩子给她东西吃就是举手之劳,根本谈不上喜欢,更莫论是爱了。

一一排除之后,银雪发现居然就找不到怀疑对象了,那到底谁才是陆其的前世呢?

她现在一有时间就在想陆其的事,已经连续想了好几天,可还是想不出个结果来。这让醋坛转世的玄墨很是不高兴,只要看到她发呆就会想她到底是不是又在想陆其了,心里很是煎熬。

不过他了解银雪的性子,有了疑问就必须要弄清楚,否则就会一直心痒难耐,忍不住去想这件事。

好奇心重是猫的一大特点,这在银雪身上更是体验得淋漓尽致,陆其对她有着那么深的爱意,不管她是接受也好拒绝也罢,肯定都会非常在意事情的起因。当初他们是如何相遇的,又经历了什么事情,为什么陆其如此深爱着她,而她却没有一点记忆。

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阴差阳错,这份感情如此之深,可两个当事者却都忘记了最初的相遇。陆其经过了几世轮回,早就没有了那一辈子的记忆,银雪是在那一辈子飞升的,记忆都还在,但也压根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现在只余这份情的存在,其他早已物是人非,何等遗憾……

啊呸,遗憾个屁,玄墨巴不得他们永远想不起来呢。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又不是打游戏,还能读档重来,既然遇到的那一辈子都没有缘分,那现在就更没有再续前缘一说。而且银雪已经是他的了,他是脑子进水才会把好不容易有点开窍的宝贝给让出去。

玄墨觉得陆其现在的身份有点微妙,从大局而言,基本可以确定他并不是敌人,顶多就是太初魔尊制造的一个连他本尊都不知道的意外,可从私心来看,他却是个觊觎着银雪的混蛋,玄墨再大方都不可能把他当成朋友。

心爱的女孩这几天都在想着情敌,这种事情怎么能忍,就算看在银雪好奇心重的份上由着她想了几天,到这会儿也算是极限了,再不管管他头顶恐怕就得变成绿色的。

陆其就是如此微妙的存在,玄墨的确希望银雪能不接近他就不接近他,那些已经遗忘掉的过去,正好随风飘散。于是在被银雪冷落了几天后,玄墨就开始出招了,他故作神秘地来到银雪面前,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我最近有个特别大的新发现,你想不想知道?”

银雪那该死的好奇心就听不得新发现几个字,看着玄墨装神弄鬼的样子,心里便痒得不行,连那件想了几天的“到底谁是陆其”的事都暂时忘在了一边,用同样小的声音回答:“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

见她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转移,得逞的玄墨不由得在心里发出奸笑,他轻咳两声掩饰住心中得意,继续一脸八卦地说:“前不久天尊不是来审问郁离吗?我无意间看到他手上带着一条暗金紫色的手串,因为手串的颜色有些特别,所以我就多看了两眼。你猜结果怎么着?前几天我竟在怜罄姑姑的手上看到一条一模一样的。那手串一看就知并非凡品,同时出现在天尊和怜罄姑姑手上不是很奇怪吗?你说,他们俩是不是有什么情况?”

一男一女,所谓的有情况是什么情况就不言而喻了。

银雪的兴致立马就被提了起来,什么陆其蓝其黄其,通通靠边站吧。她回想了片刻,实在想不起来他们能有什么交集,最近阎王都在凡间执行清理岁芽肉身的任务,元始天尊却是一直坐镇天庭,那两位甚至都没什么机会相处,怎么就暗度陈仓了呢?更何况,如果阎王真跟元始天尊好上,那天肯定会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的,可她什么都没说,实在不像有好事发生呢。

想来想去都觉得他们不太可能在一起,银雪便怀疑道:“你是不是看错了?”

玄墨使劲摇头:“怎么可能看错,那手串在亮处呈紫金色,在暗处现有银色鳞片,恐怕是极罕见的紫金色紫龙晶,我都看好几眼了,绝不会认错。”

紫龙晶乃世间奇石,有聚气定神,提高法力的作用。这种晶石的质地圆润光滑,坚硬无比,温度会随着天气而变化,冬暖夏凉。在光线的照射下会呈现紫色、金色和紫金色三种颜色,而在黑暗中又会出现银色的鳞片图案。紫色是等级最低的,金色次之,紫金色的等级最高,不同等级的晶石作用也相差甚远,珍贵程度也完全不一样。

传说中,上古时代有一个名为紫龙的族群,这个族群能吸收天地间各种气息化为己用,随着时间推移,紫龙族也变得越来越强大,甚至隐隐有种超过上古天神的趋势。

上古天神可是天地间的主宰者,是非常厉害的存在,开天辟地泥土造人,一直以来都由他们统治着整片天地。但之前也说过,上古天神有个弱点,那就是会被世间魔气影响,如果他们吸收了过多的魔气就会坠魔,最后变成天界之敌。自己人变成敌人,这是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只要有一个上古天神坠魔,那就意味着天界少了一个帮手多了一个敌人。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天界每年都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在这上面。

而紫龙族则不一样,他们天生就能将各种各样的气消化成自己所需的能量,若没有别的族群攻击他们,他们就没有天敌,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只要韬光养晦一段时间,肯定可以超过上古天神成为天地间的统治者。

上古天神其实是个挺霸道的族群,他们可不会允许别的族群取代他们世间主宰的地位,意识到紫龙族的强大,他们就开始密谋着要消灭了这个族群。最后,天界把任务委派给了盘古,而盘古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花了六十多年时间就把紫龙族给灭族了。

可紫龙族的能力是天地间独一份的,天界也不想白白浪费了这种将天地间气息变为己用的特殊技能,于是就把紫龙族人做成了紫龙晶,藏在了一个隐秘的地方。普通的紫龙族人是紫晶,数量最多,贵族是金晶,数量是紫晶的千分之一,皇族是紫金晶,数量相当稀少。

他们本来是想好好利用这些紫龙晶的,至少有了这些晶石后,上古天神就无需担心魔气了,在这天地间的地位也更稳固。可惜上古天神的时代结束得太过突然,他们还来不及好好使用这些晶石,甚至都来不及交代清楚晶石藏在哪里就一个接着一个陷入了沉睡,所以紫龙晶的具体藏匿位置至今成谜。

这么珍贵的晶石,还是真实存在的,在天庭自然不是什么秘密,不仅到处都有资料记载,而且还是图文并茂,只要看过了就很难认错,这也是玄墨如此肯定看到的就是紫龙晶的原因。

如果确实是紫金色并且有银色鳞片的话,那就应该是最高等级的紫龙晶无疑。这么珍贵的奇石同时出现在阎王和元始天尊手上,说是巧合还真是勉强,他们应该是同时得到那手串的。至于是什么原因会有两条一模一样的手串,恐怕只有当事者才清楚了。

银雪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兴趣也完全被挑了起来,她眼神晶亮地看着玄墨,兴奋地说道:“难道怜罄姑姑跟阎王好上了?可这等好事,姑姑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她寻觅仙侣已久,如果最后能寻到天尊这等神仙,不说奔走相告吧,但至少不会瞒着我们才对啊。”

这点玄墨也非常认同,当初阎王能直接到萌萌月老庙找上他们,可见在寻觅仙侣一事上是非常认真的,如果已经找到,以阎王的性格肯定会告知他们,绝不会这么偷偷摸摸。

于是他认真想了想,接着便猜测道:“或许他们还在暧昧阶段,并没有确定关系,所以怜罄姑姑才没有跟我们说?她不是孟浪的性子,之前又经历了多次失败,这种事情自然是百分百有着落了才会往外说。”

闻言,银雪立马就不满地皱起眉头,生气地说:“都戴情侣手串了,还有什么不确定的呀,不会是元始天尊不想认真,打算一直吊着怜罄姑姑吧?他可是天界第一美男,有那么多漂亮的女仙喜欢他呢,姑姑虽然也漂亮,但样子严肃,怕她的神仙可不少,天尊会不会觉得跟姑姑一起丢脸,想搞什么地下恋情啊?如果是这样我可不答应,他要跟姑姑一起就必须认认真真的,要全世界都知道那种,绝不对偷偷摸摸!”

好家伙,元始天尊好歹也是个洁身自好的神仙,从来都没乱搞过男女关系,结果到了银雪口中都快成为始乱终弃的渣男了。为了确保阎王不会受到渣男欺负,银雪决定,她得到地府好好问一问阎王才行。

玄墨见银雪彻底转移了注意力,知道自己的奸计得逞,心里更是狠狠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他只要时刻注意别让她的心思重新回到陆其身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