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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医馆里一桌子人用罢饭,南星嘱咐道,“阿芨,阿术,咱们明日休诊一日,你们去也去散散心,咱们自来了京城,还没好好让大家游玩一下。记得护好阿芍和李琳,晚上早点回来。”

白术道,“师父你真的不去吗?”

“我就不去了。”

说完,她便回了自己卧房。

没想到,一会儿有人扣门,她开门一看,见是白芨,问道,“怎么了阿芨?”

白芨道,“阿姐,你自己看吧!”

说着指着后院中当地上的东西。

南星借着房中的灯光,看到地上有两个大箱子,疑惑道,“这是什么?”

“刚才有人说要送东西,不由分说,抬进来两大箱子,说是英王送的。放下就走了。”

南星手中持了灯,走过去,啪嗒一声打开箱子,只见里面有十几个食盒,又随便打开一个食盒,顿时香味扑鼻,是杏花糕,又打开一个,还是杏花糕,十几个都打开了,竟然都是做成各种形状的杏花糕。

南星哭笑不得,大晚上的,送这么多杏花糕是要让他们积食吗?

又打开另一个箱子,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首饰盒,每个盒子上面写着名字,什么玲珑阁、锦绣坊,好像都是店家的名字,打开盒子,不是胭脂水粉,就是珠玉首饰。

“这是做什么!这个家伙,莫名其妙!”

“谁莫名其妙!”话音刚落,景煜已从高处掠下,还是一身紧身夜行衣。

白芨见他来了,招呼道,“殿下,这是你让人送的?”

景煜点点头,走到南星身边,“阿星喜欢吗?”

南星见他又要帮自己捋头发,忙道,“哦,阿芨,你先去看看他们把前面整理好了没?”

白芨暗笑,阿姐这是害羞了,忙知趣地答应一声,欢快离去。

景煜一把拉过她,道,“怎么,不高兴我过来?”

南星道,“你忽然做什么,送这些东西?”

景煜其实是派出暗哨,暗中跟着杨霄,随时有动向随时跟他报备,听说那小子连着两日都来骚扰南星,还送杏花糕,竟还要给她买首饰什么的,心里直冒火,轮得着他买吗?他算老几?

不过,这小子的招数自己看来也得学起来,毕竟自己虽然战场上大杀四方,在讨女孩子欢心这件事上估计还真比不上这个纨绔。

于是,让人一天内跑遍全城搜罗,一时之间各大酒楼都在传,京中贵人们忽然风行起来吃杏花糕,连那糕点的价格也涨了一倍。

但景煜此时嘴上并不肯承认自己是学杨霄,只笑道,“记得你爱吃这个,就让人去各个酒楼搜罗了一些。”

“那这么多,我一晚上也吃不了啊!”

“这个,嗯,没想那么多。” 景煜老实回答。

“还有这些首饰,我平日给人家看病,打扮得花枝招展得像什么样子。难道要用首饰闪瞎病患的眼?”

景煜被问得无言,心道,看来杨霄那小子讨女孩子欢心方面也不怎么样,阿星怎么能是一般的女孩子,自己只顾吃醋,倒是忘记了这一点。

笑道,“我,我忘记了你不怎么爱戴这些东西。” 说着,看着她头顶上的一头乌发只用一根简单的木簪子挽着,想了想,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道,“这个该物归原主了。”

是个布包,一层一层仔细地包裹着,最后露出一个青玉簪子。

南星道,“这是什么?” 举着灯看着,疑惑道,“好像在哪儿见过。”

景煜见她真不记得,不过也难怪,六年前那些日子,她身逢大难,怎么可能记得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便笑道,“六年前,你在醉仙楼不辞而别,只留下了这个在你的床边。”

“这是我的?” 南星想起来了,当日在清风寨中,自己好像曾经拾起过景煜贴身带着的一枚簪子,好像就是这个,难道竟是自己的?

她接过来,想起六年之前,自己确实曾经戴在头上过,那时,自己出门和半夏告别,把自己打扮得跟个清秀小童一样,头上别了这个青玉簪。

南星叹一声,问道,“这么多年,你竟一直为我保管着?”

景煜道,“那场大火毁了你家园,这个簪子也算是你从家中带出来的东西了。现在该物归原主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他望着天上的明月,想起那些征战四方的日子里,这个簪子曾经陪伴着自己走过多少河山,度过多少难眠的夜晚,他要寻回南星,似乎已经成为他人生的执念。

“阿星,你知道吗?这个簪子,我一直放在这里,”他执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离我的心最近的地方。六年多了,它一直是我的幸运符,每次与敌人交战,我都会用它祈祷,保佑我能够一切顺利,果然它也没有负我所望,每次有它,都能保佑我平平安安的打完仗,回到京城。”

南星的小手被他温暖的大手握着,感受着他心脏有力的跳动,想象着他把自己曾经戴过的簪子视为珍宝一样的珍藏,心中涌起说不清的感受。

这个六年前的少年,如今成长为高大威猛的男人,当今的英王殿下,大梁的战神,难道也有脆弱的时刻吗?也有需要祈祷需要保佑的时刻吗?

而他祈祷和祈求保佑的,不是神明,竟然是自己随身带着的东西,难道他对自己情深如此?

许是夜色太温柔,南星不由地靠近他,抬起头望着他深情的眼睛,情不自禁向着他的唇边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