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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宋知意。

以前,我常常因为长得太美,而感到自卑。

军营中大多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我知道,无论是小兵还是统领,他们都不太瞧得起我。

无非是给我爹一些面子,害怕因此受到责怪,才勉强肯称呼我一声“少将军”。

可我不需要。

我的确生为女子,也的确长得像我娘。

……像我爹的话那也太丑了。

当然我也不是嫌弃他丑,毕竟他年轻的时候还是一表人才,否则我娘也不会看上他。

我只是觉得……我得冲破桎梏,冲破成见。

当时,正值宜州一带土匪作乱,尚且年少的我自愿请命,带领一队人马去剿匪。

所有人都觉得我会灰溜溜地跑回来。

但我偏偏就是成功了。

为首的匪徒被我一剑斩于马下,头颅也被我生生割去。我提着它威胁剩下的匪徒,没有一个人不听我的。

经此一战,我在军中的风评终于开始慢慢逆转。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南宫千殇。

我从土匪手里救下了他,呆呆的少年浑身都是泥泞,眼巴巴地看着浑身是血的我。

我以为他是吓傻了。

结果没想到,他是对我别有所图。

他当时看起来很狼狈,我忙着杀人,只得告诉他,让他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落脚。

那片竹林很大,但是出口也很明显,我想他应该是逃出去了。

……也是后来我才知道,他跑到一半晕了过去,之后就被宜州刺史救了回去。

却也因此,连累了刺史一家。

我没想到……狗皇帝会昏庸荒谬到这种地步。

……因此,后来千殇他们弑君,我也是知道的,且举双手双脚赞成。

我宋知意忠君爱国,所忠的不是这种君。

其实一开始,我对南宫千殇并没有什么好感。

他自小流落在外、受尽苦楚,狗皇帝可以宠爱他,也可以弥补他,却独独不能将他立为储君,这一定会导致格局动荡,皇子夺嫡。

我原本以为,他是个有心机的。

可后来日渐相处,我才发现他这个人正到发邪,像有病一样秉持着自己的君子之道,简直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天然白莲。

如果要问为什么会是日渐相处……

……只能说,他日日都跑来军营寻我,在发乎情、止乎礼的基础上,死皮赖脸地缠着我,像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嗯……

这很难评。

那就不评了。

……

在皇宫刚刚重建后,我与他举行了大婚。

帝后大婚,国之盛典,凤冠霞帔,十里红妆。

在鼓乐齐鸣中,百官俯首,山呼万岁。

我和他在殿中,祭拜天地、祖先,交换信物,结为夫妻,并许下誓言:以国家为重,民生为本,共治天下,造福苍生,勤政爱民,共创盛世。

盛世……

为了这个盛世,已经死了太多人了。

这一路走来实为不易。

这天下,我会和他一起守护。

为了死去的人,为了活着的人,也为了未来降生在这个世界的人,不必因饥寒贫苦而忧愁,不必因战乱纷争而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