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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笑,话锋一转,道:“通过验尸能检查出什么来吗?”

“中毒。”

“你给她下毒了?”

“嗯,你可以猜猜,我是怎么下的毒。”陈歌一脸的无所谓,似乎死的,只是一只阿猫阿狗一样。

因毒而死,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食物中毒,二是气体中毒。

“你在她的饮食里下毒了?”

“很接近了。”

我笑了笑,说:“是在康塞德做的面包里下了毒吧?小镇上的面包几乎都是在他的店里买的,我猜她的身上还有面包屑,那么我再猜一下,莫埃洛吃的是浆果莓饼。”

陈歌并没有很慌张,反而接着问我:“你看见了?”

“既然是嫁祸给康塞德,那么顺着这个方向推理,就很简单。至于我为什么猜到是浆果莓饼,那是因为昨晚我去找他的时候,柜台里只有浆果莓饼卖空了,可见销量很好;而且,在大众印象里,女人普遍都爱吃甜食,你在这里面下毒,很合理。”

“那江大侦探,你再推理一下,我是怎么完成这一系列的杀人呢?”他继续引诱着我。

“嗯……我想,你一定还有一个‘得力’的帮凶吧?”这位帮凶,就是我。

“那当然了。”

我也就不卖关子了,接下来,将是我和陈歌昨 晚全部的杀人过程:

其实昨晚并不是阴差阳错地走到了康塞德的面包店,我进去之后,故意落下了我的眼镜,为的就是他能找回来。

递交眼镜的时候,陈歌就已经开始动手了。

还是算了,不多说了,保留点神秘感吧。

“你没留下什么痕迹吧?”

“没有,要不要进去看看?”

“既然你盛情邀请,那我肯定不辜负你的期望。”

陈歌带我来到莫埃洛的住所,这儿都可以说是一座小型宫殿了,这个看似落后的小镇,里面居然这么华丽。

“这儿已经没人了。”

“咔麦什呢?”

“被森德带回去做笔录了。”

小型宫殿的整体有白色和金色的墙砖砌成,偶尔用蓝色进行点缀,像是白色的野花丛中开出了几朵蓝色的特别小花。所有的窗棂都是蓝色的,挂着厚重的窗帘,缝制窗帘用的是白色呢绒,上边用金线和珍珠绣着图案样式。

我们上了三楼,走廊很长,穿过一段玻璃走廊,才算是来到了主卧所在的地方。

陈歌推开一扇白色的木门,“这就是莫埃洛的房间。”

莫埃洛的房间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暂时找不出这香气的来源,陈歌把梳妆台上的东西打开挨个闻,是一瓶小东西散发出的味道。

“这什么?”他问我。

我挖了一点在手背上,整体呈面霜状,抹开水润润的,有点美白的效果,有点儿类似素颜箱或隔离。

“应该化妆用的,底妆用品。”

“香味这么浓,她平时用多少啊?”陈歌捏了捏鼻子,被这香气呛到了。

“你管人家。”

“是是是,不该管。”陈歌准备放回去,,我却说:“带回去。”

他随手揣进口袋里。

我和陈歌分头在房间里翻找线索,试图找出能让康赛德背锅的铁证。陈歌翻着衣柜,我继续翻梳妆台。

莫埃洛似乎是和咔麦什分房睡,这房间没有任何关于男人的东西。

“梳妆台里都是女人的东西,看来他们夫妻俩感情不和,莫埃洛这儿没有男人的东西。”

“你确定……没有男人的东西吗?”陈歌站起身,从他面前的抽屉里拎出一块亮晶晶的手表来,“这是当季最新款的男士手表。”

“你怎么知道的?”

“你猜。”他拿起手表,手指摩挲着表盘,说:“这款手表,莫西里有一块,本杰明也有,而且价格不菲,只有像他们那样的人才能买得起,康赛德的话……不一定。”

“那看来,莫埃洛确实有一个情夫咯。”我歪着头,“但嫁祸给康塞德,就很困难了。”

“也不一定。”他一屁股坐在床上,招呼我过去,“直接咬死是他,他又能怎么样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块手表是他的啊。”

“会有的,收好。”陈歌把表给我。

“你在哪找的?”

“内衣里。”

我看了眼抽屉里的东西,都是些花花绿绿,各式各样的内衣,有些我都没眼看。我把手表扔回内衣里,“拍照。”

我们又看了其他的地方,没什么异常,但还是拍了几张照片作为备用。

“走吧,回去看看尸检结果。”

刚出教堂,一大群记者就蜂拥而上。

“J先生,听说之前的两起案子还没有解决,现在又来了新的,请问之前的您准备什么时候办?”

“c先生,可以谈谈您对此次案件的看法吗?”

“两位现在有何感想?”

闪光灯照得我眼睛疼,“无可奉告!”我拉着陈歌跑路了。

尸检报告是中毒身亡,但并不知道是什么毒,法医无奈地摇了摇头,说还要进一步检查才能知道。

森德把一块手帕递给我,我打开一看,是一块只咬了一口的浆果莓饼。

“这是……康赛德店里的。”

“没错,据咔麦什所说,莫埃洛很喜欢吃他家的浆果莓饼,每晚晚餐后都要差人去买新鲜的带回来吃,昨晚也不例外。”

“如果凶手是在这里下的毒,那么他肯定是一个对莫埃洛的生活习惯非常了解的人,咔麦什以及家里的佣人,统统都有嫌疑。”

“对,这块莓饼里有毒,和莫埃洛中的毒一模一样。”

“只有这一块吗?”

“其他的我们也都拿去检查了,只有这一块是有毒的。”

“我知道了,咔麦什审问过了吗?”

“审问过了,这是笔录,你们俩回去好好看看。”森德把几张写的密密麻麻地纸交给我。

陈歌倒是清闲,听不懂话,干脆直接坐在一边摆弄手上的手环。

“走了,工作。”

森德给我们俩配了专门的办公室,这一整个上午,我都在办公室里看笔录。根据咔麦什的描述,莫埃洛是个生活极其自律的女人,每晚都是九点钟准时回房间睡觉,在睡觉前的半个小时里还会听音乐,吃浆果莓饼,有时还会看几本读物。

昨晚也不例外,也就是说,莫埃洛没有任何令人反常的地方。

“要我说,干脆直接带着手表去找康赛德。”

“没有通缉令和搜查令,我们做的都是违法的,而且也不得人心。”

“那怎么办?难不成真要好好调查?你不会是想把莫埃洛的情夫找出来吧?”

“也不是不行。”

“我看你真是疯了。”

“两位,有时间吗?”本杰明出现在办公室门口。

“进来。”

本杰明没有跟我客气,直接走进来做到沙发上,他今天穿的还是一如既往地时尚:灰色的西装裤,搭配墨绿色的高领打底衫,外面是配套的灰色西装外套,鞋子是一双棕色的皮革马丁靴。

别有心机的是,他在领子那做了心思,把高领往下翻了两圈,用一根花样的丝带系在那里,任由丝带耷拉在衣服上。

他的卷发也精心打理过,三七分,一侧是很蓬松的大卷,多余的别在耳后,其余的任他飞舞。

反观我和陈歌,两个邋里邋遢的,看不出一点精致的样子。

我特意观察了一下他的手腕,确实有一块手表,不过和我们在莫埃洛房间里搜查到的手表颜色不一样。

本杰明的手表是祖母绿的。

“本杰明先生的手表很别致,当季最新款吗?”

“是啊,J先生还关注这个?我还以为,您只是一个为工作而生的敬业者。”他这话多少带点讽刺。

我并不在意,掏出那块手表给他看,“不知道本杰明先生认不认识这块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