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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西北雄城,狂生纵酒

秋日的风景极美。

官道两侧,大片大片的金黄往极远的地方铺展开来,然后在尽头和苍天接轨,风吹过来的时候,恣意生长了足足一年,高得及得上寻常人腰的草枝先是朝着下面伏低,然后又摇晃着挺直,连绵不绝,仿佛浪潮。

二十几辆马车穿行于阔野之中,像是一道劈开了金黄和湛蓝的剑。

吱呀声音不绝,可知车上货物之重,车队的规模已经颇为可观,后面还有高大骁勇的汉子挥舞手中的长鞭,驱赶着三十多匹各色马匹,马蹄落处,更是扬尘滚滚。

这些汉子口中呼哨,每每腾身而起,总能在奔腾的马群当中,准确落在另一匹马的马背上,而不至于摔跌在地,展露了一手极为娴熟的马上功夫,若在塞北西域,少不得一声喝彩。

在这队伍的最前头,是一匹浑身黑色的骏马,走得不算慢,看去却甚是轻松,马上坐着一名高大得有些夸张的彪形大汉,一圈络腮胡,腰侧挎着一柄宽厚的横刀。

也不握缰,双手把着一张牛皮质地的地图,上面用炭笔写写画画,却是一个极为粗陋的地图,正凝眉去看。

身后的马车上全部都装载了满满的货物,不少人就干脆坐在马车前面,靠在车篷上,骑马而行的人也不少,而几乎人人都佩戴着兵器,面有风尘之色。

在有些游离于车队之外的地方,慢悠悠跟着一匹红马,这马倒是颇为高大,却有些过分瘦了,肩骨略有突出。马背上一个身穿黑衣的青年,神色似乎有些冷淡。

王安风看了看不见边际的远处,即便是以他的目力,在这个距离上,也很难看得到什么东西。

距离离开梁州城,已经过去了足足半月有余的时间,因为专心于赶路,纵然只是驽马拉车,商队的速度也慢不到那里去,前几日已经离开了剑南道,此刻算算距离,已经进入了大秦的西北一带。

一入西北,气温骤降,才出梁州城时候,这些商户们心中略有兴奋,于苦行也没有什么准备,此刻却已经没有了刚刚开始时候的闲情逸致,面上皆时而浮现苦色。

很多时候,并非是心里头做好了准备,就能够无视接下来的苦楚,知道归知道,可累还是一样的累,更大可能是会更累。

这段平原还算是比较好走的路况,若是先前崎岖难行的道路,坐在马车上,都要将整个人给颠碎掉,有武功的还算撑得住,那些个半点拳脚不会的商户,却是一个个都苦不堪言。

为首周巢看了看周围环境,勒马停下,高声道:

“诸位先且停下,稍作休整,替换马匹节省脚力,一刻之后出发,加把劲儿,咱们今日就能到下一座城,不用露宿外野。”

“到时候,可以尝尝大秦西北的牛羊肉,和江南道的可不一样,全无异味儿。”

王安风几乎可以听得到整个队伍里一声整齐划一的庆幸叹息,马车车队晃晃悠悠停下来,雇佣来的护卫从车里取出上等的马草喂给自己的坐骑,好让这已经承受许多疲累的马儿能稍微恢复些精力。

然后将拉车的马匹和后面的马替换一次,最大程度地保证速度,节省脚力,拉着这么重的货物走了大半日的光景,这些驽马早已经有些支撑不住,停下来后喘息声音有些重,马嘴边缘已经有了白沫。

要是不换马就这样继续强撑着往前走,不说能不能在闭城之前赶到,这些驽马甚至于可能在路上倒毙或者力竭受伤,到时候的问题可要大许多。

王安风翻身下马,那匹赤色瘦马打了个响鼻,悠哉游哉跑到了一侧的原野上啃食草叶,此刻秋意渐浓,这些草都有些干枯,远远不如新鲜马草来得多汁。

寻常马吃下肚去反倒会有些害了病,那匹孽畜却仿佛毫不在意,左啃一口,右啃一口,吃得欢快。

王安风正好奇这平素嘴巴刁钻的瘦马怎么转了性子,突然有人叫了一声小心,然后有个东西直直朝着他飞过来,王安风抬手将东西接住,却是一袋处理过的马草,抬眸看去。

看到在马车那边儿走过来一个圆脸的汉子,笑呵呵道:

“给你的坐骑垫垫肚子吧。”

“这几天下来,就是咱们都累得厉害,何况是这些坐骑?若是路上出了什么问题,到时候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够处理的小事情了。”

“当年我第一次走这一条路,就是这样,又没有准备备用的坐骑,结果马腿崴了,费了好大功夫才挨到了下一座城。”

王安风看了看手中有些湿润的马草,维持着‘刀狂’的性格,点了点头,只是冷淡道:

“多谢。”

对方也不以为意,笑着闲谈两声,见他并没有什么谈性,便即打了个招呼,转身回去了自己的货物旁边。

几辆马车围在一起,车厢和马匹的身子挡住平原上一日大过一日的风,几个商户围成了一个圈儿,手上握着个酒壶,还有一大块肉,一把匕首,分匀着吃喝些东西,缓缓劲儿。

其中一名身材有些消瘦,双颊下陷的汉子看到对面圆脸商人走回来,招呼了两声,将手中的东西递过去,后者似乎和他们相熟,也不客气,当下接过来,用匕首重重割下来一大块肉,送入口中大嚼起来。

那消瘦汉子脸上浮现一丝笑意,道:

“你也是半点都不客气。”

圆脸商户灌了口酒,大笑道:“咱们二三十年的交情,我要是和你客气了,那不是看不起你吗?”

消瘦汉子笑了笑,显然并不在意,旁边一人紧了紧身上衣服,看向那圆脸商户,好奇道:

“老孙,你刚刚去哪儿了?我瞧着你怎么是从后面过来的?难不成你这个年纪了,还要亲自来换马么?”

孙任摇了摇头,叹息道:“这哪里能成,年纪大了就得要服老啊,我这腰前几年伤过一次后,就是连马也骑不得了,怎么会自讨苦吃?刚刚只是去给了那药师一份马草。”

“要不然,我怕他的那匹马撑不住了。”

声音顿了顿,他忍不住摇头叹道:

“那匹马实在是太瘦了,也没有甚么精神头。”

先前的消瘦汉子眉头皱了皱,然后摇了摇头,似有不屑道:

“是那个人?嘿,我说你也太好心了点,那人自称是药师,一看就是个打算去西域搏一个富贵的破落户,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你看他穷酸得只有那一匹马,也没有什么货物,想来是浑身家当换成的坐骑,可就算是这样,每一次到城里,还要自己另开一间客房,装得倒是阔绰。”

“像是这样穷得叮当响,还要装阔绰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去了域外也就是空手回来,银子在他们手里根本就留不住。”

旁边一人吃了口肉,附和道:

“那可不是。”

“你们知道我当年年轻的时候,那可也是骑过马,挥过刀的,那小子看着倒是人高马大的,可是连驾驭那么一匹坐骑都会出漏子,又没有本事,又没有本钱,出去可不就是白白走一遭么?”

“而且这家伙胆子还够小的,前两日遇到劫道的绿林,他不就躲在一旁,都不拔刀。”

“我看啊,他放在马背上的那把黑刀肯定是假货,搞不好只是木头漆成黑色,里头还得是空的,否则那匹马肯定扛不住,指不定就啪的一声软倒在地了。”

众人哈哈大笑。

消瘦汉子笑道:“那可不,他若是有挥起那么大一把黑刀的力气和手劲儿,就算没有咱们这样的好马,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只有这样一匹瘦马在,总之老孙你这袋子马草算是白费掉咯。”

孙任擦了擦胡子上的酒液,不以为意笑道:

“这也无妨。”

“年轻人,能够多出去走走,见见世面,总也是好事情。”

后开口那人奇道:“老孙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个样子了?当年你可是严厉得很,把不少人都给吓跑了的。”

消瘦汉子笑道:“这个可是得要细细说说,老孙遇到了好事情,自然心情好,心情好了,再怎么样的人也会变得好说话了……”

旁人好奇,连连追问,那消瘦汉子正要开口,便听得了前面一声呼哨,再看的时候,仿佛铁塔一般的周巢已经翻身上了马,立在前方,原来是那休息的一刻时间已经过了。

消瘦汉子将最后一块肉扔在嘴里面,笑道:

“走罢,今日到了城中,再好好和你们分说……”

马嘶声音不绝于耳,方才停下了一刻左右的车队再度开拨,王安风将那马草喂给瘦马,然后依旧慢悠悠跟在了车队的后面,这匹瘦马看去依旧是无精打采的样子。

就像是刚刚出发时候一样。

周巢果然称得上一句经验丰富,对于城与城之间的距离,以及众人行进的速度,都极有把握,在天色黑到难以行走之前,终于是到了一处城池,赶在大城门关上之前,入了城中。

周巢有相熟的客栈,早早就已经派出手下快马赶来打点好了,客栈中派出了小二在城门口等着,见到众人之后,忙在前头引路。

王安风牵马而行,依旧沉默,左右看着周围的建筑,在心中和酒自在前辈给他的那一份资料一一对应,确认了这座城在情报中只是寻常,不值得特别在意,旋即分心去看这城中风光。

果然是和中原,江南一代不同,建筑风格,城池布局,粗旷地仿佛裹挟着粗糙砂硕的北风,却又别有雄壮,一处县城之中,竟也给人雄城之感。

而在他打量城中布局的时候,众人已经到了一处客栈当中,在门口已经有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等在那里,远远看到了周巢,口中便发出一连串豪迈的笑声,双臂展开,迎上前去。

两人亲热地熊抱了一下,客栈中的小二伙计帮着将带来的马车,坐骑,全部在空出的后院里停好,众人站在地上,活动筋骨,都是一阵的龇牙咧嘴,却是今日舟车劳顿,实在是筋骨都僵硬乏了。

入内之后,商队众人依旧将客房定在了一起,这一次干脆就没有为王安风定,后者自己上前,给自己重开了一间客房,然后又问厨子要了些鸡蛋黄豆。

蛋清蛋黄,还有煮好的黄豆在桶中搅拌好,更撒了一把盐巴,然后才提着给那瘦马送过去。

喂食这件事情实在是不能够迟了,否则他担心那匹孽畜饿得起火,把其他马给踢坏了。三师父说这匹马是在极地搏杀白熊练出来的体能,之后将寻常猛兽收拾了个遍,区区寻常马匹,还真不够它几蹄子的。

他维持刀狂的性子,旁人也懒得招呼他,王安风也自乐得清静,将这战马配置的草粮给那瘦马送过去,看着它吃尽了,方才转身回去。

秋夜温度颇有几分冷意,而西北一带,白天温度还行,一到晚上就冷得厉害,掌柜的见没有人来,用厚厚的棉布垂在门内,堵住了缝隙中灌进来的寒风。

王安风喂完马正要往里面走的时候,才拉开门,布帘就被撞开,里面走出一人,脚步匆匆,几乎直接撞在了王安风的身上。

王安风侧身一步避让开来,接着一瞬的光,看清楚了来者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算是剑眉朗目,只是脸上有一道刀疤,破坏了整体的协调,也增加了几分戾气。

后者头颅微垂,视线仿佛一直在盯着地面,也不曾跟王安风道歉,便如背后有恶狼追着一般,脚步匆匆离去。

王安风皱了皱眉,收回视线,走入客栈当中,将木桶交还给了后厨,本来打算直接上楼去房间里面,已经走到了楼梯口旁边,突然听到了旁边一个高大青年重重拍了下桌子,颇有几分眉飞色舞之色,高声道:

“所以说,姜夫子入了朝堂,我等便可略有期望了!”

姜夫子?

听到这个熟悉的称呼,王安风的脚步下意识微微一顿。

旁边桌子坐着三人。

开口的那人头戴文巾,从装束看,应当是个书生,但是西北一带,就算是书生,也带着骨子里的豪迈气魄,身材高大,似乎说到了兴头上,大声道:

“而今天下,举荐之位全然落于三公世家手中,若要得官位,便得要银钱,入学太学之后,更要处处忍让,唯唯诺诺,我等读书习剑,为的是家国天下,求的是朗朗乾坤,如何能低头给那些世家做奴婢?!”

“跪惯了的软骨头,见到了真正的对手,见着了更大的难关,除去慌乱下跪求饶,还能有什么用么?要如何保家卫国?如何为民挣命?!”

“而今官员举荐世家,世家子入学之后复又为官员,官员为世家,世家为官员,一代一代,仿佛轮转,子子孙孙,无穷尽也!时日渐久,此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耶?为世家之天下耶?”

“天下人苦世家之弊久矣!”

“某是以不愿游学入仕,说来说去,就是骨头硬,跪不下去,欲要一扫乾坤,又无这种手段,只能扼腕叹息。”

“而今姜夫子入主太学,任太学士,以先生之高洁,定然会革除世家举荐之弊,还天下人一个浩浩乾坤,某耕读数年,而今听闻此事,才又有了入仕之心。”

言罢又是连连饮酒,姿态豪迈不羁,双眼越饮越亮,浑无半点醉意,注意到了旁边停下来的王安风,也没有寻常书生拘泥之气,笑道:

“这位壮士似乎也对这件事情感兴趣吗?”

王安风维持神色冷淡,道:

“所谓姜夫子,可是姜守一先生?”

那高大书生笑道:“然也。”

“壮士也曾经听闻过先生之名吗?可曾相信先生入住太学,天下风气便当就此一扫污浊否?!”

王安风沉默了下,想到那笑意温和醇厚的中年书生,想到了那琴音茶香,心中不自觉柔和,道:

“若是旁人,不信。”

“若是姜夫子,我是信的……”

“哈!壮士果然好见地!”

那书生大喜,便要拉着王安风来共饮,方才起身端酒盛满一碗,转过身来,只见到了背影,却是已经上楼,便即唉呀叹息一声,呢喃两句,看了看手中酒碗,笑了下,一仰脖将西北烈酒灌入喉中,结清账面,携友高歌而去。

PS:今日更新奉上…………

四千八百字这样~拆分开每章两千四,有些少……之后想办法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