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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那些来城市淘金者,穿得破破烂烂,偶尔晃一下,被城市人捂鼻子唾弃,扁扁的嘴一撇,“脏死了!你们瞎搞!”

正是这些瞎搞者,他们在风餐露宿之中,在苍蝇哄哄之中,轻而易举淘得人生第一桶金,收废品成了当时最活跃的产业之一,通常是个把月拉着这些堆积如山的货回家一次,在极短的时间内,具体三两天之内,就能赚个几千块,这是跟耿圩人学,最早是耿圩人在省城打工,看外地人这么折腾的,一个传十,十个传百,很快是一帮人,最终是全民皆兵打破烂。

李红旗作为第一批淘金者,吃了不少苦,更是赚下可观的家当,人有了足够多的钱,连走路都带着风,当我还在学校里,象疯子似学习,人家已经悄不惊声赚足了正式工都赚不到的钱,所以那些年,年轻的李红旗不仅能让全家胡吃海喝,更能忙里偷闲到钟吾县城里去闲逛,曾经有过的享受,就更加娴熟,王红那儿他没少去,只不过,他把这种婚外享受,视作自然,他不仅可以从城里那儿分得一杯羹,更要成为城市人,当时方兴未艾的房地产市场还一片荒凉,他就敢这样想,他要凭一己之力,堂而皇之成为城里人,他要活得更潇洒,更符合新时代城里人标准。

光芒四射的李红旗,目光如炬,也更加理智,当王红再见到他,已经被他吓一跳,曾经如此青涩的李红旗,请她吃一顿饭,甚至主动到她家里去约她,甚至给她孩子零发钱,称她为姐,叫刘占一为姐夫,甚至让刘占一把正在抽的烟扔掉,称那种烟不能抽,不是烟叶做的,并塞给刘两包好烟。

王红撇撇嘴,“看看人家混的,再看看你:依旧老驴拉破车!”

第62章:

“我这不一直……”刘占一理屈词穷,瞬间就蔫了,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该扔。憋了半天,只有躲了,岁月荏苒,光阴如梭,曾经的脾气,早已经被磨砺得圆滑,吱哽不服,只能憋着,自己已经活得不象话,不能怪女人有话说,自己的领地,自己不守卫,就只能任由别人践踏。

忙里偷闲,嵇秀铃既懒得管,更多时候,她居然不相信是真的,她管着钱嘞,只要大钱不损失,随他闲去,嵇氏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她很大气,很多时候,很爽,穷疯过,穷怕过,这回李红旗不再为钱而烦恼,东手去,西手来,他已经不再满足家里造大房子的事,他已经跳出五行外,思想早已经不再三界中,他的未来已经渐行渐清晰:从农村走向城市,并最终完成逆袭城市,这种超前意识正在崛起。

他没有和嵇秀铃畅谈过这个规划,但他无时无刻不再实现这个计划,每一回重游钟吾县城,都更加坚定了他这个信念。

他每次回来,不会超过五天,出去总是在一个月开外。

政治上早已经失落的贾云龙,似乎从炸裂的心缝中,蹦出一个想法:李红旗是队长不二人选,这个奇怪的想法不是早就有的,而是突然产生的,他为这个想法,而瞬间兴奋起来,但他也清楚知道:李红旗兴趣不在于此,但他还是要试一试。

土地是分到户了,看上去队长已经旁落,实则过去大小队还有一大帮人在固守,这些人要么闲得无聊,要么苦于无路可走,大多数是那些老若病残,年轻人早已经狂热钻到外圆内方的钱眼里,他们比任何时候,更加认识到:金钱是检验人情世故的唯一标准,道德正在沦丧,知识正在被边缘化,过去崇尚的一些东西,正在被束之高阁。

太阳就要掉地下,老而不死的贾云龙很不服气双手背脊后,谁也不理,穿过贾家沟唯一一条大土路,它笔直得穿过村庄前,谁也不知道这条路,未来会和上海路高度重合,它几乎成了上海路脊梁,连后来那些修路的人,也叹为观止:穷乡僻壤里,干吧会有这样一条路?

他去的时候,李红旗不在家,只有嵇氏和牛芳芳在,连李红云也不在。

“李红旗呢?”他劈头就一句,原本高大的身躯,已经有些佝偻,岁月催人老,曾经叱咤风云的贾云龙也有斑秃,更有了白发,那种骨子里自带的傲气,正在气若游丝地挥发。

“他……他出去玩了!”牛芳芳竟然哆嗦着,贾家沟曾经的第一大能人,正在颓废。

“等他回来,让他去我家,我找他有事!”这头大骆驼,高大身材,曾经傲人,这会儿却成了累赘,它再也直不起来了。

牛氏和嵇氏竟没问什么事。

一宿无语,天亮以后,村庄里却被一条挺俗的消息炸裂,李红旗居然拾起别人不屑的生产队长这顶破帽子,并安静戴上,这是干吗?要重塑父辈的辉煌吗?有人撇嘴,今日已经不同往时,他父亲所做所为,被人用铁叉翻过来,晾晒在那儿,许多人认为这是不务正业,摇头叹息。

“脑子八成进水了,别人躲还来不及,他倒好,这匹破马,腿早他妈瘸了!”

“有那闲心,我看蚂蚁爬树!”

“脑袋是不是让驴踢了?”

“这小子八成霉栓没拔,他老子走不通的路,他能走通?中斜嘞!”

……

在一大片质疑声中,李红旗走马上任。当然,上面有承诺,队长只能作为他的副业,打破烂照旧,但事后,你会发现:队长或改个称呼叫组长,新时代赋予了它新的意义,不信:你就看!

1983年已经过了近半,正是如火如荼的夏天到来,我却每天急得如同热锅上蚂蚁:吃不好,也睡不好,就像掐着日子等待出嫁的新人,胡思乱想,各种加杂在我身上的东西,象雪片一样,我惶惶不可终日,一度焦虑到彻夜无眠,在各种压力下,我竟然有些恍惚。

“兄弟,你是何等人物?我们这茬人里,你勉强可以到达胜利彼岸了,我等就这样了,自甘坠落,你不行啊,你可不能塌架子,那毛小岚可是踮起脚,等你这个充满慧根的乡下佬收拾呢,我们是无能为力了,我们完全将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你可不能自己……”胖子张飞用肘捣了我几下,“毛小岚是你的,我牙口不好,啃不动了!”

“说啥呢?”我甩甩参差不齐的长发。

“我说‘八’有一撇,装什么装?肥水不流外人田,知道不?我们这帮城里人不争气,被你个土豹子打得落花流水,我们认,你再给我们装无辜,我们削死你!蔫巴象瘪茄子,装给谁看?我知道我们都是看客,陪你说笑,逗你玩!”

张飞虽糙,人不坏,很真读,认事。

“你们两个尿不到一个壶里,曾经的钢针和磁瓦,这是要化干戈为玉帛啦?晚了,你的光辉形象,已经印在李子北脑子里,睚眦必报,你张飞这招没用,这个人不会吃你药,等着吧,假以时日,哼哼,六岁的咬王,能放过你?”吴东声也过来凑热闹。

我苦笑着:一地鸡毛的我,心疲力竭,随时随地像一万米长跑运动员,极有可能跌倒道边,不省人事。三年炼狱的生活,已经让我心碎神伤,哪怕连吃奶劲都使上,总有人在旁边高喊“加油!加油!”,随加什么都没有用了,时也运也命也。后动力不足,已经要崩溃了,必像火山爆发。

我曾经默默问个不休:我是不是江郎才尽了?我能否一飞冲天,成为众人心目中期望的我?正当我焦头烂额之时,毛小岚又不管不顾前来添乱,她是唯恐我的天下还不够大乱,踩着我的影子,跟在我身后,焦虑就象热锅上的花生,除了噼哩叭啦,只有手忙脚乱撩锅铲子,要不然,锅里的花生就会炒糊,像黑色的羊屎蛋,色不正,味还苦,我是左躲右闪,她是见缝插针,自己来也就罢了,还带条甩不掉的尾巴,有自断功能,断下来还灵活摇动,这不就是壁虎的尾巴吗?作为那时公众人物,我走路都在夹紧了腿,那不是走,而是搓。

有顾勇的地方,你一准能找到毛小岚,那一年,我远在乡下的两根尾巴,先后自断而去,让我舒心不少,她曾经像两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炙烤着我,那是一团团扑不灭的火焰,正因为我的执着,我象壁虎一样:自断而去。虽舍不得,为了自救,也只能这样。她们都是好女人,像东北黑土地一样肥沃,不信:你看她们的肚子,都在孕育秋的希望。

我曾在黑暗的夜里,眼泪爬叉双掌合实,“感谢!感谢放过!”我的心,这时如瀑布,飘逸而下,飞花撞击出碎玉!祝福你们:我的女神,感谢曾经一路有你们,祝福你们!喜欢哭,成为我那一时期的主色调,特别是夜深人静时,拖着疲惫身子,象狗一样,机械回宿舍,拿睡眠换精力的痛苦时刻。

我那时就像十月怀胎的、惴惴不安焦急等待分娩的女人,变得多愁善感,有几分歇斯底里,更多是莫明其妙,并且随时回怼别人,如机关枪在手。

灯影花花达达,我走过芳草萋萋的甬道时,我的心又成齑粉。

“嘿!”毛小岚那时这样叫我。

我耸耸肩:既然你喊的是“嘿”,就找你的“嘿”去吧,意思在沟坎上翻跟头,有些任性。

大嘴张宏民是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嘴快如同机关枪,突突突地扫射,这回不但不讨厌他,还回过头来,对他竖起了大姆指,因为他发现了跟屁虫顾勇,并且一针见血,指出了我们最终的结局,他说,“无论怎样的纠结与不舍,终因不可逆转的因素而天隔一方!李子北会乘风而去,或扶摇直上,或一头栽落,沉沙折戟,毛小岚会因为曲终人散,跌跌撞撞,被世俗的风,吹到犄角旮旯里,至于顾勇,你这颗冥顽不灵的情种子,会如寄生虫一样,寄生在你并不喜欢的女生身上,这就是命运,别那么执着啦?还是各奔东西吧?结局很快就会来到,心执一念害了自己,还是随遇而安吧?”他拂袖而去。

很多年之后,我们再次相遇,论及这一段,张宏民竟然说,“我说过这么睿智的话?”他??头,头皮屑在阳光斜斜的甬道里,如不沉沙泛起。

天气和心情,象火一样炙烤着我,我拙劣表演高中最后时光,李瑞芹和李红霞以不同的形态、相同的方式,走了女人该走的路,噢,我的白牡丹,我的黑葡萄,交缠打斗恁么多年,终于……我终于吐出一口如释重负的气,心底气若游丝飘着落叶一样情绪,我旁若无人继续着我无可奈何的步伐。

“你去死!你不放屁,世界就没有co2!”毛小岚跺脚声,脚步声远去。

我吹一口气,知道她回家了。

如果感到日子过得太慢,那是人在倍受岁月煎熬,油炸水煮,如果日子过得太快,如白驹过隙,抓不住一鳞半爪,说明你被幸福包围,我当时属于前者,很多时候,我憋憋屈屈,馊馊抠抠,甚至形象猥琐,我很少回到我那个破烂一包糟的家,但家乡许多陈年旧事,却如沉沙泛起,我穿越沉沙,爱恨情仇和它们一起飘,时而托举我,时而摔下我,思想的包袱,偏就沉重在肩,心在隐隐作痛,那是对双李不舍,一白一黑,我曾经是怎样地骄傲?如此贫穷的我,是靠甚如灯塔吸引她们越过世俗的目光,共同搁浅在我这一片洼地里的?天生我才,必之有用!

心的折磨,心的过虑,让我自嗨自叹。最后时光里,我竟目光斜视,或许就这样不务正业,让我功亏一篑。许多年之后,我在整理我的思绪时,特别梳理这一段青春岁月,千不该万不该,时光不是用来荒废糟蹋的,我蹂躏了我的青春岁月。

李宜忠突然发现自己不行了,怎么就突然不行了呢?那一年,他47岁,这不是不行的年龄,他曾经如同海鲜一样:味之生猛,形之炸裂,动如过山车,轰轰隆隆带着震耳欲聋的响声,所过之处,全是暴力碾压的痕迹,声之呼啸,行之迅猛,他颓废缩在墙角,眼泪爬叉吸着烟,他不穿任何衣服,昏暗灯影里,王红不解地看着他。

“你怎么啦?”

“我要完蛋了!”

“何来此说,就因为……?”王红怯生生的,她从来没有看见李宜忠这般,“或许你太忙了,太累了,没准过段日子就好了,你又能生龙活虎折腾了!”

“那样随心所欲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不会的!”王红扯一块软纸,替他擦泪,这是一种劝慰人。

“你不懂:我从来没有过这样,我阅人无数,我知道什么是人生尽头,色乃男人之气,色衰乃气散,气散则人废,人废则命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