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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巨大灾祸在血酒中滋生!1986年吉林“7·11”特大凶杀案

1986年5月的一天,吉林省吉林市某化工厂内。

一瓶烈性的白酒,被一双青春的手熟练地打开,倾倒在两个大碗内。

一把锋利的尖刀,被这双手紧握着,刺向自己的手指,血滴洒落在酒碗内,迅速地溶解、扩散,整豌济立即变得殷红,殷红……

一双稚嫩的大眼,惊奇地看着这一切。当尖刀递到他的手里时,他稍微犹豫了—下。也学着伙伴刚才的样子,把尖刀对准了自己的中指,冰冷的刀锋一挨近白嫩的皮肤,疼得他一哆嗦,随即,他狠了狠心。眼睛一闭,尖刀朝进了手指。也许用力大了些,尖刀刺进了肌肉深处,鲜斑如注,血碗变得粘稠起来,红得愈加深沉……

倒空的酒瓶被甩向一边,碰巧撞到一块岩石上,随着砰然一声,摔成无数碎片。惊飞了歪脖榆树上的几只乌鸦,它们怪叫着飞上天空,在这里盘旋着,惊奇地注视着老榆树下两个青年奇怪的举动。

吴维天双膝跪倒在尘埃上,口中念念有词:“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李显名机械地学着吴维天,一边跪倒,一边—句可重复着他的话:“有苦同享,有难同当,如违誓言,千刀万剐……”

两人捧起血酒,一饮而尽。染着鲜血的烈酒进入肺腑像烈火一样燃烧起来,血液冲上面颊,沸腾了血管,烧昏了大脑,搅乱了神经,整个天地,都在他们的眼睛中变成了一片红色。

血酒,殷红的血酒……

一场巨大的灾祸,正从这殷红的血酒中滋生……

“人之初,性本善……”作为至理名言,它说明人从呱呱坠地、嗷嗷待哺、蹒跚学步,曾经是多么单纯,多么可爱,多么善良。

那么,人之后呢?

李显名的童年时代,是那么天真、活泼、可爱,笑起来,是那么甜;玩起来,是那么乖;就是哭,也那么富有慧力,招人喜欢。爷爷盼望他长大当工程师,奶奶盼望他长大当医生,爸爸盼望他长大当作家,妈妈盼望他长大当军官。他上学了,次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每年都能得到奖状。人们都说,从小看大,这孩子将来一定能有出息。

他学习用心,胆子却小得出奇,小伙伴们去公园里捉蜗牛,那奇形怪状的小动物,竟吓得他哇哇直哭。他胆子很小,心地却分外善良,同学们捉了一只麻雀,在教室里玩弄着,小麻省发出了一声声哀鸣,他趁大伙不注意,把小麻雀放飞了,为此他挨了同学好几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认识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刚刚步入青年的他立即坠入了情网。他吃不香,睡不实,拼命地追求这位意中人。马路上,他一次次等待她的倩影;花园里,他一次次盼望她的笑脸绽开;树荫里,他一次次乞求她的爱情。然而,她却冷若冰霜,铁石心肠。一次,他突然发现,她手挽着另一个小伙的臂膀……

他明白了,他绝望了,他发狂了,他满腔的话语无处诉说,满腹的怨气无处发泄,满腔的激愤无处喷发。世界在他眼中成为一片黑暗,天在崩塌地在坑陷,脚踏悬崖绝壁。他对什么都不顺心,看什么都不顺眼,他的脾气越来越坏,动不动就和人吵架。先是动嘴,接着动手。比他弱的,败在他的手下,比他强的,把他踩在脚下。

有一次,他惹了一个惹不起的流氓,正面临危难的时候,吴维天挺身而出,拔刀相助,把李显名救了出来。

从此,他认识了他。他改变了他的生括。

他,就是吴维天,这个从小就喜欢看旧小说的人,最喜欢听大鼓书的人,最崇拜古代的侠客,最喜爱打抱不平。他重义气,不怕死。渐渐地,他在当地成了一霸,被小哥们尊为首领,成为大哥。他把李显名从百无聊赖之中带到了舞场、赌场、酒场,给他麻木的神经以新的刺激,领他参加流氓格斗,让他享受胜利者的尊荣。

邪恶征服了李显名,他把吴维天奉为再生父母,于是,出现了喝血酒拜把子的一幕。

这是一座不大的化工厂,却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案。

一开始,竟然是这样一件小事。而且与吴维天、李显名毫无关系。

1986年6月22日,冉冉升起的朝阳照着化工厂,刚下夜班的工人高云走出车间门口,一下子和接班的青年工人侯俊撞个满怀。几天前,他们还是一对热恋的情人,两人闪电般地相恋闪电般地分手,今日相撞如遇仇人,互不相让,由低声到高声,由争吵到辱骂,越来越激烈。工人们都围了上来,厂区内顿时热闹起来。

一位叫林青的女工平时和高云就不对付,趁机讽刺说:“高云,你别这样整,搞不起对象咋的,这样整可碜。”

她的话引来一阵哄笑声,高云更加恼火,转过身来对付林青,两人骂着骂着,竟然动起手来,林青扇了高云一个嘴巴子,高云抬起脚踢在林青的小肚子上,林青一声惨叫,捂着怀孕的肚子躺在地上。

林青流产了,她怎能吞下这口气,到处说高云的坏话,传扬她作风有问题,还要找人毁高云的面,报这一脚之仇。

高云当然不甘示弱,她怒火中烧,准备了一把匕首,揣在怀里,时刻准备和林青拼命。

此时,来了吴维天。

吴维天本与这场纠纷无关,但是,他是个逢斗必到的主儿,从来不甘落后。何况这事就发生在他的身边,他和高云又有着非同一般的交情,不说别的,单说凡是他生产的废品,高云每回都是高抬贵手,当做合格产品验收。对此吴维天一真寻找报答的机会。这次,机会总算来了。

吴维天主动来找高云,策划一个罪恶的计划。

吴维天找来了李显名,让他帮助报仇。李显名刚进工厂不久,和高云只是认识,连话都未说过,和林青也无怨无仇,只因为吴维天是“大哥”,两人喝过血酒,就二话没说:“哥们对我义重如山,我情愿以死相报。”

1986年7月11日,夜幕降临了,这漆黑的夜晚,掩护着罪恶的来临。

高云不知从哪弄来了四把砍刀,吴维天自己留下两把,把另外两把分给了李显名,高云仍然揣着自己的那把匕首。

三个人来到工厂门外,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吴维天便把几个人带到熟人吴为家,平时,吴维天常带领哥们到他家吃饭,这次吴为已经睡着了,他被敲门声惊醒,听出是吴维天的声音,就放心地开了门。吴维天说:“我们几个人天黑回不去家了,今晚在你家借一宿。”

吴为信以为真,把三个人让到里屋,自己回到外屋,搂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又睡了起来。

吴维天拿出早就预备的白酒和罐头,自己对着瓶嘴猛喝一大口,又递给李显名,李显名喝完又递给高云。酒精在三个人的血管中燃烧着,此时此刻,李显名还没有意识到,他正向罪恶的深渊迈进。

一瓶酒快喝光了,吴维天把最后半瓶酒一口倒进肚里。酒精烧红了他的脸,显得格外狰狞可怕,他怪声怪气,说:“来,姐们,给我们哥们写两封遗书,就算我他妈给家最后的信了。”

高云把桌上的罐头挪了挪,铺好了纸,记下了吴维天的口述:“我杀人是出于忍无可忍,是为了报仇……”

高云问李显名:“你怎么写?”

李显名竟然不加思索,说:“行了,就照这个给我抄一份,换上我的名。”

高云把两份遗书写好,吴维天看了一遍,满脸杀气地说:“一不做,二不休,杀就杀个彻底。”说罢,操起两把寒光逼人的砍刀冲到外屋,李显名也跟了过去,两人借着酒劲,一阵疯狂的劈砍,把好心的房主和两个无辜的孩子砍成肉泥……

三个恶人离开吴为家,跑进工厂,摸进宿舍,各自挥舞砍刀,从炕头往炕稍挨个劈砍,一连砍了两个,其中一个没砍死,挣扎着跑到门外,吴维天追上去,一阵猛砍,把他脑袋都砍烂了。屋内,一名工人正向李显名求饶,吴维天进来,上去就砍,李显名也狠了狠心,上去两刀,把这个工人砍死了。

几个人来到车间,寻找林青报仇。林青不在,就骗出两个平时和吴维天不和的工人在院内乱刀砍死,然后,几个人爬上一辆卡车,李显名把车开了出来,冲出工厂,向林青家开去。

吴维天用手抹着溅到脸上的鲜血,发狂地说着:“我今天真过瘾,杀得真痛快,就是都他妈没冤没仇的,快往林青家开,杀那个狗娘们。”

李显名开车飞快地驶着,猛然间汽车停了下来,李显名看一下仪表,沮丧地说:“没油了。”

三人往车外一望,汽车正停在公安局门口,吴维天懊丧地说:“真倒霉,送到公安局门口来了。”三个人只弃车奔逃。

东方发白了,吴维天逃到公铁立交桥上,望着飞奔而来的列车,对李显名和高云说了一声:“大哥我先走了。”说完在列车的铁轮下碾碎了罪恶的身体。

吴维天死了,李显名和高云分别逃窜……

傍晚,高云落网了。

次日李显名被捕了,审讯时,他这样回答着:

问:“你杀了几个人?”

答:“八个人。”

问:“都叫啥名?”

答:“我叫不上来。”

问:“你为什么杀这八个人?”

答:“我不知道,是我同案让我砍的。”

问:“你同案让你砍时,你是怎么想的?”

答:“我没怎么想,他让我砍我就砍了。”

临刑前,李显名留下了这样一封遗书:

我今天开庭回来,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万分沉痛与悔恨之中!终于下了最后的决心,给您写了这第一封、也是最后的一封信。

儿拿起笔来觉得有干言万语,可阵阵绞心,使儿的手颤抖,悲痛难忍,又不知该从哪说起。本来有些话不该讲,怕引起妈妈的伤心,可想到这仅有的机会,儿不能不讲,况且儿为世一十八年,也是初次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什么是离别,什么是父母之爱。在这暂短的牢狱生活中,也就是儿生命最后的有限日月中,头一回认真地反省过去,思索人生,意识到了生命与自由的价值。当然这一切都太晚了,但我要在这最暂短的时间里,真正地做一次人。

妈妈:因儿的罪过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后果是惨重的。儿将遭到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这是天经地义的,罪有应得的。在儿名字的前面将出现可怕的罪名。人们一定都切齿痛恨,使儿亵渎于朋友之中,败坏于门庭之外……

为儿成为罪人之时,妈妈一定会感到惊愕,感到不可思议吧?是儿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教育,还有今生今世不能偿还的父母哺养之恩。妈妈一定想知道儿是怎样变成杀人犯的吧,这并不是儿的自然属性,生来就是杀人犯。儿与任何人一样有血、有肉、有灵魂,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热爱学习,热爱祖国,幻想着将来能成为一名对祖国、对人类有用的人。

最终我染上了一些恶习,正直的人们开始疏远我,瞧不起我。我感到孤单,感到苦闷。这时社会上的另一种势力却看中了我,向我伸出手来。我开始接触了另一些人,在“哥们”的带领下寻求着人生的所谓乐趣,整天喝酒、跳舞、打仗,论“哥们”,讲“义气”。

我的脾气越来越坏,因一点小事就乱动干戈,直到发生了最后的惨事。我不是不珍惜生命,古语说得好,蝼蚁尚且恋生,何况人乎?我是杀人的罪犯,但是,杀害我的是“哥们义气”,是“哥们义气”把我推上了断头台。

美丽皎洁的月光,照着笼中的我,在这最后的时刻,只有你伴随着我,度过这不眠之夜。呵,我这罪恶的人,在仟悔中思念……

妈妈,儿将走向刑场了。到另一个世界去改造了。死去的人是带不走任何东西的,痛苦留给了活着的人。忘掉我吧!

永别了,爸爸、妈妈、小妹妹、我的一切亲人!

1986年10月,李显名和高云双双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