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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杀人”合同,1995年开封县汪王村“8·18”离奇凶杀案

这是一起发生在一个并不偏僻的乡村,也并非由于法盲造成的凶杀案,这是一个曲折复杂如天方夜谭般离奇然而又是真真实实的故事。

1995年8月18日凌晨3时许,河南省开封市开封县(现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指挥室的值班人员守候至夜将尽,正欲往记事簿上填写“一夜平安”时,突然,电话铃骤然划破寂静:“指挥室!西姜寨乡派出所报告,汪王村一农民今夜在睡觉时被杀,肚子被人划开……”

恐怖的警情,如晴空中一声炸雷,连素日闻惯凶杀案件的值班人员也不禁为之一惊。

半个小时后,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中志带领法医、技术员等10多名干警,火速抵达西姜寨乡派出所:“受害人在哪儿?”

“已送到乡卫生院。”

死者令人惨不忍睹:满身鲜血,面色惨白,面孔因痛苦而扭曲,悲怆凄惨的表情给人一种死难瞑目的感觉!

经法医鉴定:死者右腹部被捅一刀,伤口宽约5厘米,肝脏、肺、胃、肠均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验毕,一位法医感慨地说:“解剖时,光肚内淤血就舀了9茶缸,很显然,凶手不是对死者有刻骨仇恨者,也是一个心狠手辣、出手歹毒之徒。”

死者的妻子很快出现在干警们面前。这是一位衣着朴实的农村妇女。她眼睛红肿,面色木然而恍惚,仿佛还未意识到这一切是真真实实的事实。从她断续而哽咽的言语中,干警们了解了案发经过:

死者叫王信建,乳名小安,30岁,一个精明勤快的农民。8月17日晚8时,吃过晚饭,小安抱着孩子到隔壁邻居家看电视,看了一会儿,觉得剧情不够劲,便又到父亲家串门,唠嗑一阵就回了家,勤劳的妻子还在做着家务。农村人闲,睡得早,正当夫妻俩准备铺床时,蓦听得街上一阵慌乱的呼叫声:“救火呀,麦场里着火啦,快救火呀!”

小安一惊,忙奔出屋外,只见村西北角的麦场上,烧红了半边天,小安拎起脸盆向起火地点奔去。妻子在院里望了一会儿,便进屋搂着孩子睡了。

当然,细心的妻子没忘记,把门虚掩着,给丈夫留着门。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朦朦胧胧中,妻子听到丈夫归来:“谁家着火了?”

“王华良家。”

“灭了吗?”

“灭了。”小安洗把脸,说:“口渴,杀个瓜吧。”

吃过瓜,小安对妻子说:“你去把大门上紧吧,我到东间把猫撒开,这几天老鼠忒多。”

一切就绪,夫妻俩同床而眠。

夜阑人静。窗外,夏虫窸窣,微风习习。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蓦地,女人被一声惊叫惊醒。

“哎呀,妈呀!”声音是丈夫发出来的,凄惨的声音打破这漆黑的夜,显得有些恐怖。

“咋啦?咋啦?”听声音不对劲,女人心中一凛,忙问道。

“快拉灯,我肚子叫谁扎了一刀!”

灯一亮,她差点没被眼前的情景吓晕过去:妈呀,小安的肚子上,赫然一个大窟窿,满是鲜血,肠子都流出来了。

“天哪?咋着会这样?!”妻子吓傻了,手足无措。

“快……快点叫医生。”小安艰难地说着,声音因巨痛而颤抖。

妻子仿佛才被从梦中惊醒,狂奔着夺门而出。

村医生来了,一看情形,连连摆手:“这,我治不了,还是快点往乡里送吧。”

几个男人兜着被子的四角,将小安放在车上,拉着小安向乡医院奔去……

听完死者妻子的陈述,干警们心头依然茫然无绪:“这事谁干的,小安知道不?”

“送他上医院的路上,俺们问过他,他说不知道,正睡觉就挨了一刀。”

死因,在场的人均说不清。王中志他沉稳地下了第一个命令:“暂时别将小安死亡的消息告诉村里。另外,尸体也别拉回去。”

“啥?!暴尸!”小安的家属暴跳如雷。

“便于开展工作。”王中志很理解家属的心情,耐心地做了解释工作。

此时,已是凌晨4时,东方渐白天欲晓。地点转换到案发现场——死者王信建(小安)家。王家是一座独院,3间堂屋,屋门是厚厚的木头,极其结实。门缝很紧,连身份证都难以插入。

干警们不放心,再次询问小安妻子:“仔细想想,晚上你插门了吗?”

“插了!死死的,我记得很清楚。”小安妻子一口咬定,不容置疑。

这就怪了!在无声无息的情况下,凶手是怎样进入屋内从容行凶的呢?难道是遁地不成?是谁杀死了小安?原因何在?是社会上的仇隙?是朋友间的恩怨?亦或是图财害命?

案件在未大白之前,一切都只能是个问号。无疑,查清在大门紧闭的情况下,罪犯是怎样进入屋内的,是本案的关键。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里应外合,小安妻子做“内应”;二是凶手趁人不备,事先潜伏。

经细心勘查,屋内未发现有凶手潜伏的踪迹。于是,疑点首先集中到小安妻子身上。难道是情杀?

据调查,小安妻子在同小安结婚前,曾与别人订婚,后来,不知何故,忽然“吹灯”!这其中有什么文章吗?

经过大量走访,群众都反映:小安的妻子平时作风较好,温良贤淑,决不会染指邪恶之事!

那么,排除了情杀这种古老的故事情节,那肯定就是有凶手事先潜入屋内,伺机行凶。

“再次勘查现场!”局领导下令。

细心再细心!精密再精密!屋内,技侦人员们猫着腰,瞪大眼,握着手电筒,一丝一缕地做着大海捞针般的勘查。在东屋的一堆盛放着小麦的编织袋前,突然,手握放大镜的刑警队副队长王培堂手不动了,凝视片刻,猛然惊呼:“王局长,你看!这儿不是麦粒,好像是带进来的沙土!”

闻听此言,搞技术侦查出身的副局长王中志忙奔过来,接过显微镜,仔细端详。很显然,小砂砾与尘土迥异,肯定是从外面带进来的!

审视良久,王中志凭着多年的经验欣喜地断定:“肯定是罪犯事先潜伏在屋内!”

潜伏屋内,伺机行凶,如此处心积虑、颇费周折要杀死小安,原因何在?

是图财害命吗?小安近几年在郑州捣鼓点小生意,手头较宽绰,眼下又积蓄万元准备盖个“小洋楼”。但,如果是图财害命,屋内何以没有翻箱倒柜的迹象?在小安堂屋内的抽屉里,数千元现金分文未动!

那么,可能是仇杀?围绕仇杀展开调查工作,干警们很快将眼光集中到一个农民身上,他叫王傻海。

王傻海,名“傻”实精,在村里,惟有他与小安有着积年宿怨:那还是1986年的时候,当时,小安尚未成婚。年轻人骚动不安的冲动激情纵容着他于出了出格的事。一次,趁王傻海不在家,小安蹑手蹑脚窜到王傻海家里,一把从背后抱住傻海老婆的后腰,猥亵调戏。傻海老婆大怒,一顿臭骂,将小安轰走。傻海得知此事后,顿觉蒙受奇耻大辱,一状告到派出所,结果,小安依法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自此,两家心里各自“拧下了个疙瘩”,经年难解,非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而且总伺机报复对方。

两家常为琐事或疑心而争吵不断,有时甚至两家全部“出动”,男女老少闹成一团。这种小小的“战争”,时起时灭,经年不息。

1991年春天,小安同新婚妻子下地点花生。可巧,冤家路窄,正碰上与傻海同路。每每想起那回事,傻海都觉得气血难平。前面小两口卿卿我我,有说有笑,傻海咋看咋不顺眼,便窜上去,借故将小安撂倒在地,痛揍一顿。一时,新娘子吓得花容失色。

小安又岂能咽下这口气,也在寻找着出气机会。1991年11月,小安家新买了一辆手扶拖拉机,看着这辛苦换来的“小铁牛”,一家人高兴得合不拢嘴。孰料,第二天早晨再去看那辆“小铁牛”,好好的三只车轮被人扎了三个洞。一家人分析来分析去,一致断定是王傻海干的这缺德事。于是全家老少“总动员,齐上阵”,上街指桑骂槐、含沙射影地骂起来。傻海家也不糊涂,话里分明有话,岂可受这气,于是,出阵对骂,后又动手厮打,这一仗,双方各有“胜负。”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王傻海是重大嫌疑人。但,仔细一想,干警们又存疑虑:这些事毕竟是几年前的“陈芝麻老醋”了,会与此案有关吗?“

干警们又一次耐心细致地深入走访了村里的干部群众:“你们再仔细想想,他们两家近两年还闹过什么矛盾没有?”

良久,一位村民迟疑地开了口:“我想起来一件事,去年,两家还打过一次大架,那回,傻海吃大亏了,让小安弟兄几个打得不轻。”

干警们来精神了:“咋回事,仔细说说。”

“1994年5月份吧,小安弟兄四个和傻海都在郑州捡破烂,平时,也捣鼓点破铜烂铁的生意。一次,小安联系上一宗生意,可后来不知咋的黄了。小安怀疑是傻海从中捣鬼了,结果弟兄四个就把傻海痛打一顿。傻海鼻青脸肿地从郑州回来,发誓要报仇。可后来又不知咋的,也没声息了。”

正可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位村民的一番话,使得干警们心中警觉地打了个问号:照王傻海与小安夙日里的“斗争行动”来看,这回他吃了那么大的亏,何以忍气吞声?

经查证,案发当晚,王傻海的哥、弟均在家歇息,有人作证,毫无作案时间。而眼下,王傻海正在郑州干活,事实上,早在案发前几天,王傻海就离家到郑州找活儿去了。但他是否有连夜作案再潜回郑州的可能呢?

赶赴郑州,查讯王傻海!颇费周折,在一片低矮破旧的房屋里,干警们找到了王傻海。

核对案发当晚活动,王傻海不慌不忙,说:“那晚8点,我收破烂回来,同俺村里的伙计打会儿麻将,然后就躺倒睡了,不信,调查调查。”

王傻海所住为一张大通铺,数人同床而眠。屋内人证实,王傻海在案发当夜确实在铺上睡觉。

“你睡着了,咋知道他还在那儿!”干警们不死心地追问。

“夜里解手时,我还听到他打呼噜呢。”

“屋里恁黑,他咋能断定打呼噜的就是他?”

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破案,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哦,对了,傻海起来解手时,叫我跟他一块。他声音大,把一屋人都吵醒了,还骂他咧。”

事实上,即使从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3点这段时间,从郑州赶回开封,作完案再赶回郑州,插翅也难这么快。

案件,走入了“死胡同”。

开封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中志,此时的心情也是可以想象的。诸多思绪纷乱地在他脑海中碰撞着:王傻海真的肯忍下这口气吗?究竟是谁杀了小安?此案就此陷入僵局了吗?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是人作案,就一定会有隙可查的,关键在于要找到正确的切入点。

燃起一支烟,深深地吸一口,王中志平静了一下思绪。望着窗外广阔蔚蓝的天空,心情逐渐镇定开阔起来。蓦地,一个案例鬼使神差般闯入他的脑海中:互换杀妻案!

这是一桩颇为曲折离奇的案件。

孙景振,时年40岁,在西安工作期间,已婚的他与当地一姑娘勾搭成奸,并生一私生子。后来,在得知音讯的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他被调回开封县罗王乡任团委书记。但是,他与西安姑娘仍“藕断丝连”。与糟糠之妻离婚吧,可怎么也离不掉。怎么才能甩掉“黄脸婆”,与“花骨朵”做个长久夫妻呢?孙景振为此事好是心烦。

一次,他到洛阳出差,恰遇一个老战友。攀谈中,孙景振得知,老战友与他有着同样的“烦恼”。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共同制定了一个行动计划:互换杀妻!让战友先“解决”孙景振的妻子,了却“心头之苦”,然后,孙景振再去除掉战友的“眼中钉”。开封、洛阳长途跋涉作案,易于偷袭,且不易被人察觉,正可谓“神不知,鬼不觉”。

两人密谋已定,孙景振回到家里,对妻子说:“我平时工作忙,回家晚,为防坏人,以后回家,我敲三次门,你就开门。”妻子看丈夫这么关心自己,认为他已回心转意,便信以为真,心里真觉得热乎乎的。

经过一段“演习”之后,孙景振看时机成熟,便与战友联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这样,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战友自洛阳连夜赶到罗王乡。敲三次门,孙妻刚一开门,战友随即扑上……干净利落做完活后,又悄悄返回洛阳……

然而,就在其战友洋洋自得,期待着孙景振也“大功告成”之时,此案被开封公安局一举破获。

当小安之死案件进退维谷之际,此案再次雷光电闪般浮现在他的脑海。当思绪之门豁然打开,灵感就像翩翩飞舞的蝴蝶在脑海中盘旋。王傻海,难道不会雇人杀人,自己来个“金蝉脱壳”?“对,一定是这样!”

想到这儿,王中志不由惊叫出声,满屋干警愕然。王中志与参战的政委黄广林、副政委赵新中交换看法后竟不谋而合。

一番讲述,干警群情激奋,多日里像钻入一个不见阳光的死胡同,憋得人喘不过气来,现在,每个干警都仿佛看到了一线曙光,这种舒畅的心情,真如三伏天吃了冰棒一样痛快!干警们七嘴八舌议论着,探讨着……

蓦地,一个粗心而又细心的干警想起了这么一个极有价值但几乎被漏掉的线索:

8月18日晨,刑警队到村里开展调查时,曾找到王傻海的弟弟:“青海,有些事想跟你谈谈。”

不料,王青海头一拧,脱口而出:“我又没杀人,找我干啥?”

自然,谈话毫无结果。

“此话啥时说的?”王中志一惊,忙追问。

“案发当天,天刚亮。”

“不对,他怎么会知道杀人之事?我们一直在封锁消息,况且,尸体也未拉回村里!”

种种疑点,促使王中志断然拍板:重新调查并传讯王傻海兄弟!

“青海,你咋知道杀人之事?”在村里一间简陋的房子里,干警们摆开一副决战之势,问话单刀直入。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听说的。”

“听谁说的?”

“村里的几个媳妇。”

“请说说详细情况。”

“早上,我起床后到大街上遛,碰到几个媳妇,正议论,说‘昨晚,小安叫人杀了’。”

干警们立即就此展开调查。几个被调查的媳妇一听,马上破口大骂:“这个挨刀的,谁跟他说过?!俺啥时见过他?他想栽赃不是?!”

王青海难以自圆其说,胜负终于初见分晓。

“这事要是搁到我头上,我可真是冤枉。”由臭硬、狡辩到推诿,王青海头冒虚汗,此时的他也许真恨不得割掉那多嘴的舌头。

“我们是公安机关,不会冤枉好人,也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王青海“抗”不住了,终于开口:“我说实话,小安肯定不是俺兄弟杀的。”

“那是谁?”

“要是,一准是王中才!”

“有啥凭据?”

“俺哥曾跟他商量过,具体咋商量的,我也不清楚。”

一个不曾被重视的名字摆在了显眼的位置上。诸干警一鼓作气,将王中才、王傻海等一并擒获。

王傻海很快招供。

王中才坚不吐口。

王中才,汪王村有名的屠夫,一向心狠手辣,阴险狡诈,平日里嗜钱如命。用农村的话说他是“心里搁事”。此次被审,他或装聋作哑,或“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人正题。但,干警们横心以对,并非仅凭王傻海的口供,更重要的是握有一“真凭实据”。“真凭实据”其实是“一场游戏”。

经调查,平日杀猪为生的王中才家藏三把剔骨刀,但在拘留王中才时,干警们在其家中仅搜出两把,而另一把哪儿去了?作为“杀手锏”,干警们并未直逼王中才,而是旁敲侧击,询问王妻。

王妻坚决断言:“家中就只有这两把刀。”

反复询问,坚不改口。

事后证明,此把“不翼而飞”的剔骨刀同此案毫无干系。王妻“遮遮掩掩”的目的何在?

请听案情大白后王妻的“后悔药”:“刀不见了,我想人肯定是中才杀的,所以我想保他。”谁知弄巧成拙。

言归正传。王中志下令:“加大火力!”终于,汗流如淌的王中才招架不住猛烈的“火力”,内心那仿佛坚厚而实际上虚如薄纸的防线终于被突破了,他开口了……神秘揭开,真相大白,留给人们的是惊奇和困惑。

话说当年,王傻海被莫名其妙地痛殴一顿后,又气又恨地返回家中,听罢一番痛诉,王家四兄弟恨得咬牙切齿:此仇不报,枉为男人!

报仇,如何报?这么多年的积怨,要“新账老账”一起算,既打,就打残他!让他这辈子也横不起!

一日傍晚,几盅烈酒壮胆,王傻海醉醺醺地来到“拜把兄弟”同村屠户王中才家。

“大哥,借我一把杀猪刀!”

“干啥?杀猪?”

“我要宰人!”

王中才打了个激灵,稳稳神,瞪大眼睛:“喝多了吧?”

“我要捅死小安!”王傻海加重语气地说。

听得“把兄弟”一番诉说,素日精明的王中才“沉着若定”,一番形势分析:“傻海呀,杀人不是闹着玩,打死,你得抵命;打残了呢,更不值,得掏好几千块钱。”

言及此,狡诈、阴险的王中才故意顿了顿,作出一副侠义心肠的模样:“要我说啊,不如想个办法,做得人不知鬼不觉。”

“啥法?”经此一说,王傻海有些泄气。

“咱朋友一场,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叫人欺负了,我这个当哥的不能不管,这样吧,我找个人,替你报仇,你也就用不着自己动手了,不过……”说到这儿,王中才留一个“悬念”。

“不过啥?条件,任你说!”满腔“仇恨怒火”的王傻海有些心急。

“就是钱的事,天塌地陷的事,总不能承个情、道声谢就完事吧。”

于是,两人经过一再讨价还价,终于商定:请人当“杀手”,挖掉小安一双眼睛,王傻海付3000元;杀死,则掏5000元!

一个“杀人”合同就这么订立。

在这些被狭隘占据了整个心灵的人的心中,良知早已荡然无存了。

数日后,未见动静,王傻海再次来到王中才家:“这活儿咋做呀,啥时候做?”

王中才不慌不忙,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年内不能干,你想啊,你们两家刚打过架,小安一出事,公安局当然先注意你,我想啊,等到明年秋季或冬季再下手。”

“得拖多长时间!”王傻海沉不住气。

“我给你分析分析,”王中才谋略在胸:“明年下手的便利条件是:一、小安放松警惕了;二、群众也把打架的事早忘了;三、我动手的时候,你们兄弟几人都外出,或故意找人去看电视。到时候公安局一算时间,你们都不在场,没作案时间,就没法怀疑你们了。”

“妙,妙!”王傻海顿时“茅塞顿开”,佩服得五体投地,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一晃,一年过去了。1995年8月16日汪王村要调整土地,消息传来,王中才大喜,作为农民,土地是大事,平日里在郑州打工的小安岂能不回家?这可是大好时机。王中才感到时机已成熟,遂与王傻海密谋,商定:此时不干,更待何时?

案发前8天,王傻海依计赴郑州打工。而王中才却未另雇“杀手”,这花花绿绿的票子,岂可让别人“盈利”。钱在这个心狠手辣的屠夫眼中,比啥都“实在”,人命算个啥东西!小安果真自郑州返家了,王中才不禁为自己的“神计”暗自得意。这桩“生意”,自己是赚定了!

8月17日一大早,王中才洗漱完毕,饭都没吃,就对妻子说:“我到开封城里转转,给咱妞买几件衣裳。”说罢,便匆匆骑车而去。

上午11点40分,他在人民会场看了一场电影《私人保镖》,然后在繁华闹市区马道街买了一把大号剔骨刀,又在南关百货大楼买了一双线手套。直到天黑,他才鬼鬼祟祟潜回村里。

晚8时许,村里基本上已静下来,人们都在自己家中享受着天伦之乐。王中才将旧自行车放到村后庄稼地里,带上手套,掂上刀,从小安家厕所翻墙跳入院内,躲在一麦秸垛旁。当时,小安刚从外面看电视归来。观察良久,王中才感觉无从下手,便又翻墙窜出。

过了一会儿,村西北角麦秸垛起火,看到小安出门救火,王中才心中狂喜,他重新翻入院内,约摸等候20多分钟,估计小安妻子已睡熟,便轻脱下鞋,穿着袜子,咬着刀,轻轻推开虚掩的门,潜伏到东间一堆堆麻袋中间。

一个多小时后,小安回家。令王中才心惊肉跳的是,小安吃过西瓜,到东间逮猫时,他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小安哪里料到大难已将临头,撒开猫之后,他转身回了房,竟未发觉屋内藏有人。等到小安打起呼噜,王中才站起身来,轻轻舒展一下蹲麻了的腿,蹑手蹑脚来到床前,割断灯绳。辨清小安后,王中才一刀下去……

王中才跑到村外,穿上鞋,骑上车,又骑回开封城里。在路过一石桥时,他扬手将刀和手套扔到河内。尔后,灌饱一碗胡辣汤,在人民会场门前台阶上蒙头大睡。

次日,才大摇大摆,若无其事地返回村里。巧的是,王中才扔刀时,桥下恰有一捕鱼人,听得“扑通”一声,以为是鱼跳,捞上一看,却是一把刀。

当公安干警追回此刀时,捕鱼人大叫:“晦气!晦气!”

1995年11月25日,王中才被判处死刑;王傻海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