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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潇洒”后的绝境!1996年阳泉市“12·20”抢劫杀人案

1996年鼠年岁末,寒风瑟瑟。

12月19日晚,山西省阳泉市第二食品厂职工郭鸿年驾驶晋红色夏利车营运中人车失踪。

担负着全市机动车被盗抢大案侦破任务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接到报案。职业的敏感使他们感到,郭鸿年凶多吉少。

12月20日上午,正当队长张敬印安排侦察员分头开展调查时,11时,报警电话骤响,河北新乐市交警四大队报称:“在京、石高速公路新乐段253公里处有一辆红色夏利车发生车祸,车上两名男性青年,撞车后不知去向。我队在处理事故现场时,发现车内有大量血迹,一把匕着及带血衣服。”

核对发动机号、大架号,正是失踪的郭鸿年的车。

张敬印队长迅速带领侦察员风驰电掣般地赶往事故现场。勘察、调查、访问……一系列侦破工作紧张有序地展开。

现场目击者证实,肇事后逃走的两人一高一矮,年龄20岁左右,车由西向东开来。在侦破战线上屡立战功的队长张敬印综合现场情况,准确地断定,此案为一起特大劫车杀人案,逃走的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查清案犯上路口、找到被害者无疑是突破全案的关键。沿着案犯逃循的路线返回查,一个关口一个关口,不厌其烦地问,仔细深入地查,河北新乐——正定——获鹿——井陉——阳泉娘子关……滴水未进,粒米未沾的侦查员从中午一直查到夜幕沉沉的深夜,直至郊区坡头入口处,干警所有的奔波劳顿一扫而光,该车正是由此处入口。

由此断定,罪犯劫车杀人后,由坡头上高速路向东逃匿。被害者尸体应被抛于阳泉市境内。

12月21日,一份查找被害者的协查通报发往平定巨城至郊区坡头沿线的各个派出所、基层单位、乡镇、村庄……

很快,12月23日,被害者尸体被找到。抛尸现场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西岭村通巨城村的村级公路南侧路旁坡上,尸体头东脚西,俯卧于杂草石块中。

法医检验证实,郭鸿年被他人用刀刺伤多处致死。

尽快抓获两名肇事逃跑者,成为当务之急。偌大山城,茫茫人海中,要找到犯罪嫌疑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但侦查员们坚定决心,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把案犯捞出来。

像上满了发条的时针,指挥中枢在日夜运转着。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市局刑警大队“12.20”专案组分两条线开展工作,一条以抛尸现场为中心,向外扩大范围,深入发动群众,提供作案嫌疑人;一条对市区派出所、公安处、科掌握的重点对象进行逐个排查。

一条条线索纷至沓来,又一条条否定。

12月29日,一条令人震惊的线索摆到指挥部的案头,住矿区黄水沟8号的赵强行迹反常,符合“12.20”河北新乐肇事后逃跑者的特征,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赵强被“请”到了指挥部。赵强,男,18岁,矿务局工程处运输队人员。几个回合的较量,赵强交代了伙同吴小军于12月20日凌晨劫车杀人后,抛尸于平定巨城山上;并到张晶元家要上衣服换下血衣,随后驾车由坡头上高速公路拟往河北销赃的犯罪事实。同时,又将与吴小军约定的接头时间、地点、方法及可能藏匿地点作了交代。

吴小军,男,22岁,住矿务局工程处运输工区,原系矿务局工程处治安队员,1996年11月被开除。

张晶晶,男,32岁,矿务局总务科职工。

十万火急,容不半点拖延。当即,由市公安局局长宋建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吕源挂帅的抓捕行动指挥部成立。一声令下,刑警大队干警、矿务局公安处、工程处公安科干警赶到指挥部集结待命。

素以沉着干练见长的副局长吕源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抓捕吴犯的方案:由赵强通过联系张晶元,了解吴小军的隐匿点,然后,将其诱出至一饭店,出其不意将其擒获。

按照预定方案,10时30分,队长张敬印带赵强到火车站附近的公用电话亭,传呼张晶元,片刻,张晶元回话,证实,此时,吴小军正在张家。与吴小军通话,狡猾的吴小军不肯出来,而是让赵强到张晶元家。

诱其出来抓捕的计划失败。不容踌躇。吕源副局长果断决定,由赵强带路到张晶元家将二人一同抓获。为避免打草惊蛇,参战干警一律着便装,乘出租车。吕源副局长对参战干警作了战前动员,字字千钧。全神贯注的干警都一一记在心里,在这隆冬的午夜,一颗颗心在激烈地跳动,一场短兵相接的殊死博斗正在酝酿,在他们胸中,在他们的掌间,在那茫茫的夜色里……

当晚12时,身着便装的干警分乘出租车到了矿区桥西区1楼张晶元家楼下。这是栋临街楼,四通八达,地形复杂。赵强独自乘坐的出租车嘎然停下,此时,吴小军正在楼下等着。情况突变,坐阵指挥的吕源副局长当机立断,所有人按兵不动,待赵强与吴小军一同进入楼内,侦查员迅速布兵于各个路口,防止案犯逃窜。刑警大队政委程波、二中队队长张敬印率数名侦察员摸黑进入楼内隐身于暗处。

此时,张晶元家的门号尚不清楚,正待调查之际,随吴小军一同进入张晶元家的赵强借口寻找丢失的东西,跑下楼,告知情况,随后,转身上楼,侦查员紧随其后,到了张晶元家门前,闪身于房门两侧,赵强抬手敲门,门一被打开,侦查员们如猛虎下山般冲进去,干净利落地将吴、张二犯擒获。

吴犯直至被押上车,才从恶梦中惊醒,惊恐绝望的眼睛望着窗外黑沉沉的夜幕,飞快转动的车轮,又卷起了不久前的罪……

对金钱的贪欲和对淫欲生活的追求,使吴小军与张晶元勾结在一起。张晶元利用其在矿务局工程处拿管集房款之便公款私存,而后将存折交给吴小军保管,隔三岔五地由吴取出部分钱,出入歌舞厅、桑拿浴,阳泉、太原、榆次、寿阳、河北保定等地的歌舞厅、桑拿浴都留下了二人姿意挥霍作乐的足迹。

1996年9月6日,张晶元外出北京、东北,吴将其保管的存折,分数次支取余元,而后北京、广州、深圳、珠海等地一路“潇酒”,出入高级宾馆、歌舞厅、按摩宫,直至全部挥霍殆尽才返回阳泉。

此时,张晶元也由外地回来,得知私存的公款被吴挥霍一空,情知不妙,加之单位财务查账,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催吴小军尽快筹钱,不论以什么方法。吴小军为了还钱,遂预谋动车杀人。

12月19日晚11时,吴小军到矿务局工程处运输队门房叫上正在值班的赵强,各藏一把匕首,步行至南战备路,拦住郭鸿年的车,赵强坐在前面,吴小军坐在司机背后,让司机开到工程处设备库后面,吴小军谎称等人。

大约一小时后,吴小军左手抓住郭的头发,右手持刀朝郭的脖子上先捅两刀,赵强也朝郭的脖子捅一刀,随后,二犯又朝郭的脖子、身上接连捅了数刀。将郭杀死后,两把尸体拖至后座上,由吴小军驾车开到巨城镇西岭村公路旁,将尸体扔到山下,然后,返回市区到了张晶元家,吴上楼告诉张动车杀人之事。张晶元给了吴两套衣服,赵、吴二人在车上换下血衣,驾车上高速公路朝河北方向逃窜……不想,短短十天,即落入法网。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一举破获“12.20”劫车杀人案,惊心动魄的十昼夜,值得回忆,令人难忘……

1997年,吴小军、赵强和张晶元三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