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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出轨竟害死全家,1991年九台市石人沟村“4·5”灭门案

1991年4月6日。广袤的东北大平原已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早晨7时许,吉林省九台市西营城子镇派出所。一夜未睡的徐克武所长处理完一起治安案件后刚刚合衣欲睡,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扰了他的睡意。徐所长麻利地穿鞋下地,打开外屋门。一个30来岁的农村壮汉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同志,我叫张学东,是石人沟村的社员,我们村的副村长费若刚家昨晚失火了,一家5口人都被烧死啦!”

徐所长闻听,立即带领民警许长胜火速赶到了出事地点。他远远就看见费家的3间砖瓦房并未烧毁,火也被群众扑灭了,从院内传出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在这寂静的乡村早晨显得格外刺耳、凄怆。

徐所长走进院子,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出现在他的眼前:费若刚的女儿费艳辉(14岁)和儿子费忠宝(10岁)两具尸体已被抬至院中,费家的亲属围住尸体,哭成一团。

徐所长拨开人群,仔细查看,只见两具尸体所穿衣物较为完整,烧伤程度亦不十分严重。这时,他陡地看见费忠宝那双沾满污泥秽水的眼睛有被锐器扎过的痕迹,眼球已被刺破;费艳辉的脸部亦有明显的钝器伤,血肉模糊。徐所长心头一震,这哪里是失火,分明是一起特大杀人纵火焚尸案。

他剑眉竖起,神色严峻地吩咐村干部及群众保护好现场,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公安机关报案。

很快,九台市公安局局长曹志、副局长刘国顺带人赶到了;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彭祖尧、孙万胜,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泰正、副大队长孙德林赶到了;正在九台莽卡乡侦破另一起特大抢劫案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贺洪才也暂时放下手中的案子赶来了。几路人马汇合一处,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始紧张的现场勘查。

费家位于该屯东头,四周院墙用大青石砌成,房屋坐北朝南,南北中间各有一门。接近南门,在距门约1米处的两锅台间地下和豆秆上及墙上发现大量喷溅状血迹。东屋土炕上,费父费宏学(81岁)的尸体已被烧焦,头部有钝器伤,背部被扎数刀。室内被褥、箱柜已化为灰烬。

通过厨房及北走廊进入西屋,费若刚和其妻杨丽华的尸体被救火群众放在西屋门边,费的胸部被扎数十刀,杨的头部被钝器打塌,胸腹部被扎数刀,两具尸体衣物部分被烧。

被柜里的被褥全部被烧毁,大大小小的碎片随处可见,炕上有一牛皮刀鞘,地上有一把30公分长的匕首。靠西墙的地桌3个抽屉被拉开。室内天棚、南窗、北门、北墙等处都有大量喷溅状血迹,由于费家屋内被犯罪分子和救火群众泼洒了大量清水和沙土,现场遭到严重破坏,所以现场勘查没有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侦查员们心里暗骂犯罪分子的残忍和狡猾,而对于好心救火的群众又能说什么呢?

在勘查现场的同时,侦查员们兵分几路对费家附近的屯邻百姓进行了调查走访。

案情分析会上,侦查员们的大脑飞速运转着,思忖着,依据以往积累的侦破经验,对案情进行各种各样的假设、猜想、分析、判断。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大家伙儿你一言,我一语,最后一致认为:此案仇杀的可能性大。

费若刚1981年起担任村治保主任,1991年初提为副村长。费在当治保主任期间,多次抓过赌,罚过超生户的款,处理过打仗斗殴事件,工作中难免得罪人。另外,费家近几年包山包水,收入颇丰,生活较为阔绰。案发前,费的妹妹结婚又收了不少钱,所以图财害命的可能性也很大。同时,据村民反映,费平时生活作风不太检点,很可能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这样,奸情杀人的可能性也存在。

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又是几个人作案呢?

专案组认为,此案熟人作案可能性大。因为,费家喂养了4条狼狗,非常凶猛,晚上很少有人到费家去。日常到费家串门、办事的人,如果没有主人看狗,是不敢轻易进院的,至于凶手的人数和作案工具,大家倾向于一人和两种作案工具,但也不排除结伙作案的可能。

案件性质确定后,专案组成员决定把侦查范围立足于石人沟村周围开展调查,排查匪的接触关系,从中筛选重点嫌疑人。前后确定7条摸底条件:

1、5日晚7点至10点下落不明的人员。

2、年龄在18岁至40岁的男性。

3、与费有奸情、矛盾或急需用钱的人员。

4、案后着装有变化、行为反常的人员。

5、案后突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

6、具备结伙作案可能的。

7、具备斧子和匕首等作案工具。

侦查方向确定后,侦查员们便分成若干小组开展了大范围调查摸底工作。

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走访,侦查员们很快摸上来几个嫌疑对象。

第一个重点嫌疑人,是家住九台卡伦乡的农民田某。

他原来与费的妹妹费淑杰处过一年多的对象,后嫌田家给的彩礼少双方发生矛盾,费家单方面解除婚约。田家父子曾到过费家,要求退还恋爱期间田某为费淑杰花费的价值2000余元的钱物,并扬言说如不退还,就将在费的妹妹结婚那天送去花圈。案发前,费淑杰刚刚结婚不久,按当地风俗习惯,新娘过门儿头一年的清明节,一定要回娘家“躲灯”。

发案那天恰巧是清明节,费淑杰于4日回到费家(5日晚费淑杰在本屯其姐家住的),能不能是田某因婚姻不成,怀恨在心,潜入费家想杀死费淑杰,不巧费淑杰不在,便一气之下杀了费的全家。据此,专案组将田列为重点嫌疑人开始侦查。

经工作,查实田不占有作案时间,田被否掉了。

第二个重点嫌疑人刘某。

据村干部反映,石人沟村三社有一沙场,原来由刘某承包,每年收入都在万元左右,是一块令人眼热的“肥肉”。1991年初,经过重新调整,费若刚将沙场转让给3社郭某承包。刘曾多次找费要求继续承包,被费拒绝,刘为此对费大为不满。能不能因为这件事,使刘产生杀人之念。经查实,刘当晚6点多钟,与其弟和另一社员在自家喝酒,喝到7点多钟,其弟二人离开刘家,刘便躺下睡觉。刘妻证实刘当晚确实没有外出。于是,刘又被否掉了。

第三个重点嫌疑人是张国军。

张原住在石人沟村十社,现住在二社。群众反映,张、费两家原来是邻居,关系较为密切。张妻张宝芝作风轻佻,常与费眉来眼去,两人可能有男女关系。1990年春节期间,张与其妻因琐事打仗后喝药自杀未遂。能不能是因为费与其妻乱搞两性关系,促使张国军报复杀人呢?经对张国军正面接触,张自述5日白天去九台市内买电料,下午3点返回家中,晚上5点钟,他因患感冒去本屯大夫高振义家打针,晚6点多钟与一小学校老师结伴回家,走到该屯东头两人分手。张回家后,看了一会儿电视便躺下睡觉。经与当事人和张妻核实,张供述属实。

于是,张国军也被否掉了。

眼看着煞费苦心摸上来的嫌疑对象被一一否掉,专案组成员心里实在不是个滋味。

转眼间,已进入春意盎然的5月,原始、古朴的乡间又恢复了其清新怡人的景象,可侦查员们却无暇欣赏这乡间春色,每天寝食不安,风雨兼程,行走了万里路,审查了上干人,案情仍无进展,侦破工作陷入困境。

时间如梭,不知不觉间秋天已至,而侦破工作仍毫无进展。难道就让这起案件成为“死案“吗?难道让无辜的死者永远含冤于九泉吗?难道让石人沟村的百姓们永远生活在恐惧不安的日子里吗?

更让专案组成员们难受的是费家的亲属。自从血案发生后,费若刚的姐姐、妹妹家就终日悲恐交加。他们白天外出胆颤心惊,晚上早早把门堵住,孩子上学都由大人接送。几个月来,他们始终摆脱不掉“魔影”的纠缠。

谁是真正的元凶?侦查员们绞尽脑汁,苦苦思忖。最后,他们仍然认为凶手就在工作视线之内,现在这个“漏网之鱼”肯定在幸灾乐祸。想到这儿,他们暗暗发誓: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家伙挖出来。

在分析、查摆重点嫌疑人时,年轻精干的侦查员孙学忠、王辉、王义首先提出张国军虽经二次审查被否掉,但仍排除不了嫌疑:

1、张具备作案因素。费与张家原先关系较好,案发前,费和张宝芝通奸一事被张发现,张曾向费索要5000元钱作为赔偿,被费拒绝导致矛盾激化。

2、张自述发案那天在家睡觉,只有其妻证实,能否存在张宝芝作伪证的问题。

3、张比较狡猾、凶狠,曾在1983年与人殴斗时,将对方用铁锹砍伤。

4、张熟悉费家情况,尤其对费生活规律了如指掌。

5、张在案发第二天表现反常。

综合以上几点,认为此案极大可能是张所为。

专案组于12月5日下午对张宝芝进行正面审查。

张真春副科长及侦查员孙学忠、王辉、石伟等人对她进行教育,阐明利害关系。张宝芝态度有些犹豫,张真春见时机已到,一语击中要害:“费若刚一家5口被杀,与你有直接关系。我们经过5个月的工作,已使案件真相大白。如果你继续对抗下去,只能是死路一条!”

张宝芝被吓得面如土色,随即,“哇”地一声哭起来:“我错了,我早应该说清楚,这个案子是张国军干的,我知道的我全说。”

这样,张宝芝将张国军作案经过讲述出来。至此,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张真春等人虽然一夜没有合眼,但为了抓住战机,防止罪犯逃跑,他们顾不上休息和吃饭,立即乘车赶往九台,同时电告九台的专案组其他成员,迅速将张捕获。

张国军被抓后,态度非常顽固,并大喊大叫,你们抓错人了,你们要对我负责任。张的举动早已在专案组的意料之中。侦查员们运用缜密的审讯策略对张发起攻击,仅几个回合,便压住了张的嚣张气焰。

“张国军,你聪明过分了,你要清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准备了什么作案工具,怎么做的案,案后怎么处理的,我们都清楚!”

坐在椅子上的张国军双腿不断地颤抖,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渐渐地,低下了头……

张国军自从知道费若刚与其妻有不正当关系后,便产生了杀人之念。但他又深知“杀人偿命”这一道理。所以,迟迟未敢付诸行动。

腊月二十二那天,张国军去波泥河乡取表件,当晚未归。费若刚在张家住了半宿,并与张宝芝发生一次关系。张宝芝怕张国军发现,所以讲了实情。张听后挺生气,遂于正月初九费再次去张家时,张逼问费与其妻通奸一事是否是真的,费承认了。张朝费索要5000元,费不同意。从那时起,张便下决心杀掉费。

4月5日,他终于将这一复仇计划变成了惨绝人寰的现实。

5日上午,张国军骑自行车到九台市买了一套黄军衣和一把斧子。晚7点多钟,在其妻熟睡之后,偷偷换上黄军衣,拿着斧子和匕首潜入费家。张敲开门,从腰间抽出斧子,照杨头部打去,杨应声倒地,这时,费女费艳辉从东屋出来,张迎面将女孩砍倒在地,此时杀红了眼的张国军又窜入东屋和西屋将费父费洪学和费子费忠宝砍死在屋内,又用匕首照每具尸体连刺数刀。之后,张将灯熄灭,在费家屋内等候费若刚。

过了十多分钟,费回家发现妻子倒在地上,忙上前抱起。躲在黑暗处的张国军迅速扑过来,朝费猛刺一刀,费忍着剧痛抱住张的头部,张乘机向费胸部猛刺数十刀,费立即倒在了血泊之中。为了消灭罪证,张将几具尸体摆在一起,盖上棉被,浇上一桶油漆点燃,然后带着凶器逃离了现场。

案件破获了!凶手抓到了!石人沟村的老百姓们奔走相告,互相传递着这令人振奋的消息。

在石人沟村驻扎5个多月的公安民警们就要撤走了。村民们闻讯赶来,拉住侦查员们的手久久舍不得松开。费家的亲属纷纷跪在侦查员们面前,哭声不止。侦查员们走上好几里地乡亲们还站在山头,挥手告别。那情那景,将永远定格在每一位公安民警的心里。

1991年9月22日,张国军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