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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日。

喀什噶尔汗国的骑兵都没了动静。

金州关的守将不知为何心中有隐隐的不安。

城内的百姓们几天下来已经心大到,夜里照常安然入睡了。

这一夜,西北风刮得有些猛。

呼啦啦的声音,特别好入眠。

离西城门仅有五百来米远的卫所,那存放着几乎整个关城百姓家中豆油的大厨房,突然起了火。

土木结构的房子。

满墙满地都被人泼了油。

一点,就飞天。

再加上西北风这么一吹。

整个卫所很快就陷入了火海之中。

今晚还有八百多关军轮休。

睡得沉沉的。

还是火势蔓延到营房,才把他们给惊醒。

“噼里啪啦.......”

几百人仅着一身单衣,就连滚带爬的跑出了营地。

虽然第一时间就组织起人手开始灭火。

但今晚的火势,并没有因为下面的人开始组织人手灭火而打磕巴。

甚至还有趁风狂飙的架势。

“噼里啪啦......”

“哐哐哐......走水了......走水了......”

很快的,睡梦中的关城百姓们终于被敲锣声吵醒。

一听是走水,魂都吓没了。

老天爷!

整个关城的主街道,可都是房挨房的。

无论哪一家走水,殃及的可不是三五户!

一个个端着大桶大盆的水,全往西关门跑去。

还没跑到西关门,就被卫所上空那冲天的火势给吓到了。

“我的天哪!这火要怎么灭?”

“莫说是几千盆水,现在不来一个倾盆大雨这火铁定灭不了。”

“完了,完了,隔壁的将军府也烧起来了......”

就在全关城百姓都在白费力气之际,有一个灵巧的身影摸到了中关大街。

然后,他撬开了一间皮货铺子的门。

只等火势成型后,他才瞧瞧的离开。

守城关军不得不分出一小半的兵力,去处理关城内发生的紧急状况。

而那些准备了整整五天的喀什噶尔汗国的骑兵,终于等到了最好的时机。

吸取了几天前褡裢被火烧的教训。

他们特意将褡裢连放在黄泥里浸泡了好几天。

还把以前的干泥沙换成了湿沙子。

扛起来褡裢都在往地上滴水。

除了比之前又重了一倍。

大首领亲自试验过,就是火油泼上去都烧不着。

火光之中,守城的关军们看见胡军扛着还在滴水的褡裢,往西关门的城楼冲。

心都皱成了一团。

果不其然,这一回放火箭,好些箭头都从裹满了湿泥的袋子上滑了下去。

燃是燃不起来了。

胡军这次排了三列。

堆砌的速度惊人。

守将急眼,直接给炮手下了指令。

“打,给我打!”

三列呢,密密麻麻看不清对方的队伍到底有多长。

反正射程之内的不少!

半数幸存未受潮的火药,终于派上了用场。

“轰......”

“轰......”

“轰......”

金城关的大炮,打响了!

八门大炮,打响了五门。

胡军的人手传送带终于被打出了几个缺口。

但他们仿佛打不死的小强。

前面的同袍倒下后,后面的人迅速又补上了位。

城门口的泥沙袋墙又增高了好一截......

西关门内的驿站中。

白日还很淡定的驿丞,现在完全没有了镇定样。

西关城现在是主街都烧成了一片。

除了大门和卫所右侧的驿站。

不早不晚。

那些胡军就在此时发难,甚至还让关军动用了大炮。

不用太过思量,驿站就判断出这城内出了内鬼。

很有可能就出在那些胡商们身上。

驿丞怒不可遏,让马夫们现在满城的寻胡人。

众官差和流放成员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头目肃着一张脸,吩咐众人:

“把你们手里的家伙都亮出来做好战斗的准备,要是胡人真的进了城,不要舍不得力气!”

众人自是应下不提。

然后把老弱妇孺们都推去了驿站最里面的房间。

青壮的男人们很是自觉在驿站门口扎堆。

甘明兰趁大伙儿不注意,就将神木空间里的阿土大王给放了出来。

得知她未来二十几天内就会生崽,阿土大王都没时间带小弟们巡视地盘。

随时待命状态......

已经完成了点火任务的阿古柏,已经寻了一个离西关门不远处的墙根躲了起来。

恨不得与夜色融为一体,谁也发现不了他。

他的猎隼巴特站在他的右肩上,给主人当保镖。

猎隼夜间的视力大约是人类的八倍,很少有移动的猎物能逃离它的视线。

巴特今晚飞了好多趟,此时有些饿得慌。

突然,它看见了一只肥硕无比的鼠鼠。

比巴特还要大好几倍的鼠鼠,自己吃不完还能分主人一半呢。

它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它的猎物。

就看对方那么肥硕的身体,爬起城墙来相当的利索。

快如闪电。

爪子这么有力气,它的肉肉肯定也很好吃。

眼看着猎物在眨眼间就跑没影了,巴特来不及和主人打招呼就追着猎物而去了。

再次根上目标鼠后,巴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俯冲下去就狠狠的抓住了对方的皮毛。

巴特打算将鼠抓到半空再摔下去,摔晕后才方便它食用。

结果,它高估了自己的体力。

这只肥鼠实在是太沉了。

还不等它丢开爪子。

肥鼠一个翻身,灵活的调头就咬在了巴特的爪子上。

“咔嚓......”

啃下了一只完整的鹰爪。

巴特惨叫一声,下意识就要飞走。

阿土大王岂能给它这个机会?

鸟脖子过于脆弱,都经不住它一爪子。

它美滋滋的想着:

鼠类的天敌遇到本大王,也算倒血霉了!

这么大一只,应该能有一二斤肉!等它待会儿完成任务回来,高低得把大鸟给主人带回去。

瞧瞧,它都是什么贴心好帮手哟。

然后,再不管那些忙碌的两脚兽。

阿土大王一心要去寻对方的大王去。

王对王,这才是真正的较量。

以它以往杀人的经验,只管找那种服饰与众不同的,身上看起来贵气十足的。

好家伙,等它冲到对方的营地中傻眼了。

居然所有人的服饰都一样!

一样的头巾,一样的铠甲,还留着同样的大胡子!

这要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