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六年(811年)正月,宪宗因宰相李藩涂改任命河东节度使王锷同平章事的诏书,将他免去宰相职务,给了个太子詹事的闲职。同时,把前宰相、淮南节度使李吉甫调回朝中,二度出任宰相。
李吉甫是员干才,为人精明圆滑,与当时的宦官集团、地方藩镇等各种势力,都保持着较好关系。他的到任,使一些利于国家、却难以推进的政策很快得以实行。
六月份,他经过近半年的准备,提交了一份关于精减官员与州县行政机构的报告,指出:“历数从秦至隋以来的十三代王朝,官员数量没有哪一朝能赶得上我唐。”
“天宝以后,各地兵员累计达到八十余万。加上商贾、僧道这些不事耕植的闲人,又占了总人口的半数以上。算下来,有十分之三的百姓不分昼夜的劳筋动骨,供养着十分之七坐等衣食的特权阶层!”
“目前,靠着国家赋税领取俸禄的官员不下万人。全国一千三百多个州县中,只有一个县的州与只有一个乡的县很多。建议有司详加勘察,把能精减的官吏减下来,能合并的州县合并一处。
“另外,国家原有制度,根据官员品级制定俸禄标准,一品官每月俸钱三十缗、禄米近千斛。安史之乱后,俸钱增加。大历中期,权臣月俸可达九千缗,州刺史不论辖地大小一律一千缗。直到常衮作宰相时,才有了一些限制。李泌任相,又根据官员承担工作量的轻重,视情予以增减,当时都说这种办法合理。然而事实上仍存在大量有官职不做事、职已去俸照领的现象,俸禄的多少与差事的轻重毫无关联,这很不公平!请令有司考察清楚,奏明天子!”
李吉甫上报的都是当前急待解决的事情,涉及多个部门。朝廷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等能臣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共同商定解决。
在李吉甫亲自督导下,联合工作组仅用了三个月就拿出了一套方案,经宪宗批准,共精减朝廷内外官员八百多人,九品以下流外官一千七百多人,堪称高效!
翰林学士李绛曾当众指责权阉吐突承璀,受到宦官集团敌视。翰林院可直接参预政事,宦官不愿让李绛继续留在此地,便想办法把李绛提升到了户部,做了户部侍郎。户部侍郎相当于户部副部长,虽然位高权重,但却只是一个部门长官,失去了参政资格。
一次,宪宗质问李绛:“按惯例,户部侍郎每年都要把节约下来的赋税进奉给我,而你却没有,这是为什么?”
李绛道:“守土一方的州县官员,靠盘剥百姓邀宠还会遭来非议,更何况臣身为户部侍郎,所管的是国府财物,每笔收入与支出都有账目记载,怎会存有节约!如果把国库财物输送到宫廷内库叫做进献,无疑等同于将东边的搬到西边,臣不敢继续做这种错事!”
出乎宦官所料,宪宗对李绛的耿直不但不反感,反而非常欣赏,对他愈发看重。
这一年的九月,富平县发生一起杀人案,引发了朝堂震动。县民梁悦的父亲被当地劣绅秦杲欺辱致死,梁悦为报父仇杀死了秦杲,主动投案自首。
古人对孝道看得极重,替父杀人究竟如何如理,州县官员不敢擅自作主,将此案逐级报到了宪宗那里。
宪宗批复:“按《礼经》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依律法论,杀人者偿命。礼与法都是关乎教化的大事,出现这样的不同,应当充分论证。着尚书省在征求大家意见基础上,拿出处置办法!”
职方员外郎韩愈认为:“律法中没有替父杀人的处置办法,并不是有所缺失。而是如果明确不许复仇,会伤及孝子之心,违背先圣教诲;如果准许复仇,又会开启滥杀之门,到时无法禁止。因此圣人宁肯不设此类条文,用意是由执政者综合法官判决和人情伦理酌情处理。”
最后经过商议,宪宗下达敕书,将梁悦责打一百杖,流放循州!
类似案件不要说放到古代,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也是一个极难处理的案件,宪宗君臣的判决无疑是个很好示范!
弓箭库使刘希光收受羽林大将军孙踌两万缗钱,替他求取节度使,结果遭人检举告发,刘希光被赐死。此事牵扯到宪宗身边的当红权阉吐突承璀,宪宗将其外调为淮南监军。为了以示无私,他叫来曾当面陈述吐突承璀恶行的李绛,略显得意的说:“朕将承璀打发出了朝堂,这事做得怎样!”
李绛赞叹道:“臣等确实没料到陛下能这么做!”
宪宗道:“他不过是个家奴罢了,因他侍候朕的时间长,朕才对他较为宽容。假如他违反律法,朕收拾他就像拿掉一根毛发那么简单!”
宪宗嘴上说得好听,实际上也不过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淮南监军与节度使权力相近,无非是离开长安一段时间避避谏官风头罢了!
但不管怎么说,宪宗能拿自己人开刀,仅凭这一点就比德宗强出许多!
这事本已完结,太子通事舍人李涉偏要自作聪明,上了一封奏疏,声称吐突承璀有功,刘希光无罪。且吐突承璀是皇上的亲近心腹,不应将他抛弃在外。
他的这一做法很好理解,无非是想在宪宗面前以示忠诚。
谏议大夫孔戣看到奏疏,痛骂了李涉一顿拒绝受理。李涉不死心,向宫中宦官行贿,托他们把奏疏呈交宪宗。孔戣听说后,立刻上疏弹劾,称李涉奸诈险恶,欺骗天子,应当斩首示众。后经判决,李涉被贬为峡州司户。
宪宗勤于政务,时常与宰相在延英殿议政,经常到很晚才散。时值酷暑,天气闷热难耐,汗水湿透了宪宗御衣,宰相们担心他劳累过度,请求退下。他却说:“朕回到后宫,与朕相处的除了宦官就是宫女,所以才乐于与卿等共商治国大道,一点也不感到疲倦。”
有了宪宗的示范,朝中风气更为好转,官员们一改德宗时期的蝇营狗苟,个个变得尽职尽责!
元和八年(813年)正月,前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因心存异志,被宪宗调回朝中,给了个司空、同平章事的闲职挂起来。他久居长安,郁郁不得志,便想找人走走门路,再次弄个节度使当当。
有个叫梁正言的政治骗子,自称是宫中大宦官枢密使梁守谦的本家,能帮人办事。当官心切的于頔鬼迷心窍,轻易相信了他的话,让儿子太常丞于敏用巨款贿赂梁正言,托他求取节度使官职。
谁知过了很久也没动静,于敏感觉上当,找梁正言要回钱财,梁正言哪里肯还。于敏暴怒之下,诱使梁正言的家奴将其杀死,并把尸体肢解扔进了粪坑。
事情暴露后,于頔带着儿子们跪在宫门前请罪。于頔被贬为恩王傅,不准朝见天子。于敏流放雷州,死于途中。
此事牵扯到了僧人鉴虚,唐时重佛,僧人地位普遍很高。此人自贞元年间以来用钱财广结朝中权贵,在长安有着很高影响力,没人敢得罪他。到了这时,权贵们争先在宪宗面前讲情,宪宗碍不过面子准备释放了他,却遭到御史中丞薛存诚的拒绝。
宪宗派宦官到御史台传旨:“朕准备当面斥责该僧,并不是要放他。”
薛存诚毫不客气的答道:“陛下如果想放了他,就请先杀了臣。否则,臣不敢奉诏!”
薛存诚的无畏让宪宗欣赏有加,索性不再过问。不久,鉴虚被当堂用刑仗打死,家产抄没归公。
在宪宗君臣的治理下,人民安居乐业,元和六年(811年),全国获得大丰收,有的地方一斗米仅值两文钱,中兴气象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