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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连弩本是南方一个专精机械研究的小国造出来的。

后来大魏国统一之后将之收归国有,除朝廷兵部以及特批的几个军区之外,其它个人或者势力是不允许制造的。

可是独狼三人就亲眼见到这连弩大规模的配备在蛮族军队之中。

再有重达万斤以上的火炮,这东西别说是蛮族,就是大魏国中也是严格管控的武器装备。

然而这里的部落军队中竟然也有火炮配备!

其它的各种新奇武器,毒草毒虫不胜枚举,这自然令独狼很是忧虑。

原本他是有些瞧不起这蛮族入侵的,莫说是他,绝大多数大魏国人都是瞧不起蛮族的。

在天朝上国的大魏帝国眼中,那群生活在蛮荒之中的落后文明实在没有值得让人称道的地方。

“野蛮、落后、粗鲁、嗜杀成性”这些词语都是形容蛮族人的,就连这次入侵事件朝廷一方也不是太过看重。

但此时独狼越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现在蛮族具体备战的军队数量他并不知晓,也很难探查。

但从这武器装备的配备程度来看,帝国边境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两军对阵最可怕的就是搞不清楚敌人的实力,跟未知的敌人打仗永远比跟已知的敌人打仗要危险许多。

独狼很庆幸自己决定进入这核心区域,若一直纠缠在边境,去屠杀那些蛮族小军团,那真是得不偿失。

将这里的消息赶紧传送回帝国,独狼才放心了一些。

“前面是一座蛮族城池,我们要不要绕过去?”

林默望着远处两座大山之间的高大城墙问道。

独狼观察周围地形,这里已经是高山纵横,只有一条大路沟通内外,其它的地方都是沟壑难行,要再绕路恐怕会浪费不少时间。

“我们乔装打扮一下进城吧。”

独狼说道。

于是三人换了一身蛮族打扮,之前独狼就预料到要进入蛮族腹地,所以找了几身蛮族装扮带在身上。

这蛮族人与大魏国人区别很大,比如体型,肤色,面相,骨骼。

但要装扮起来也很好隐藏身份,因为蛮族之中部落繁多,其中有很多部落的习惯是蒙面遮头甚至一直戴着面具。

因此三人都戴了一个面具,再用兽皮将头脑包裹,从外形看来就像三个瘦小的蛮族人。

黑风马也打扮了一番,在黑风不情愿的眼神中,杨雪梅将一些泥土抹在马身上。

原本飘逸的马鬃也弄得纷乱,让原本油亮俊美的黑风马变成了一副邋遢相,就像在草地上滚了一百圈后又摔倒在泥坑里的毛孩子一样。

非常潦草的三人一马就这样往蛮族城池中行去,不多时就来到城门。

城门高大雄伟,虽然比不上当初盘龙山脉的妖兽城池,但依山而建的高度确实比大魏国的边境城池要雄伟得多。

两排蛮族守卫站在城门两边,往来的蛮族也有不少,有的独行,有的结伴,有的拿着兵刃,有的赶车拉货。

进城时守卫只问了三人从何而来,进城所为何事,独狼在前只说自己三人是来买货物的,守卫也没再细问就让其通过了。

入得城中,眼前景象与魏国城池一般无二,只是显得更加破落,另外铁匠铺更多而已。

股股黑烟从一个个炼铁炉里冒出来,呛得行人难受。

赶快穿过那一片区域,往里走一段就到了一片街市住宅。

“咱们要找地方住下吗?”林默小声问道。

独狼看到一家客栈,道:“马上天黑了,就在这里住一夜吧。”

三人进了客栈,店小二热情招待,虽然不大细致,但那套生意口吻与魏国区别不大。

要了三间房,林默忽然想到自己没有蛮族货币!正心急时只见独狼拿出一些贝壳样的东西交给店掌柜。

这种贝壳是蛮族三十六部统一挖掘的一种贝类化石,将之做成货币,用于交换易货。

终于有个休息的地方,林默躺在床上将兽皮、面具摘下来扔在一边,回想着这些天来的境况,他心中还是郁闷。

也许是年少无知,懂不得太多仇杀争害,他始终觉得人与人之间不该如大军屠村那般杀戮。

正寻思时突然有人敲门,听声音是店小二在门外。林默赶紧起身戴面具穿兽皮,忙活完才开了门。

店小二送来了一些食物酒水,热情的招呼着,林默也是大概听懂他说什么,只得嗯嗯啊啊的应对着,之后店小二退下,林默终于松了口气。

关好门,坐在桌边,这蛮族的饭食以肉类为主,一盘水煮羊肉两斤的份量,切成拇指大小的肉块,配两颗洗干净的生菜和些许辣酱。

再有一斤烧酒,杂质不多,显然也是过滤之后的。

也没有筷子,林默吃了几口便洗了手盘膝坐在床上。

正要运转周天修炼,门又被敲响,听声音还是那店小二。

林默无奈再起身赶紧再带面具穿兽皮开门。

门外店小二带着三个蛮族女性,一顿言语林默还是听不大懂,但看那三个蛮族女人搔首弄姿的样子他大概也能猜出来是什么意思。

林默只得摆摆手表示自己不需要,店小二几人才略微失望的离开了。

终于平静下来的林默长舒了口气,坐在床上盘膝入定。

将本身真气按照固定路线运行,这一段时间他的实力大涨。

原因是因为不久前他又回家住了一段时间,正好王地主也在,平日里就有些修炼问题与王地主交流。

王地主从不给林默具体的建议,只说些大概之话,但林默听来很有道理,回去后再仔细琢磨便觉得有新的领悟,实力就提升了。

而真正让他有飞跃提升的原因是因为他自创了一套功法。

林默总结之前所习练见识过的各种功法武学,繁杂中有让他很是喜欢的,也有不大感兴趣的。

有各种方面功能的功法,也有看似作用不大的功法,这东西一多脑袋便乱糟糟的。

王地主说:“精通万剑不如专精一剑。”

以剑术对敌时,林默就遇到了一个问题。

如今他主修的剑术有四种,三大剑道巅峰各占一种,剑仙传承又是一种。

临时迎敌要使用何种剑术?

这恍惚间的迟疑便令林默慢了半分。

虽然直到如今他也没在这方面吃过亏,但以后若遇到同级别的高手难保不会因此落败。

所以林默就决定自创一种功法,将所学所知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