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对米莉表示了感谢,才一起出了警局。
警局会给他们三天时间,来处理完一切琐事,之后就要正式上班。
因为重案组实在太忙,一旦正式工作,那再想处理琐事就会很麻烦,因此才会给他们如此宽松的时间。
两人也不耽搁,开着车一下午就逛了七八个候选地点,最后还是选择距离西区警局不远不近的二套一公寓。
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清净,周围没有巨大的车流和人群来往,一条小街也是在公寓的背面,显得很是安静。
公寓略显老旧,但还算整洁,两间卧室很小,也就十平米的样子。客厅也不大,二十平米左右,总体加起来才五十多平米。
不过,价格不算高,两人合租下来还算便宜。
签下了租赁合同,两人就算正式入住了这里,陆恪两人才从车里搬东西。
后备箱和后排座都是满满的东西,其中大部分都是赛琳娜的。
陆恪有点不明白,来了重案组估计每天都得穿正式服装,赛琳娜带这么多衣物鞋子干嘛?
赛琳娜对于这种愚蠢的问题只能翻白眼:“拜托,我们进了重案组,大多数时候,我们办案并不需要穿警服的,ok?那我为什么不能穿的漂亮一点,我又不会穿个热裤吊带去上班。”
陆恪无言以对。
他自己就带了几套简单的换洗衣物过来,加起来就一个行李箱。
赛琳娜足足五个,据说还是她好不容易才缩减到的规模,最早可是有八个箱子,里面估计大部分都是她的漂亮衣服。
搬完东西,陆恪两人也没心情立刻出门,直接打电话叫外卖。
吃完了这顿快餐,两人休息了片刻,才再次出门去了超市。
那公寓里只有很基本的几样电器,而各种小零碎还是要自己买。
陆恪需要的东西不算很多,但赛琳娜缺的东西就多了。
一边买东西,赛琳娜一边满脸肉疼地看着那些货物上的价签:“就这一下,我一个星期的薪水就没了。”
陆恪只能呵呵。
他总不能说自己买单吧?
他要敢这样说,赛琳娜绝对会以为他是想要勾搭她,还是正式交往的那种。
不然,人家女孩子买日用品你买单干嘛?
看见没,购物车里连女士创可贴都有,除了男朋友和老公,有几个男人会帮女人买这种单的?
回去后,两人也没有再继续收拾,只是把各自的东西拿回房间,就各自洗漱睡下。
第二天一早,两人按时上班。
到了局里,重案组的大厅里已经有几位警探在了,有早到的,也有昨夜熬通宵的。
看见两人进来,只有两个人对他们点头表示打招呼。
距离上班还有半小时,伯里克也来了。
看见两人早到,精神饱满,他心中还是满意的。
以小见大,这两位至少不是那种特立独行的刺头,这种情况在越有本事的人身上就越明显。
象他组里的几个老油条,那除了警察的底线,其它细小条规根本就懒得遵守。
当然,这也和重案组的工作有关,经常忙起来几天几夜不休息,也没法和普通警察一样准点上下班。
他对两人招招手,把两人叫到办公室。
进去了他也不废话,他比任何一个手下都忙,在桌上找了片刻,拿出一份卷宗扔给陆恪:“这个案子归你们了,有进展就向我汇报,有解决不了的事再来找我。有问题没?”
赛琳娜还想去看那卷宗,陆恪却只是微笑着道:“是,伯里克长官。”
伯里克一摆手:“既然在我手下做事,就和其它人一样,叫我头儿。去忙吧!”
陆恪应了声是,就走了出去,赛琳娜也有样学样,应了一声跟着出去。
伯里克心中呵呵:果然,年龄小的这个才是头,年龄大了五岁的这个女的其实是个辅助。
不过,这样也很正常。
相比之下,搭档之中男『性』更适合主导,女『性』更适合辅助,毕竟女『性』有很多先天优劣势,在对外交流沟通上很占便宜,在近身战斗和威慑力上却不足。
嗯……不过那小子似乎太面嫩了,有点唬不住人吧?伯里克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但随即就放弃了深思。
他是组长,不是保姆,这种问题只能自己解决,解决不了那当什么重案组警探。
陆恪两人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打开卷宗后,陆恪坐着,赛琳娜就凑到了他身旁,做在扶手上,歪着脑袋一起看。
西区107a街道39号的公寓楼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女『性』。
案子是昨天接到的,还就是陆恪两人来报道的时间。
重案组人力一直紧张,有了两个新来的手下,伯里克也不去打扰其它人办案,直接就把这案子交到两人手上。
陆恪随手抓起衬衣套上,遮住了身上的枪套:“走吧,去现场看看。”
尸检报告就别等了,这种大城市的鉴证科都很忙,一个案子没人催,拖个一两个月出结果很正常,半年一年后再出报告也不稀奇。
什么?电视上不是这样演的?
不好意思,现实里美国警察依靠鉴证科破获的案子还不到5%。
大多数时候,依然是警察做事,鉴证科只是给案件提供证据支持的。
大多数案子如果警方一段时间找不到嫌疑人,那就只能将其归入陈年旧案中。
等到哪一天,罪犯再次犯案后再交代出之前犯下的案子,这种陈年旧案才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陆恪两人去了车库,开上了一辆警局配车。
重案组的成员有这个待遇,但陆恪两人现在还没被伯里克接受,不能明目张胆把这车挪作私用,偶尔开开回家无所谓,天天那样干会被投诉的。
两人上车,花了四十多分钟,才到了107a街道39号。
进去时,两人都在注意周边环境,虽然未必对对案情有帮助,但警察查案就是海底捞针,很多时候一个无意注意到的细节就可能是破案的关键。
这里是一栋老式的公寓楼,修建时间起码超过三十年,斑驳的墙体,老旧的门窗都说明这里不是什么有钱人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