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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文网 > 历史军事 > 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 第293章 江湖的真实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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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唐镇之战结束了……

这是一场差点义军全军覆没的战斗,最后,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罗老五设计了武器,攻破了荷兰人的阵地,戏剧性的转变了战局。

街道上,每一个义军战士都脸上洋溢着笑容,脸上仿佛刻着两个字:“胜利。”

大家兴高采烈的打扫战场,搬运战利品,埋葬死尸,罗兴安和魏宏泰有条不紊的指挥着。

这几乎算是一场完胜,不仅打掉了附近的荷兰驻军和警察局,也给那些土着民团重击。

短时间内,荷兰人不会再集结队伍进攻洄唐镇。

罗老大给罗老爷子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罗家大院已经被炮弹炸的满目疮痍,残垣断壁。陈二爷和老李、梁风忙前忙后,帮忙张罗着葬礼的事情。

罗慕班不太懂的这些安葬礼仪规矩,他也帮不上忙,只是站在一旁,看着院子里的棺材和被炸毁的院墙发呆。

罗慕班快三十岁了没有成家,和他父亲住在这个院子相依为命。

突然父亲不在了,阴阳相隔,他感觉一切像一场噩梦,他甚至无法接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这两天里,洄唐镇一阵忙碌,大家死里逃生,不免庆幸,义军用伤亡不大的代价全歼了几百个敌人,这在两年来对抗荷兰佬的战斗中也算完胜,给摇摇欲坠的兰芳共和国义军战士们打了一针强心剂。

附近的义军听闻洄唐镇大胜荷兰军队,也都纷纷赶来庆贺,一时间,洄唐镇人满为患,不过士气高涨,百姓也都纷纷杀猪宰羊,犒赏义军战士们。

梁风去三水镇接回了刺灵珠和雷霆,他从陈二爷和张文龙手里拿了一些金钱,买了很多礼物送给了齐老伯,再三感谢,临别又送给了齐老伯两根金条,他感谢齐老伯的侠肝义胆,仗义相援。

然后,梁风去了那个卖刺灵珠战马的人家,送给了那个人一匹骏马,那个人也是个很有性情的商人,早已听闻洄唐镇之战,对梁风赞不绝口。

梁风的事迹早已在本地乡镇传开,包括那匹老马……

梁风,一直是个爱憎分明,快意恩仇的人,他睚眦必报,也懂的感恩……

刺灵珠和雷霆回到了洄唐镇,听到镇子里的义军和乡亲们都在传颂着梁风和罗慕班的事迹。

这场洄唐镇之战,如果没有梁风和罗慕班,在几百名持有先进武器的荷兰军队围剿之下,可能这些义军战士们会全军覆没,都会死于洋人火炮和洋枪之下。

可是,还是戏剧性的改变了战局,这确实有梁风和罗慕班的很大功劳。

战争的胜负,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原始的冷兵器打败了最先进的武器,他俩功不可没……

战争,人的因素,有时候也很重要……

雷霆听见大人们的议论和赞赏父亲,他的心中也对父亲更起了崇敬之情。

雷霆十二岁了,算是小孩子,不过他这些天成长很快。

“娘,我爹算个英雄么?我长大了也要向他一样,虽然我不喜欢读书,可是,我喜欢打仗。

我也不怕死,也会为了救出陈二爷和李大爷他们那样的朋友义无反顾。”

雷霆对着刺灵珠这个后娘问道,他看着婆罗洲的远山和渐渐落下的夕阳,这个小孩子还有点感慨……

“你爹当然是英雄!他野猪岛屠豹杀虎,洄唐枪狙荷兰佬,夜潜洄河水,独闯布甲镇,他的胆识和所为不是英雄,还什么是英雄?”

刺灵珠说起丈夫也一脸骄傲,而且这次夫妻俩联手狙杀这些荷兰人,杀了荷兰军官,差点阵亡在这婆罗洲。

这些天里,刺灵珠也知道了梁风虽然不苟言笑,不善于表达,可是内心对自己极好,梁风是个心思细腻的人……

雷霆不再说话,他和刺灵珠在镇子郊外散步了一圈,回到了罗家大院。

此时天也快黑了,罗老爷子已经安葬乡野,入土为安。

可是还有很多客人和义军首领住在罗家大院,梁风和老李他们正在喝酒,几十个人在院子里分成几桌,喝的正酣。

刺灵珠回到房间,将那件由梁风亲自制作的蓑衣和斗笠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仿佛在对待珍贵的宝物一般。

她决定要永久珍藏这两件物品,这件看似简陋的蓑衣和斗笠,却见证了他们在南洋的难忘岁月,也承载了太多回忆与情感。

后来,在抗战时期,我太公还见到过这件蓑衣和斗笠。蓑衣已经变成了黑颜色,挂在雷霆家里的墙上……

那时候雷霆已经四十多岁,人到中年,他已经成了一方叱咤风云的军阀。

梁风祖籍四川蜀地,雷霆抗战时候和很多川中豪杰一起,领着川军子弟,壮士出川,和日本鬼子浴血沙场……

他没有读过什么书,可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在南洋,已经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男人,做顶天立地的英雄……

婆罗洲的罗家院子里,篝火燃烧着,几十人还在痛饮,几乎会喝酒的人都喝的酩酊大醉……

在这几天里大家差点都死在洄唐镇,每个人死里逃生,不免唏嘘。

张文龙和罗慕班坐在一桌,罗慕班不太会喝酒,喝了一点,脸就通红,呛得咳嗽。

喝了一点,罗慕班就不喝了。

张文龙看见罗慕班呆坐椅子上,意兴阑珊,郁郁寡欢,他站起来又给罗慕班倒了一杯酒,说道:“我第一次喝醉是跟我师父六爷,现在也是我岳父。

那天,我饿了几天肚子,最饿的时候,他在京城琉璃厂请我吃了一顿饱饭,教会我做人做事。

我从此学会了喝酒,而且喜欢喝慢酒,也喜欢喝醉的感觉。

你可以学着喝醉一次,所有的不快都成了过去和昨天。这人间事,没有什么不能在一杯烈酒之后,还忘不掉……”

张文龙很会劝人,情商很高,他明白这些年罗慕班的孤独和寂寞,这次又死了父亲。

罗慕班悲伤之外,很大原因也是觉得人生如梦,瞬息万变,昨天前,他处处被人白眼,现在他扬眉吐气,成了人人敬仰传颂的人物,英雄一样的存在。

罗慕班喜欢发明研究,喜欢动脑子,从小就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只是这些年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无争,他很寂寞,没有知音。

这次攻击荷兰佬阵地武器的顺利发明,也有很多是张文龙的参谋。他俩一起勾画设计的图纸,罗慕班对张文龙这个才十九岁的年轻人很亲近,他俩聊的来。

张文龙看着被炸墙倒屋塌的罗家大院,对罗慕班说道:“罗老爷子已经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如果不喜欢在洄唐镇生活,可以出去闯荡一下。

你的满腹才华,要有用武之地。

我们很快要离开婆罗洲了,要去雅加达打捞沉船,那个沉船打捞难度很大,一群荷兰人在那里打捞,可是没什么进展,他们热衷于倒卖军火,来兰芳共和国打仗抢夺殖民地,我们不能只等着荷兰人打捞,再渔翁得利。

我对那个沉船很感兴趣,不如你也和我们一起去雅加达,你的才能对打捞这些沉船也许能出大力。

那些沉船是一大笔可观财富,你意下如何?”

张文龙这个人,天生具备做老大和老板的潜质,他虽然年纪小,可是沉稳,心细有担当,有谋略,也舍得为人不缺慷慨,还能发掘人才,有爱才惜才之心……

罗慕班看着桌子上满满的一杯烈酒,他听见张文龙说完,沉思片刻,站起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罗慕班呛得咳嗽了几声说道:“兄弟说的不错,我对洄唐镇已经没有任何眷恋。

我二哥在苏丹做生意,三哥、四哥参加了义军和荷兰人打仗,大哥在婆罗洲也很多生意,只有我无所事事,我活了二十八年了,独身一人,还没有走出婆罗洲……

好!我跟你们走,出去看看外面世界,人生总要闯一把!”

张文龙大喜,他很欣赏罗慕班的才华,这个人要是在古代,也是鲁班一样的发明家,有过人之能,也许在某一领域会改变历史。

老李和梁风也和罗慕班坐在一张桌子上,他俩听到张文龙和罗慕班的对话,都站起来高兴的敬了罗慕班酒,他们也把这个看着木讷的罗老五当做朋友,也欣赏他的才华。

一个时辰里造出三十个风筝轰炸机,十个投石车和弩箭,用烟花和煤油就打乱了敌人阵脚,干掉了两门火炮,大家有目共睹,大家对他的技术也无比佩服。

陈二爷和魏宏泰,还有罗兴安,罗老大罗四虎他们坐在一个桌子上喝酒,酒桌上还有几个义军头目,他们谈论着这次洄唐镇之战,都兴高采烈。

村里一些邻居和亲属女眷也在隔壁桌子上吃饭,虽然晚清时候男女有别,很少同席,可是特别时期,也没人计较这些。

陈二爷喝的有点微醺,他发觉身后一双眼睛在偷偷看他……

他侧目瞟了一眼,这个女人正是魏宏泰的相好,正对他一双眼睛脉脉含情……

陈二爷继续喝酒,没有理会这个女人,罗家大院里人声鼎沸,镇子里也张灯结彩。

这些天镇子很热闹,因为打了大胜仗,几百个义军战士们驻扎在镇子里,和百姓们一起吃住,有的乡民酒后开始载歌载舞,敲锣打鼓表演一些节目,洄唐镇热闹的节日一般。

大家都喝了迷迷糊糊,罗老大说道:“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我们明天再议事,商议一下未来几天计划。”

大家喝了杯中酒,离席纷纷回房间睡去。

陈二爷喝的有点醉,可是没有睡意。

晚餐之后,罗家大院恢复了平静,桌子上杯盘狼藉,一些义军战士收拾残羹剩饭,打扫卫生。

陈二爷睡不着,他计划要回雅加达研究沉船,不想在兰芳共和国这里久留,他也思念妻儿,想回大清。

镇子里已经安静了……

夜色笼罩着洄河和石板街道,野外倦鸟归巢,天上一勾星月,天如水……

陈二爷沿着洄河走出了镇子外,他没有拿着灯笼,带着短枪,今晚有月光和星星很亮,他散步能看清道路。

陈二爷不知不觉得走出了洄唐镇几百米,这时候街道上几乎没有了行人……

突然,他发现远处丛林里两个人影在谈话,鬼鬼祟祟的站在椰子树林里。

他瞬间醒了酒,心想:“不会是荷兰佬的奸细,或者敌人来侦查吧?”

陈二爷在树林里散步,椰子林和榕树林很茂密,那两个人影没有发现他,陈二爷掏出腰里的短枪,悄悄的靠近那两个人,倾听他们说话。

“你怎么还敢回来?你不知道镇子里全是义军抵抗军?”

一个声音低沉的说道。

“我杀了老爷子,有家难回了,村里人也死了人,恨我入骨,以后我永远也不能回镇子了 ,你要给我一笔钱,我永远离开。”

这个声音陈二爷听着很熟悉。

他借着月光一看,这个人居然是剃头匠老张,老李他们曾经在他家养伤,陈二爷认识他,他杀了罗老爷子逃出了镇子。

陈二爷握紧手枪,躲在大树后,继续倾听他们说话。

另一个人发怒的说道:“我们都拿了荷兰人的钱,荷兰人也给你儿子安排了优厚差事。

我们和荷兰人计划好拿这些受伤义军当诱饵,引诱义军大部队来救援,一网打尽……

没想到我五弟出现,这些大清来的华人也这么勇武,竟然打的几百个荷兰士兵全军覆没。

我让你去东万律报信,你报完信居然还敢回来到我家行窃藏宝图!

被我父亲发现,还杀害了我的父亲,这仇不共戴天,你还有胆子勒索我?”

老张冷笑着说道:“呵呵,你不给我钱,我就告诉你几个弟弟和义军战士们,是你出卖了伤员义军,你也活不了。

那个藏宝图在镇子里流传百余年,全镇子人都知道这宝藏位置只有你家老爷子知道,你家老爷子悄悄的挖掘,得到了数不清的金银,宝藏现在还没有挖尽,我干嘛不去拿?

你老爷子是命不好,我漏了行迹,他还呼喊求救,死得其所 。”

另一个人好像有些心虚,叹了口气说道:“我爹在天之灵不会放过我的,本来荷兰人对我许诺众多,我以为以后在婆罗洲也会飞黄腾达,做的更大,现在一团糟……”

陈二爷听得心惊,他仔细听声音很熟悉,月光下,定睛一看,这个说话的人……

居然是罗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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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两天连续暴雨,喝酒喝的醉生梦死,断更两天,有负契约精神,我说过,即使一个读者,我都会把这本小说用心写完。

今天登录看见读者“爱吃什锦银芽的王红”朋友居然给我这本烂书,刷了一千元钱的礼物,送个“金牌催更。”受宠若惊。

这个读者也是从我第一章追读的读者,我们素未谋面,只是神交。

我性格粗野,玩世不恭,放浪形骸,粗人弄墨不成样子,涂鸦之作,感谢认可。

我也是手里过手过亿万钱财的人,见过奇珍异宝无数。昨天断更两天,可是看见收到的这一千元钱的礼物,却胜过贵重过无数奇珍异宝。

心下深深感动,又歉疚……

我原来以为我写的书,人们都不屑于读。

这礼物是对我的认可,这个礼物胜过金银珠宝和古董珍玩……

思之,深感汗颜……

觉得有负读者厚望,可能原来写的过于粗放和游戏了,我会改正,好好斟酌文字,三省其身。

鞠躬感谢之余,以后也会更用心的把这本小说写完……

这小说不仅是我的人生传记和思维生活痕迹,也承载着很多平时闷在心里的想法和抱负,和记录芸芸众生中不同的人生。

世界那么大,我们都要去看看……

在书里,有着无限江山和大千世界,有滚滚红尘和尔虞我诈,有快意恩仇和利欲熏心……

这些是江湖的真实颜色!

我见过江湖和人心……

在这个江湖和凉薄的世界里,有逝去的青春和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恨情仇,以及每个人生高峰低谷的深刻感悟……

在这个逝去江湖里,我开心过,流泪过,性情过,无悔过……

但愿我这个从江湖中走来的流氓作家,和喜欢读我书的读者永远走下去。

谁都可能走过人生漆黑的长夜,也都有过阳光灿烂,锦衣烈马。

春风若有怜花意,可否许我再少年……

但愿书中这个晚清百年前的江湖里,大家永远年轻,永远有梦,永远意气风发,豪气干云……

因为这本小说,和读者们有缘相见之日,把酒言欢,共话江湖!

感恩遇见,珍惜缘分!

六爷,写于2024,7,27夜,沈阳,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