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芬出生的时候还是民国,7岁那年,说是鬼子打进来了。她爹妈带着孩子各种往山里跑。
躲过了鬼子,还得躲饥荒。
她上头本来还有两个姐姐,一个病死了,一个被炸死了。就剩她和小弟了。
山里有个大妈好像很通佛性,经常在说什么,他们这辈儿人,都是上辈子做了太多孽,才会投胎到这个世道里,为的就是还孽债。
所以不管是饥饿还是战争,他们都得受着,只有受着,才能把之前的孽债还清,下辈子就能堂堂正正做太平盛世的狗了。
王小芬小的时候还真信过,不过等上了年纪再想起这话,她不由得对年轻时候的自己嗤之以鼻。
\"我要是上辈子真作孽了,就不可能遇到你爹,也不可能生出你们这帮孩子,让我能坐在这里晒太阳享福。\"
王小芬12岁那年,全国大饥荒,其实浙省这边还好,起码进山里还能挖到点野菜,捡点动物尸体,总能活下来的。
但日子是真的苦,很多人家都在变卖家当甚至卖孩子,就为了换口吃的。
儿子要传宗接代的,不可能被卖掉,除非家里好几个儿子,大多被卖的还是女孩子。
她好几次听到爹妈两个人在背地里嘀咕,当年病死或者炸死的为什么不是老三,但凡现在老大或老二,都够年纪给嫁出去,换点大洋或者稻米回来。
12岁这个年纪,最能吃的时候,又生不了孩子。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不会有人要她去当媳妇的,那就是白养一张嘴。
王小芬不说话,只能更用心的去挖野菜回来,有时候甚至自己做些陷阱去猎点小东西。就为了证明自己有用,希望爹妈别太早把自己卖了。
和她玩的好的一些姐姐被卖了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她们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虽然这个家里也没对她有多好,但起码是自己熟悉的地方。
等到了她16岁,其实饥荒早就过去了,但还在打仗,王小芬的爹妈收了两块大洋,就把女儿嫁给了一个二十六岁的鳏夫。
其实对于王小芬来说,已经算是幸运的了,男人除了比她大10岁外,没有别的问题,起码他四肢健全甚至还有点高大强壮,性子老实,也肯干活。
总比那些被卖给四五十岁老头子当续弦的好吧。
他就是父母双亡,又有些许口吃,加上上一个老婆是得了厉害毛病走的,很多人家都有些忌讳,怕传染给在家,所以不敢嫁女儿。
不过对于王小芬爹妈来说就没这种顾虑了,他们秉承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不指望女婿来给自家干活,就当是买断了,给了钱,以后不再来往都行。
男人亡妻身子弱并没有留下孩子,他都二十几了,当然也急着想要个孩子,但是可能越是心急什么越是没有什么。
结婚一年,王小芬的肚子还是没啥动静。男人是个老实人,也没有怪王小芬的意思,反而叫她放宽心,也许自己也有什么病,要不然两任妻子了,怎么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王小芬其实有想过这样也行,踏踏实实的跟着这个男人过日子,两人有房有田,要是有缘,就生一个两个孩子,要是真没子女缘,这辈子相伴也总能过活的。
心态放平后,反而真就有了喜讯,结婚一年半,王小芬终于有孕了。赤脚医生把脉说应该有一个多月大了。
她和男人都很高兴,两人甚至还杀了一只鸡来庆祝。
可惜那会儿的老天爷总跟她过不去似的,吃完鸡的第二天,她男人就被抓去当兵了。
说是什么大人物在准备反攻敌政,等这波打完,国家就能太平个几百年了。
都他妈是放屁!
王小芬在接到男人的死讯时,脑子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这时的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四个多月了,她男人才去当兵三个月,人就没了。
太平,太平有个屁用!她就想知道她现在要怎么活?
十七岁的寡妇,肚子里还带着个遗腹子,爹妈不待见,在这个吃人的岁月里,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有一种从山上跳下去算了的冲动。
但也是那会儿,肚子里的孩子好像踹了她一脚,王小芬愣住了,一动也不敢动。紧接着孩子又连着踹了她好几脚。
王小芬抱着肚子,在衣冠冢前结结实实的哭了一场,她的孩子想活啊,明知道跟着她这当妈的,可能会吃不饱穿不暖,但它还是想来看看这个破世道。
那她又怎么能随便死呢。
她擦干眼泪,回到那间破屋子里,把男人走之前给自己藏起来的吃食都收拾了一下,再加上一些破衣服。背着东西半夜就走了。
这屋子的男人已经没了,村里那帮人是不会看着她一个寡妇好好的守着地跟屋的。
她见过太多被吃绝户的寡妇,守不住那点薄田,也护不住自己的孩子。甚至自己,都守不住。
她不想沦落到那番境地,所以她得走,去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工可以打。
你问没有工作怎么办?那大不了就是饿死,反正在村里,她一个人也是活不下去的。
哪里都活不下去,不如朝未知的方向走走,说不定还能给她走出一条活路来。
她停停走走,走了三天三夜,才走到最近的城里。
这年头没得吃,人都瘦小,即便是怀着四五个月的孩子,王小芬穿得宽松点,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能像一个没怀孕的女人一样。
她手脚麻利,长得又还算白净,很快就在一家饭馆找到了活计。
她不要工钱,只要东家能包吃包住,端盘子刷碗她都能干,需要的话,还能帮大师傅洗洗瓜果切切菜。
这年头打起仗来没完没了的,钱早就不值钱了,今天拿了1000块钱工钱,明天可能连袋米都买不起。还不如给她包吃包住来的实际。
东家欣然同意,他这就是开饭店的,一口吃的总是有的,她一个女娃子,能吃多少?饭馆后面小巷子角落里还有一间没用的小屋子,正好可以给她住。
就这样,王小芬便成功在城里落脚了。解决了吃住问题,她也没有就此松口气,现在是肚子还不明显,等真的要生了,总是瞒不住的。
到时候能不能带着孩子活下去,就要看东家良心了。可这个世道,最不能猜的,也是良心了。
所以王小芬平时还在接一些缝缝补补的活,能挣点米下来是一点。
就在入冬的时候,她在自己屋子门口捡到了一个男人。
应该是个伤兵,王小芬看见他手里还握着把枪,背靠着墙,见她看过来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还用枪对着她。
王小芬左右看了看,这里已经是巷子尽头了,除了她住在这里,也没人过来。
男人的腿上还缠着绷带,王小芬估计了一下他的脸色,嗯,除了那把枪,就人而言,应该是打不过她了的。
她肚子有七个月大了,天气冷,穿得厚实点,别人还以为是她进了饭馆开始长肉了。依然没人瞧出来她怀孕。
而事实就是,她最近油水的确也是足的。客人吃剩下的饭菜,东家默认他们可以带走。这年头都不容易,能不浪费粮食也算是积德了。
所以王小芬除去东家供的一日两餐外,还能吃到挺多好吃的剩菜剩饭,根本饿不着,身子骨都结实了不少,她甚至觉得自己还长了点个子。
既然觉得男人没啥威胁,她便进屋了,屋里她还放着根大木棍呢,但凡他想干点什么,哼哼!
沈立民是逃出来,他根本不想打仗,他家里就一个老爹了,老爹也就他一个儿子,他要是死在战场上,他家就真的断子绝孙了。
他爹下半辈子也会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没人送终的。
他不想死,也不能死。
按他的话来说,打个屁仗啊!大家好好活着回家种地不好吗?打仗也没见得能让他们吃饱,还不如种地,起码地里粮食一收,还能填个肚子。
所以他半夜偷偷跑了,还偷了把手枪出来。就他这种大头兵,能有一把最劣质的步枪已经很不错了。
但那玩意儿目标太大了,他不敢带出来,还不如手枪,能藏,关键时刻可以保命。
事实证明,他也的确靠着这把枪捡回了两次命。
这年头土匪流民满天飞,哪怕是男人也怕被抢,他身无分文,抢的就是你这个人。
拉走不是去这里当兵打仗,就是去那里当土匪打劫。
他哪里都不想去,只想回家。
好不容易跑回了南边,再走一座城就可以回到他老爹身边了。
但他有些走不动路了,腿上跟人干架的伤口隐隐作疼,还好天冷,不然该烂了。
肚子也饿得要死,他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渴了还能找到水喝,饿了真找不到什么吃的。
哪怕是酒楼的泔水桶,也有的是乞丐去抢。
他不想去和他们抢,都是些半大孩子,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泔水桶里的饭菜可能就是他们能活下来的唯一稻草。
自己已经是大人了,不能去和孩子们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