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去延水这件事儿,洛崽崽没有什么排斥情绪,夜无垠刚给她说完去延水,而后不到半个小时崽崽就收拾好了东西,不难看出洛亚男其实对延水之行还是蛮期待的。这让夜无垠感到压力很大。虽说她是无所谓去哪里的,不管是天西还是延水,都无所谓,只是之前明明在君都面前装过b,说要带君长歌走,结果被君长歌带走了。
唉,想当个有尊严的法神有点难啊~
预计是算上赵孟和洛崽崽的四人同行,为此夜无垠带着崽崽在城外等候,唔,还要算上一点都不想在盛京待的赵孟。可惜一个小时后,从城里出来的就不止君长歌一个,随行的有管家余威,还有一直备受‘欺凌’的小可怜,以及随行的两队护卫。
众人一路向北,不足月余后,终是到了北疆,只是距离延水仍有两日路程。这段时日虽是旅途奔波,但是速度并不快,君长歌的身体也大有好转。
虽说没到延水,但是入了北疆就开始冷了起来,绸制衣物换成皮绒大氅,一行人入了北疆后就换下了君府着装,家纹和旗帜什么的也收起来了,伪装成商队,现在众人都待在一处普普通通的旅馆中,旅馆中不止有他们,还有一些人,从衣着上看靠在窗边的那两个是不知名的佣兵,看样子在护送皮草商人南下;聚在吧台附近位置的三三两两倒像是当地人,还有几个穿着不甚整洁,全都配着一样款式的佩刀,从样子看该是地头蛇一类的。
众人兴致不高,这些随行护卫中,几乎没人来过北疆,更没有谁尝试过在这种简陋的旅馆下榻。毕竟君府的薪资略高,戎马生活更是鲜少有过,现在倒好,被冻的怀疑人生不说,连吃食都难以下咽。
仍旧有心情进食且吃的相当欢愉的就是君长歌,赵孟以及洛崽崽了,至于夜无垠,她被累到怀疑人生,现在正窝在房间里‘充能’。
‘酒’足饭饱后的洛崽崽想起来了自己还有个老师,看向仍在吃东西的君长歌,关心了一下从进旅馆后就没有下来的自家老师。
“老师怎么样了?”
受到问询的君长歌有点惊讶,她还以为洛崽崽漠不关心呢,现在看来她只是不擅长用面部肌肉表达情绪,咽下嘴里的面包说,“没事儿,你老师就那样。”说完,视线落在盘中还剩下的半个面包上,多说了一句,“都吃了。”
洛亚男看了看自己剩下的面包,抬头看向君长歌,为自己辩白了一句,“我吃不下了。”
“那也吃了。”
君长歌头也不抬的说,洛亚男瞅着盘中的面包,并非难以下咽只是她真的吃饱了,赵孟看她一眼,顺手拿过剩下的就吃了一起,一边吃还一边说道,“这回我替你吃,下回注意。”
洛亚男点头,连句‘哦’都没出来,不过还是无声的发起抗议,视线扭至一边的蒙池,默默的看着他前面几乎没动多少的面包和肉食,目不转睛。
察觉到这种视线的蒙池呆愣看来,而后就对上了自家主子的眼睛。
君长歌这会儿已经吃饱了,桌上没有剩食,看着小可怜说,“你吃饱了么?”蒙池有点呆,他当然没吃饱,他是想等着解散以后去吃别的,因为眼前的晚餐他接受不了,肉食只有咸味,面包还是那种很硬的那种,他真吃不下去,所以这会自家小姐问的时候,蒙池本能的说,“额,我吃饱了。”
君长歌笑,扭头看向一边的余威说,“行,余叔,你记一下他们的食量,下次就按照这个来。”
余威笑,看了一眼蒙池说,“明白。”
蒙池连忙改口,“……额,四小姐,我又饿了。”为了证明自己真的很饿,饮了一大口麦酒,只可惜第一次尝试这种酒类的蒙池实在接受不了这种麦酒中的酸味儿和苦味儿,直接吐了出来。
“咳咳咳——”
闹了的笑话不小,随行人中有人嘲笑,旅店中的其他客人也多有嘲笑,笑的最响的就是那帮地头蛇。
君长歌扫过去一眼,又别开视线,看向蒙池说,“第一回喝黑麦酒都这样,喝多了就习惯了。”
“四小姐……”
蒙池泫然欲泣,不过君长歌不吃他那一套,简单的说,“东西吃了,别跟我这里装可怜。”大抵是说的够凶,又或者蒙池那细皮嫩肉的样子实在是让男性同胞看不下去,再不就是发号施令的是个女人,嘲笑声更朗了些,轻蔑的意思也更明显了些。
君长歌回头看过,视线落在对方的同款佩刀上没出声,赵孟也看了一眼,为首那男人不怀好意的眼神很有挑衅的意思。
“姐,菜鸡两个,剩下的都是蝗虫。”
赵孟说的是圈子里的话,三流以外的佣兵团都称之为菜鸡,而蝗虫则代指地痞流氓一类的地头蛇。
君长歌点头,扫了一眼靠在窗边那俩佣兵,问道“什么来头?”
“新的,不认识,打招呼么?”
“不打。”
正说着的时候,被他们称之为蝗虫一类的头头端着酒就过来了,从满脸通红的样子看,明显是喝高了,胡子拉碴,还有着一口黄牙,故意亮出来明晃晃的佩刀,直奔人群中唯一的女人,也就是君长歌,至于洛亚男,唔,她只能算是个女孩儿。
蒙池率先起身,一反之前的狼狈,挡在君长歌面前,余威在搁在桌子下面的手也已然蓄力,只待他上前便可斩首。不过这喝高了的‘蝗虫’并没注意到这些。那几个地头蛇也都站起来走到黄牙男子身边,手也握在了刀上。
“别挡大爷的路!”
醉酒男人如此说,还饮尽杯中麦酒,君长歌斥退蒙池后,手也搭在余威的手臂上,制止对方动作,由着对方上前,重重的将已空的酒杯搁在桌上。
“啪!”
男人满是酒色之气,赵孟轻笑一声,瞅着男人说,“哥们是要讨杯酒喝么?”
“谁他妈跟你称兄道弟,小娘们长得挺标致的,北疆可没有这种货色,你入我这北疆,交保护费了么?”
这就是称之为蝗虫的全部原因。
君长歌不恼,含笑给醉酒男子添上一杯酒道,“初入北疆,孤陋寡闻了,大哥我这保护费该交多少,交给谁啊?”
醉酒男子见此更是色迷心窍,推搡开赵孟,坐在君长歌对面,“小娘们真上道,没听说过我们,也该见过这个!”
说着的时候,佩刀就放在桌上,君长歌很想说我真的没见过,不过好在那群小弟中有人多嘴了,“这是我们斩马刀盟的分帮主,你上北疆打听打听去,谁不知道我们斩马刀的厉害。”
君长歌意味深长的点头,笑问道,“那我该交多少保护费啊?”
“三万。”
三万不是个小数目,普通家庭一月工资才五千,三万是半年的收入,虽说商人挣得不止这些,但是往来北疆的不止商人佣兵,还有普通人。
“我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
“嘿嘿,没有肉偿也行。”
君长歌再笑,“行。”
余威慌乱道“四小姐!”
君长歌摇头,不看余威,又说,“不过就是不知道你行不行了。”说着的还举起了酒杯,眼中满是挑衅。
大概没有哪个男人忍受的了,关于‘行还是不行’的问题,故此,一个小时候后,五条‘蝗虫’全部倒地。不过君长歌没停下小酌的举动,瞅着躺在地上完完全全喝断片了‘蝗虫们’又扭头看向目瞪口呆的余威,很是感慨的问道。
“老头从来不管北疆么?”
余威回神,汗颜道,“家主忙于军中事务,于北疆并不上心。”
“唉,他可真会给我找事儿。”
感叹出声,君长歌起身要走,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似得,扭头对赵孟说,“你记着点这几个人,完事儿分八段拿去喂狗。”
“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