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对周越楼嘘寒问暖了一通,得知自己这个侄子现在留校,每天吃的伙食一成不变,于是一拍脑袋,决定每天让周越楼来自己家里吃饭。
她住的离A大不远。周越楼本想推脱的,他不想和老周家有什么瓜葛,但徐漾舟和秦书耦却一脸期待看向他。
于是师徒三人经常厚着脸皮去周玉家里蹭饭。周玉做的一手好菜,做出来的菜都是色香味俱全,看的程朝朝肚子敲锣打鼓,咕噜噜一通嚎叫。
身旁周越楼忍俊不禁道:“姑母做的饭确实很好吃。”
程朝朝望穿秋水,心想有机会一定要去周玉那尝一口。
周玉在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秦书耦也不好意思吃人家白食,就替人家洗碗收拾残局。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看对上了眼。
秦书耦是个生活废物,周玉却几乎什么都会。她调理好了他的胃病,他也给了这个多年漂泊的女人一个归宿。
这段回忆十分欢乐。四个人挤在客厅的餐桌上吃着饭菜,唠嗑着趣事,就好像是一家人。爸爸妈妈,哥哥弟弟,其乐融融。
在从徐漾舟口中得知周越楼想要搬出去养一只猫的时候,周玉和秦书耦一合计,把这间屋子留给了周越楼居住。
周越楼有了一只猫,有了好朋友,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了待他如同父亲的秦书耦,如同母亲一样温柔的周玉。
他孑然一身从黑暗脱身走向光明,如今他的世界再也不是绵长的雨季,死寂的孤独,望不到头的寒冷黑暗。
热闹、喧嚣、快乐、欢笑,逐渐被风刮到了他的身边。
他和徐漾舟在那次暑期科研竞赛中不负众望,拔得头筹。只是在获奖之时,他把自己课题第一位的名字让给了徐漾舟。
毫无疑问,这个课题研究中,周越楼无疑是付出最多的那个。那个斩获多次金奖,发表多篇期刊论文的应该是周越楼。
但是他把这些荣誉让给了徐漾舟。
或许是感谢当年他借给自己的一笔钱,或许是感谢他瞒住了自己深夜掉眼泪的懦弱,曾经他最无助的时候,这个人向他伸出了援手。
徐漾舟是他最好的朋友。
徐漾舟拿名次拿荣誉,而周越楼做研究搞数据拿全额奖金。两人就用这种默契合作着。
陆芸香的病就这样靠着周越楼的奖金逐渐好转。当然,周玉和秦书耦也会悄悄塞些钱救急。
总而言之,一切都好像在变好。
徐漾舟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有点不一样。他沉默了许多,内敛了许多,他在人群中受着众人膜拜敬仰,享受着本不该属于他的鲜花和掌声。
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他眼神会不自觉看向角落人群里淡然的不像话的周越楼。
程朝朝大概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他在嫉妒。
嫉妒那个站在角落,事了拂衣去,不留功与名,却依然璀璨夺目的周越楼。
在这段回忆里,徐漾舟大多数时候也和周越楼一样埋头搞研究搞课题。可他没周越楼那么天才,也做不到周越楼那么努力。他不甘心过,奋发图强过,一人学到深夜过,拼命想要证明自己其实配得上那些荣誉。
可是成功这东西,有时候并不是靠一句“天道酬勤”就能行的。
红尘刺人眼,名利交相煎。
事情的转折依旧发生在客厅的餐桌上。
徐漾舟其实很久没有尝过师母做的饭了,一个周末他跟着周越楼去了周玉家,周玉和秦书耦自然招呼了一大桌子菜。
只是秦书耦却心情不佳,吃一口三叹气。
周玉关切问道:“怎么了?今天不合胃口?”
秦书耦摇摇头道:“有个女学生,被家里逼得不能来上学,我让她休学一年。”
那个女学生,是夏茗。秦书耦简单说了一下夏茗的家庭情况,夏茗是大山里苦读走出的孩子,却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有个弟弟,才19岁,年纪轻轻辍了学,在外面胡吃海喝谈了个女朋友,回家吵着闹着要和那个小女孩结婚。
山沟沟里,结婚讲究彩礼。对方狮子大开口,夏茗家里给不出,一寻思,把夏茗大学学费给当了彩礼,还想逼着夏茗嫁给一个单身汉,赚点嫁妆钱。
程朝朝颇有几分气愤:“这爹妈也太不理智了,夏茗好不容易考进A大。”
周越楼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爸妈受教育程度也不高,认为读书没这么重要。”
徐漾舟和周越楼听着夏茗的遭遇都埋头吃饭,顿时感觉自己嘴巴里的饭菜没那么香了,只能像个两个机器一样干巴地咀嚼两下。
尤其是徐漾舟,他喜欢夏茗的。
周玉听完这一通,气的筷子一搁,差点把碗都摔了。她怒冲冲道:“是不是我之前见过的那个,穿着白裙子,挺漂亮的女孩子。”
秦书耦点点头,又叹一口气。
周玉返回自己的房间里,翻翻找找,找出一张银行卡,猛地就往桌上一拍:“天底下还能有这样的事。我掏钱给她上学,你让她回来。”
周玉觉得夏茗和自己很像。她也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自己哥哥周石被父母惯的无法无天,做了许多荒唐事。
但她显然比夏茗走运多了。
程朝朝也觉得夏茗和周玉很像,两个人脸上都有那种恬淡的微笑,都爱穿白裙子,都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人。
*
21岁那年,夏茗复学,成了周玉和秦书耦资助并且多加照拂的女学生。
周玉的厨房里多了一个打下手的夏茗,夏茗会做很多菜,从前她在那个家里,都是她做饭给家里人吃。
几乎是一点点大的时候,就踮着脚在油花四溅的灶炉面前,轮着又重又大的锅铲子。
她手上有很多小小的伤疤,程朝朝仔细看过去的时候,是烫伤留下的疤痕。
她额头上其实也有一个,但夏茗习惯性用刘海盖住了那个疤。毕竟女孩子脸上挂彩,人家说不吉利。
夏茗的笑容很甜,和她做的糖果一样甜。她从网上学了大白兔奶糖,和周玉在厨房做的不亦乐乎。一颗一颗白花花的奶糖,就这样从两个人手里被变了出来。
夏茗端着新鲜出炉的糖果递给徐漾舟和周越楼,周越楼瞥了一眼,并没有尝试。
周玉开心的不行,回想起了周越楼小时候的事:“越楼,我记得你小时候吃糖吃的全是蛀牙!”
“他小时候?”徐漾舟和夏茗都有些震惊。
“对啊!可喜欢了,那时候天天缠着我要糖吃。”周玉耸耸肩,小时候周越楼可活泼了,只是可惜……
周越楼没说话,只是拆了一颗糖放进了嘴里。
周玉这么一番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夏茗会在周越楼和徐漾舟做研究的时候,给全组人送自己做的大白兔奶糖。
她说秦教授说过,吃糖会分泌多巴胺,多巴胺会产生快乐,快乐做研究就会顺利许多。
但是她送给周越楼的那颗特别一点,是抹茶味的。
她的心思藏在这颗糖里。
徐漾舟是每天最期盼那颗大白兔奶糖的人,但他很多次都只能红着眼看那颗抹茶味的大白兔奶糖放在周越楼桌上。
他故作轻松,流氓地痞似的缠上那个怯生生的姑娘:“给他不给我?夏夏夏茗,你区别对待啊!”
夏茗回他的只有一个白眼。
其实学校喜欢周越楼的女生很多,他长的好看,学习成绩也好,每天周越楼能收到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但周越楼只收过夏茗的大白兔奶糖。
程朝朝很不是滋味:“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干嘛要收那颗糖?”
周越楼笑道:“大家都有的。”
程朝朝不依不饶:“你的那颗特别一点。”
周越楼眉眼舒展,眼里闪烁着流光,忽然定定望向程朝朝:“确实很特别。”
程朝朝顿时来了气,恨不得给周越楼一拳,却被周越楼握住了手腕。
于是程朝朝身子一轻,就这样被周越楼拉进了怀里,他把头轻轻靠在她的肩膀上,呢喃道:“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它特别在哪。”
程朝朝摸不着头脑,稀里糊涂就这样原谅了周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