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牵着小家伙的手,慢慢的向前走,边走边问他。
“小朋友,你今年多大了?叫什么名字?”所有的字眼都像是从仅开了一条细缝的管子里挤出来的,吃力到就快变形。
唉,没办法,我也不愿意这样牙缝里说话呀,可总比让人家觉得我是在大街上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的神经病要好吧?
所以,我只能几乎不动嘴唇的跟他说话,极其小声。
然而,枉费我一番努力,这小家伙什么也不晓得,对我的问话一问三不知,既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年龄也记不得家庭地址情况,除了一个劲的强调他要找爸爸妈妈,就再说不出其他任何可以成为线索的讯息,一个小脑袋来来回回的摇摆,摆的我满脑袋黑线,终于无奈的站定在街口,郁闷的盯着他。
而他,也抬起无辜的眼望我,里头写满了同样的郁闷。
我仰天长叹——神啊,我该拿他怎么办?
刹那间,灵光一闪,所长那张笑眯眯的俊脸掉落在我的脑海里。
对呀,楚河汉界!哈哈,我怎么把那儿给忘了,那个稀奇古怪的事务所不正是专门收留处理这种灵异事件的地方么?何况,怎么说我现在也是那里的员工了,总该有些员工优待吧?
笑容迅速绽放在我的脸上,我一把牵起小男孩的手:“走,姐姐带你去可以帮你找到爸爸妈妈的地方!”
当我总算拉着他哼哧哼哧的爬上一层楼,推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迎面而见所长同志正坐没坐相的蹲在长榻上支着下颌发呆,手里的钢笔“呼啦呼啦”的转着圈。
“咯吱”的开门声让他如梦初醒,我眼前一花,礼貌的完美微笑已经呈现在他脸上,速度快过变脸:“欢迎光——”
话未说完已看清是我,他优雅的站姿立刻懈怠下来,服务时的客气笑容也登时收敛得干干净净,整个人又回复到先前懒洋洋的状态,好像一秒钟前那个精神抖擞的影像只是我个人的臆想。
他复摊上长塌,朝我剑眉微挑:“哟,真稀奇,休假时间来上班?我先说清楚,没有加班费的哦!”
一句话说得我心里直翻白眼,到底是资本家出身,三句话不离老本行,看到我的第一反应居然就是加班工资!切,谁稀罕!要不是因为本姑娘心软经不住小男孩期盼的眼神而且心地善良不忍心将无助的他抛下,非上班时间,我才不来这里咧!你拿钱砸我我也不来!
我一边暗自咬牙切齿,一边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手一勾,把瑟瑟缩缩的躲在我背后的小男孩拎到了跟前。
所长眼波粼粼,咧起嘴角,饶有兴致的看看他又看看我,最后指指办公桌旁的沙发:“坐下说吧。”
我简明扼要地把我遇见他的过程说了一遍。
所长歪在对面的沙发上听完我的叙述,推推眼镜,忽而毫无征兆的朝我弯眉一笑,露出森森白牙。
“呐,闪闪。”他说。
别奇怪,他叫的就是我。我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从“炅小姐”跳跃成了“闪闪”。总之,从签约后的第二天起,他就自发的摈弃了“炅小姐”这个华而不实的敬语,摈弃了“炅鋆落”这个拗口难念的名字,摈弃了“落落”这个简单亲切的昵称,独断专行的开始叫我“闪闪”。
虽然我并不太介意绰号,毕竟名字于我而言只是一个代号而已,你就是你,无论你叫什么名字你还是你,所以也就任由大家叫了,更何况“闪闪”这个绰号并不难听,或许没有意义,或许意义还比我那个有着拜金主义倾向的大名要好些,但它出现的委实有点突然,让我不明缘由。
此刻,所长正在问我:“闪闪,你在这实习了有两个星期了吧?”
“嗯。”从十月中旬至今,我总共已上工7天,现在正是第三周,不过,金边眼镜的所长为何突然问起这些?
“那7月以来的材料都整理得差不多了吧?办案流程都有数了吧?报告文件都熟悉了吧……”
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依旧谨慎的点点头,不多言多语。
岂料,问完,所长就自顾自的沉浸到他自己的世界里去了,仰着脖子看也不看我们,视线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指节一下一下的轻轻扣着桌面,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神啊,他到底有没有听进我刚才的陈述?怎么一句话也没有?他究竟如何打算?我觉得长长短短的黑线已经开始慢慢的延展到了我的后脑。
我忍不住期期艾艾的问他道:“所长,那这位小朋友的事……”
“嗯,接了。”没想到他出乎意料的爽快,我心头一乐,谁知他像是幡然回魂似的,转向我滔滔不绝,“闪闪啊,我看你连日实习以来,手脚勤快动作麻利处事果断认真负责有条不紊待人热情积极上进……”
慢着慢着!我的脑子开始犯晕了……怎么回事?一上来就絮絮叨叨的好话堆了一箩筐?虽然任谁被上司夸赞了都会觉得心情愉悦,但这一夸,倘若被夸得华丽丽了,就反而不由得让人生出狐疑,尤其是面对所长这样的终极boss。
于是,难得所长表扬,我听在耳里却是声声揪心,他想……干嘛……没来由的就抛出这么些褒奖,肯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果不其然,他终于折回正题,点着我点着我补上最重要的后半句:“因此,这桩活儿就由你出马。”
“什么?我?”我大惊失色。
所长还是一如既往的淡定:“对,从今天开始你可以出外勤了。而且,既然这笔业务是你介绍来的,他又对你信任有加,那么由你解决就再合适不过了。”
我登时欲哭无泪,本来把小男孩送来这里就是撒手的便宜之举,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可是所长,”我像吃了黄连的哑巴——有苦说不出,“我还什么都不会呢,也从来没处理过这种灵异事件啊!”
“放心放心,凡事皆有第一次。”所长不以为意的挥挥手,“再说,我会亲自指点你的。”
结果证明,真的只是指导而已,所长动口不动手,始终停留在说的地步,一切行动全部由我执行。
*************************************************
“小朋友,在那之前,你有没有渡过河啊上个什么桥啊,然后遇见一个什么老太太让你喝汤啊之类之类的?”乍一问完,我就觉得自己白问了。他都失忆了,哪里还会记得喝没喝过孟婆汤?况且说不定正是因为喝了,才会忘得如此一干二净,于是就更加不可能记得忘川和奈何桥了。
可是,喝过孟婆汤的鬼魂如何会脱离了轮回之路出现在这里呢?它是怎么从鬼界穿回人界的?阴司的鬼差们都干什么去了?出入口没有守卫的么?你看,就是他们的擅离职守给我增添了这个小麻烦!
据说,只有夙愿未尝或是枉死的冤魂,才会驻足人间。而这小男孩打从一开始,就只是三番五次的嚷着要爸爸妈妈。莫非见父母也算是足够强烈的遗愿?若如此,那滞留人间、执迷不悟的鬼魂就该成千上万不计其数,以至于出门见鬼走路见鬼郊游见鬼逛街见鬼……但是,我并没有见到那么多鬼魂啊,所以,能够被阴司们默许偿愿的羁绊一定是挺强韧的。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是枉死的?我不由得侧首瞅了他几眼,委实难以想象这样小小年纪的普通男孩子,会惹上怎样绝命的缘由,所以——我甩甩头,把被害的想法抛出了脑袋。罢了,还是寻找父母比较妥当些。然而,夙愿得偿方能魂魄归位,难道我得帮他找到父母以后才能从此案中解脱?我的神啊!人海茫茫,他又一问三不知,无名无姓无地址,我要到哪里去捞那两根针?
就在我绞尽脑汁、拼命挖掘线索的时候,所长大人惬意的把自己耷拉在他的红木长榻上,优哉游哉的啜着咖啡,拽也不拽我一眼。
你说,碰到这样对啥都不疾不徐、漫不经心的指导老师,我还能指望他认真什么呢?求人不如靠己。我认命的将视线收回到正主儿身上,敛起哀怨的目光,细细的打量着小男孩的装束。
只见他身穿一件不合时宜的短袖t恤,底下是卡其色的休闲短裤和白色的板鞋。显然还是夏季的打扮,放在如今深秋的瑟瑟秋风里,看得我都觉得冷。
“小朋友啊,你在那里待了多久了呢?”
他伸出手开始掰手指,但手指显然不够用,于是很快便陷入一种迷惘的状态中。
我抚抚额,换了个容易答的方式继续问道:“那么,在此期间,你有见过路人们穿棉袄没有?”
这一回,他终于吐出了些有用讯息:“没有,只见过大家换长袖加外套。不过,我穿着短袖,也没觉得冷啊。”
我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小兄弟,你都死了,当然不会有冷热知觉!
不过,依他的回答,总算可以推断出他的夭折期间。尚未经历过冬季,又已入夏,那就是说,他应当是在今年的六至八月间殁的。
而他出现的那个街头,一定和他的毙命脱不了干系,而且极有可能就是他的死亡地点。不是有地缚灵的说法么?就是死者的灵魂会残留在事发现场,所以,我打算再去那根电线杆附近碰碰运气,兴许可以从死亡时间上追查出小男孩的死因,从而找到他的父母。
至此,仍然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小男孩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