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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妻奴

由于焚日真火将整座山都烧成了粉末,无数粉尘轻飘飘的浮在空中,许久也不曾落下,整座山就像雾霾了一样,搞的林晨初脑子里浮想联翩,总觉得灰蒙蒙的那一头有个裸女在迎风奔跑,以至于一个分心冲错了地方,跟已经一头扎进土里的钟磐寂分开了很远。

好在不幸中的万幸是,泥土被焚日真火烤的就跟烧完了的蚊香灰似得,钟磐寂一头砸进去,双腿用力一拔,竟是毫发无损的从土里钻了出来。只不过他那只可怜的胳膊因此沾上了大量的石灰,虽然还保留着高温的灰尘不至于使伤口脓化,但仿佛被一层可以烤糊地瓜的土糊进伤口,终究不是什么美事儿。

钟磐寂只觉得自己半面被扯下的肉已经快被做成碳烤熏肉了,呻-吟着挨坐了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这空气,想要让自己平稳下来,可是周遭全是烦人的灰尘,没喘两口就被呛得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不过这么一来二去的,倒是也缓解了不少最开始疼痛带来了想要毁灭世界的冲动。

他擦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像是找母亲的孩子一样四处寻找着林晨初的身影,不过那个向来关键时刻NG的二百五早就不知道窜到那里去了。钟磐寂叹了口气,又缓了缓刻骨的疼痛,开始检查自己的伤口。

他左臂的骨头已经完全跟肩膀分开,鲜血将满地的石粉都凝成了结块,显然刚才的一摔使他可怜的手臂与身体只见的联系仅限于一块将断未断的肌肉。不知道是那根动脉搏在刚才的跌落里一同被扯断,此时钟磐寂只觉得半边身子都是湿粘一片,估计是流了不少的血。

他深吸一口气,摸索着抓住了自己的断臂,而后又是狠狠吸了一口气,肩膀手腕同时一抖,只听“咯哒”一声,那节臂骨竟是被他硬生生的接了回去。期间疼痛简直难以让人忍受,钟磐寂瞬间连嘴唇也是纸白一片,睫毛上沾了一层冷汗,有的已经糊着头发扎进眼睛里。钟磐寂咬着牙哼哼着倒回了地上,闷声嚎了好半天才算消磨了这股疼痛。

他的视线有些汗水打的有些模糊,全身冰冷,鲜血沾湿了的黑灰粘了一身,看起来就显是一个半完成品的石佣。钟磐寂因为失血只觉得自己头晕目眩,可是偏偏理智还保持着极度的清醒,这也更让他深刻的知道了——装可怜做苦肉计是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他苦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了一颗丹药,想了想,还是只咬了一半,另一半揉了揉丢了。过了好长一会儿工夫,他才算是从重度垂危患者中脱离了出来,钟磐寂从戒指里掏出了把匕首,扯烂了衣服内衬把胳膊上被扯下的那块肉又绑了回去。做完这一切,他再也没力气了,精疲力竭的倒在了地上,忍受和浑身血腥粘腻,静静等着林晨初过来找他。

果然,没过多久,林晨初就循着他不断闪光的手镯找到了他。也不得不说钟磐寂就是倒霉,两人落脚的地方相隔甚远,林晨初最后还是御剑在低空中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才辨别出具体的方位的。

“钟磐寂!你怎么样了?”林晨初看见钟磐寂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连忙上前把他搀起。钟磐寂的脸色在被汗凝结的灰尘的掩映下越凄惨,回想起平素这人的鲜衣怒马,任谁也得唏嘘一番。

“小晨……”钟磐寂眯着眼哪家,做弥留状态气息奄奄。

林晨初的心又揪了起来。

“我疼。”委屈巴拉的蹭到了林晨初怀里,然后偷偷的把自己脸上的泥蹭到对方的衣服上。

林晨初:……摔!我就这么一件衣服!

林晨初注意到他的胳膊已经粗略的包扎过了,应该是他不在的时候钟磐寂自己弄得,那么这样看来他并没伤到要害。他松了口气,继续问道:“那你还能站起来么?”

钟磐寂示意的抖动了一下自己比面条硬不了多少的腿,抬头颇有泪眼汪汪之意,答案依旧那句亘古不变的:“……我疼。”

林晨初汗颜,他想到了小时候在外面偷偷喂养的小流浪猫,还记得那个毛茸茸脏兮兮的小东西一边小心翼翼吃着他给的小鱼罐头,一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手里另外一个鱼罐头的模样,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被萌到了……

于是钟磐寂如愿以偿的让心软的林晨初搀起了他,而他则安之如素的享受着许久不曾享受的林晨初的温和。

林晨初收起了落到地上变得光芒更甚的玄箫,转而甩出了那块存在感几乎为零的凤凰玉佩,搀着钟磐寂小心翼翼的上了凤佩。两个人刚刚安置下来,还没等他们进行下一步计划,天空中忽然竟是传来了一阵闷响,紧接着一道刺目的闪电劈落,弥天大雨倾盆而下,丝毫不给人喘息的时间。

瞬间整个尘土飞扬的月牙山就像是拨云见雾般恢复了清明,被烧的细腻乌黑的土壤格外容易吸收水份,可吸收完了水分之后就变得极其泥泞腌臜。钟磐寂上了玉佩之后,就安安生生的背靠着林晨初的背,静心调息着,虽然他已经接回了手臂,但是手臂处的经脉已经断了,他那颗丹药也仅仅是帮他恢复部分元气和经络,更何况他还只吃了半颗。

林晨初说是还恨着钟磐寂,其实早就没什么感觉了,想明白之后有的人就是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性子,留着憎恨等着报复,还不如让自己过得更踏实舒服点。无关尊严,无关性格,只是一种生活态度,二货的活法挺好。

两人一路无言,钟磐寂闭目调息,林晨初就四处寻找着还没有熄灭的焚日真火一一湮灭,这种火属性就跟红孩儿的三昧真火一样,遇水不灭,遇风就长,只可惜他没有一个牛魔王和铁扇公主一样的爹娘。想到牛魔王,林晨初就又想到了林城和季轻罗,微微叹了口气,继续寻摸着山上残存的火苗。

没过多久,山上的焚日真火就已经尽数被他一一清除,直到他再去看这座山,才发现整个月亮山已经完全变了副模样。本来山体就被翻天印砸成了粉末,加之大雨的清洗,竟是由一个半面悬崖半面坡的秀丽月牙,变成了一圆咕隆咚的黑面馒头。好在对面那座稍微矮一点的月牙尾还形象依旧,只是让隔壁的火灾烤的也有些憔悴。两者相组合,摇摇看去,恰似门口老大爷喝茶用的便宜茶壶。

钟磐寂渐渐从调息中醒了过来,第一眼的就是自己还在不知原因闪着光芒的手镯,第二眼则是直勾勾的望着山发愣的林晨初。他忽然想起来当年他从大长老的琉璃灯里,发现的与自己的手镯、林晨初玄箫同样材质黑色碎块,加之当时似乎自己的手镯也发了光,虽然很短暂,但依旧可以让他很振奋了:“小晨,咳咳……往山上走。趁着现在水还没完全把土凝结成块,赶紧找出那两人手里的仙器。”

林晨初回头见他醒了,第一句话不是问他为什么不趁着渡劫期大神们来之前逃跑,而是要他去找仙器,不由得疑惑。跟钟磐寂玩了这么多年,死心眼也得给折腾成人精,林晨初不知道他想要做什么,打着哈哈道:“这可不好办,这山没塌之前足有千丈高,现在塌了,就更无从找起了。”

钟磐寂有知道林晨初不是那种什么都问的人,要是放在以前他绝对二话不说就帮自己干,可是现在他偏要晾着自己,不由得有些笑他的刻薄实在可爱。他咳了几声,又咳出一对的黑灰:“咳咳,小晨,我怀疑那两个武器里含有跟咱们两个人手上的东西相同的物质,难道你不想知道你的玄箫的秘密么?”

林晨初挑眉,扭着脖子颇为傲娇的说道:“不想,事实告诉了世人,人越是好奇,就死的越早。我还想安安乐乐的活到娶媳妇,这事儿不干也罢。”

钟磐寂仿佛是被他娶媳妇的伟大志愿给震慑住了,沉默了良久,才收回了自己哄孩子的语气,老老实实将自己当初曾经吸收过一块石头,并且成功引发手镯改变的事情说给了林晨初。

林晨初对钟磐寂再清楚不过了,他说多少,那就是多少,多了要是问也问不出来,他能老老实实跟自己交代这么多,林晨初表示格外的欣慰。

这时候钟磐寂的气色已经好很多了,却依旧病怏怏的靠在林晨初的背上做西子捧心状,林晨初心里惦念着那几个渡劫期大神还在往这边赶,寻找的速度快了许多。可两人坐着凤配把整个山包从上到下都寻了个遍,却始终没有发现翻天印和寻宝杖的下落,而且无论走到哪里,两人手中的神秘石块都在山洞着光芒,一红一金,在阴雨天显得格外显眼。

寻了一圈,钟磐寂忽然拉住准备再寻一圈的林晨初道:“小晨,别找了,这么找我看是没什么用的,我们得从长计议。”

林晨初点头,他也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从空中落到山上的时候,他手上的玄箫的确光芒变大了许多,那么如果这样说明他们离宝物进了的话,刚才转的这一圈他手上戴的玄箫的的确确是没有过更加明显的光芒大盛过。

钟磐寂指着那座泥泞不堪的山包道:“说不定是方才翻天印砸下的时候将所有的山顶上的东西都砸进了山心里,这下就麻烦了……”他摩挲着下巴,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对林晨初道:“小晨,你等一下。”

说罢,他伸出没受伤的那只手,从手镯里翻出了一个红彤彤的大果子,模样有几分像是苹果,却比苹果要大很多也柔软很多,看起来让人十分有食欲。林晨初伸手接过了果子,那果子之上透着一层氤氲的宝气,甜香四溢,钟磐寂看林晨初似乎有尝尝酸甜的意思,连忙把果子转了过来,拍了又拍——没什么反应,稍稍用了点力气——依旧没反应。眼看着林晨初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神经病,钟磐寂终于有些按耐不住了,拎起了果子左右摇晃,一边喊着“快醒醒”、“着火了”、“胖子你信不信我揍你!”一边左右开弓上巴掌。

林晨初这才发现,这个看似极其柔软的果子实则皮糙肉厚,被钟磐寂蹂躏了半晌竟是一点事儿都没有,刚要试图阻止钟磐寂继续发神经的时候,却对面的病号说出了一句惊世骇俗枯木逢春化腐朽为神奇的话来,以至于林晨初深深的觉得自己误会他发疯了简直是罪大恶极——

“起来吃饭!”

“啥?开饭啦!?”

还未等林晨初做什么反应,钟磐寂手上的果子竟是自顾自的滚到了地上,左转转,右转转,竟是转出了两条圆润的胳膊和腿,最后是又冒出了一个又圆又胖的脑袋,等它“变化”完全之后,林晨初发现,竟然是个熟人!

“——细弱!怎么是你!你怎么!”

小胖子明摆着刚起床还没清醒,听到林晨初的声音顿时就是一僵,连头都没回就地滚成了一个肉球——虽然他本来就是个肉球:“我不认识你以前跟你的那个胖子是我弟弟我叫闷墩!”

林晨初完全没注意他说的那一串子是什么,只是呆呆愣愣的看着钟磐寂和小胖子并肩再起的模样,随即立刻醒悟:“好你个钟磐寂!你特么又骗我!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

钟磐寂一把捂住了细弱的嘴,赔笑道:“我稍后给你解释……”转过头之后脸色立刻就变成了另一幅模样,阴森森的冲细弱道:“给我老实下去扎根,扎到山的中心去,听到了么?”

可怜的小胖子忙不迭的点头,而后连滚带爬的冲到了山上,摇身一变竟是成了一颗小树,便再也没了动静。

钟磐寂做完这一切,回头见林晨初气色不善,忙又是一副病怏怏失血过多的模样,指着下面那颗小树说道:“别误会,它不是我放到你身边的,你会找到他也是个巧合。说来我还要替那株朱果树感谢你。”

钟磐寂太了解林晨初了,果然这话一说出来,林晨初的注意力立刻就从钟磐寂早就发现他的身份,转移到了朱果树的身上,再加上钟磐寂一通巧舌如簧,心头的气倒也消了个七七八八。

“这么说,他是你干儿子?”

“你要觉得它叫你哥把你辈分叫低,要他叫你亲爹也成。”

“你说温芷儿是他干妈,你是他干爹,那你们……”

“形式所迫!绝对的形式所迫!我们两个没有任何关系!你千万别误会。”

显然,钟磐寂的识时务,让一直不爽他蹲着茅坑不开翔霸占软妹纸资源的林晨初颇为满意。

话说到此,两人身下的小朱果细弱已经勘探完毕,身形一转变回了人形,整个人似乎都瘦了一圈,但是精神依旧良好。他站在下面朝上大喊:“干爹!山中心的确有两个奇特的宝物,但是我的根太脆了,根本拉不上来!怎么办!”

钟磐寂皱了皱眉头,眼神冷不丁的扫到了林晨初,忽然笑道:“你等等,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他扯着林晨初坐着玉佩飞到了对面还生长着茂密植物的那半座山上,猛地一挥手,山下竟是卷起了一身凌厉的大风,风刃如刀,没过多久两人身下就卷起了一片断叶残枝。

林晨初不解,只是见他肩头的伤口又一次崩裂开来正不断的往外渗着夹杂了泥土的血水,而他的表情却十分淡然,不由得有些心疼,连忙压住了他的肩膀,从怀里掏出了一颗钟磐寂以前给他用的治伤用的丹药,搓成药泥,给他重新包进了伤口里。

钟磐寂借着最后一点风,用力一倾,把风中的残枝落叶卷进了黑色的山包,加上被雨水一打,那些枝叶瞬间卷进了泥土之中,不见了踪影。

“咱们你烧了修真者的仙山不要紧,但是烧了凡人的仙山就要命了。要是不想哪天忽然发现自己身上背了一堆的业障,今天咱们就得干点造福苍生的事儿——顺便找出那两个东西,这也算结因得果了。”说罢,钟磐寂眼珠子一转,随即又是一副西子捧心的模样,软弱无力的倒在了林晨初的胸口,就差在脑门子挂上“物品易碎,轻轻拿轻放”的字样了。

“林小鸟……我疼……”

林晨初黑线,这人变脸速度堪称女人界的战斗机,男人界的航空母舰。一把将他推到了一边,无视钟磐寂矫揉造作的一声“哎呀”,斜眼瞟他:“别叫那么亲密,别看我,改成大鸟更不可以!你信不信把我惹急了我把你扔这里留给那些渡劫期。”

回复他的是一张让他颇为自愧不如的、毫无脾气毫无廉耻毫无自尊心的、俘虏必备的讨好式的笑容。林晨初只觉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钟磐寂似乎比他还要乐在其中,没想到抖S成性的人抖起M来也比他更专业,这让他颇感郁卒。

“你说的那个什么造福苍生的事情是什么?”

钟磐寂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转而说了一个似乎根本不搭边的事情:“还记得在那个小木屋里发生的事情么?”

此言一出,林晨初第一个想到了就是钟磐寂强吻他……在意识到钟磐寂这时故意逗他的时候,立刻把脸上的红晕去了,装作完全不在意的说道:“你是说我灵力暴走导致魔道同体的事情么……嗯,我知道了。”

说罢就故作无事的转过了身子,无视钟磐寂戏谑的眼光,朝装瞎发誓上面那个臭不要脸的男人绝对不是自己英明神武的干爹的细弱喊道:“小胖子!那两个东西在什么地方,我去劈开一个狭道,你带着这火苗进去!操=控别的树根扎进山里,把东西勾出来,行么!”

细弱本是不屑的看了一眼林晨初,可再看到他手上的火的时候,顿时眼睛都直了,要不是他胖的没脖子下巴张不开,恐怕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敢置信得到伸着胖乎乎的手指指着自己的脸,问道:“你……你是说,这个要给我?行行行!!”小鸡啄米已经不能说明他的激动了。

林晨初点头,挥手就将火苗丢了下去。细弱顿时就跟打了鸡血一般,“蹭”的就窜到了半空中,一把就抓住了生机之火揣进了怀里,一路小跑着往山上跑。不可思议的是,随着他的奔跑的轨迹,无数新嫩的绿芽从他的身后涌出,竟是飞快地成长了起来。一时间,一条蜿蜒的树丛以一种极度不规则的方式渐渐的向外扩延,一时间新绿配着黑土,遥遥望去就显示一条青龙,煞是好看。

可林晨初却没那个心思欣赏难得一见的景色,他稳住玉佩,纵身跳向了山顶上方,手中玄箫红光大盛,只见光华一转,一把杀不见血的利刃瞬间横亘于天地之间。

少年长身玉立,雪白的衣衫沾染了不少血迹,薄如蝉翼般的长剑偶见血光闪过,仿佛一根出了窍的利牙。玉色风华,偏偏染上了魔性的血腥,却让人只觉得更加转不开眼睛,钟磐寂只觉得心头猛然抽痛了起来,那是种无法用丹药治愈的心疼,仿佛在亘古的久远,也有这样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剑,傲立在九界天外,一剑——血染乾坤。

这时,钟磐寂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林晨初的气息忽然变了!就在他抬起剑的那一刻,他的整个人气场似乎都变得不大一样,但具体也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劲。他隐隐注意到空中傲立的少年眼里闪过了一道红芒——

剑起,风云巨变!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问为什么这一章钟磐寂忽然变得萌萌哒,因为作者这个蛇精病也猜不出智商高于常人500倍的神经病的想法。

半夜爬起来更新,在同一时间段看文的筒子们注意力,熬夜是美容的大敌,切记切记,早点睡觉,记得把空调调低,千万不要因为天气热就不盖被子。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