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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倒霉,喝凉水塞牙都是小事。因为只要不是危及生命的事,那就不算倒霉事。

按理说,李焕仙倒霉也不是这几天的事了,往常的他都不是很在意。反正路在自己脚下,不平我就跳着走,坑坑洼洼了不起绕道。

无论老天爷如何的想要捏死我,可我就是要挣扎着从其指缝里往外钻。嗯,乐观派,不光是让其他人难受,也让老天爷不爽。

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降临到这个世界,就一定会倒霉。因为你能欺骗世人,却无法欺天。没人知道你的底细,但天知道。没人收你,天就会亲自出手。

这就是天道的运转方式,没得选择,也没处划价儿。

“现在我成了全民公敌,可这都不死,你是不是打算在雷雨天劈我了?”

金国王都建邺五百里外,李焕仙像个逃荒的难民一般,虽然入得暖春时节,但他衣衫褴褛,长衫都变成了短袖。小臂裸露在外面,脏兮兮的,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颓败。

在树下学着野狗的习性,李焕仙笑呵呵的划了个地盘,仰头望着晴朗天空,竟然敢拿老天爷打趣。

人倒霉到一定地步,自然不敬鬼神。因为鬼神无眼,放任世人拥抱苦难。既然如此,拜谁都不如拜自己!

一个月前,李焕仙锦衣华服的离开天衍山。还没等这货远离剑斋二十里,就惨遭大量不明人士的围攻!

也不知道是寻仇的还是打草谷占便宜的,反正就是追着李焕仙砍。瞧那架势,刀剑虽利,却不想要李焕仙的命,反而是想废了他。

结果就是,这些人都躺在臭水沟里腐烂了。

可经此一役,李焕仙火急火燎的易容换装,连司空明月给他收拾的一堆衣物赠品也都丢掉,就抱着把断刀,急匆匆的跑回金国。

那可是在秦国,在天衍剑斋的眼皮底下!那都被人围攻,可见要收拾他的人,不是秦国旧怨,就必是天衍剑斋这无耻的宗门了!

虽说这世上,想让李焕仙安安稳稳活着的人有那么几个,但想让他不死不活的人更多!

妈的!混了好几年,好似天南地北哪都有仇家。如此情况下,不骂骂老天爷能解气?

“哗……”

“嗯?金世仪还真有一套!”

霍然间,原本安详的四方祥瑞突然转为肃杀之气,数以万计的片片云霞飘散空间,闪闪隐其芳踪。

是军人的冲天杀气!看来是有一支浴血大军在附近集结!

距离上位金帝殡天,已有五个月了。金世奇如愿以偿,荣登大宝。这哥们登基第一件事,就是封闭王都,随后下旨,令兵部尚书亲自去往边境替换前太子金世仪。

这手段,也算不笨。

金辽边境打的如火如荼,金世仪也不知道他爹没了,他的皇位也没了。他在前面玩命,金世奇在后面偷家成功,随后派六部尚书去边境拿下金世仪的统帅权,让他孤零零的回王都待宰……这岂不是当金世仪傻逼吗?

还没等金国的新任兵部尚书到达边关阜城,金世仪就好似耳听八方一样的激灵,直接退兵,当场宰了这倒霉的兵部尚书。随后在阜城竖旗,统例金世奇四百七十七条罪状,带着不到五万兵马就毅然决然的杀了回来。

至于那些罪状,什么弑兄杀父,罔顾人伦、淫染嫔妃、倒卖极乐花祸国殃民什么什么的,到底是真是假,反正是没人在乎。

总之,这哥俩是真的打起来了。

而且,金世仪很有一套,区区五万残兵,竟然愈打愈多!从边境打回距离王都几百里时,兵力竟然高达二十万!金世奇的大军,要么投降反咬,要么被坑杀活埋……文武百官拒不上朝听政,皇城内外荒无人烟,犹如死地!

如今,大军四方合围王都,破城只在须臾间。

从金国去辽国,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为什么李焕仙会来到王都建邺附近?因为,他想看着金世奇死!

狗日的!好不容易偷家成功,做你的狗皇帝算了!结果非得派彭武来会京府招惹李焕仙,结果搞得李焕仙与芸娘有苦再也说不出。

落井下石的事,李焕仙本不屑去做。但对金世奇,这石头还就砸定了!哪怕远远的冲着你家大门吐口口水,李焕仙心里也算出了口气!

毕竟,这段日子以来,他被算计得很憋屈,急须找个口子宣泄一下。

“跟了我一路,不出手也不说话,到底想怎样?那何仲山的死,是咎由自取。你何家的百年何园被烧,是阮志五他们做的!”

刚想趁着金世奇倒大霉前看看热闹,哪知李焕仙还没走出几步,便烦躁的扶住刀柄,无奈的吼了一嗓子。

何正泉,那烦人的武林盟主!从李焕仙下了天衍山就一直跟着他,也不出手也不说话,就像条狗一样!李焕仙虽然功力精进,但还是比不过何正泉。跑不赢,打……生死不好说,而且何正泉也不跟你打。

“前方五里茶棚,有人要见你。”

“嗯?”

狐疑间,何正泉这块破膏药终于不再黏着李焕仙,衣衫随风而动,施展无上轻功,脚踏拂草飘飞遁走。

“正主终于到了。”

李焕仙咂了咂嘴,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之前他在天衍山、在秦国境内,找他麻烦的人不少,他都靠自己的本事处理了。

而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全民公敌,仇家遍地。来了金国,一样有很多人要动他。可当他再次踏足金国土地的那一刻,所有来找他的人,都被何正泉的武林盟代劳了。

而何正泉,就远远的跟着李焕仙,看样子,是在保护他的安全。

约莫半炷香左右,李焕仙懒洋洋的来到前方五里处。放眼一看,白色的军帐连营一片,重甲兵、铁浮屠兵团不下两万,把李焕仙前方的道路堵得死死的,就留出一条羊肠小路,路口一间简陋的茶棚伫立,一名身着铠甲的战将统帅坐于主位品茶不语,武林至尊何正泉恭敬的站在其身后。

“没想到,你还真能打回来……有酒吗?我敬你一杯!”

无视杀气腾腾的大军,李焕仙笑着坐落在那统帅对面,仔细端详了一下这哥们的面容,嗯,看来这就是金世仪了。天生帝王之相,仪表堂堂不怒自威,手似蒲叶,修长宽大,仿佛紧握金印一般。

话说,李焕仙未衰老前的五官样貌,也是这样。而且,比金世仪多了一点不同。金世仪是霸,李焕仙是仁。所以,齐家才会说李焕仙不光是帝王命,还有本事做天下共主。

因为一统天下,光是能打还不够,还得兼顾杀伐与仁慈。

“我的规矩,统兵在外,甲不离身。洁身自律,禁酒禁色。”

金世仪的双眼闪过一丝失望,但并未过多表露,反而是给李焕仙倒了杯茶。

“那我以茶代酒,祝即将回巢的大金皇帝……呵呵!万寿无疆!”

说罢,李焕仙一饮而尽,对着金世仪笑了笑,转身便要离开。可那几万大军堵在前面,武林盟主站在身后,李焕仙还想走?

“谢你吉言。”

只见金世仪点了点头,随后在续一盏茶道:“去辽国有很多路可以走,可你却选了这条。既然走了,那就别那么着急,随我送金世奇一程吧?他若在死前见到你,应该会很开心的。”

“凭什么?”

见金世奇可以,但不能与金世仪一起见。还送金世奇?这好像是要送李焕仙呀!

“啪!”

只见金世仪将碗中粗茶一饮而尽,双眼爆发威严霸气,彷如已经如愿加冕皇权般,豁然起身严词道:“就凭今日之我,已强过当年之你!凭我残军五万,攻无不克,半年克京!凭我算无遗漏,早知你我会有今日一见!凭我,是大金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