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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牛村乡村小道,土地平整。由于最近天干物燥,除了一些放牧后的牲口粪便外,倒也没什么泥泞。

六名来自会京府的混混,手忙脚乱的从奉牛村中跑了出来。一个个的鼻青脸肿,十分狼狈。刚才被孙朝阳揍了一顿,虽然都是些皮肉伤,没什么大碍。可这些混混也算是一方有名的地痞,如今在这等村落被人毒打,自然心中有气。

“妈的!阮志五是不是马尿喝多了?这狗日的烂地居然要花一万两买?”

“就是!五爷的确是老了!要我说,搞两车屎尿泼到村里,然后在村口放把火,在吓唬吓唬村里的小寡妇们,用不上三天他们就得服软!”

众人走在路上,恶狠狠的咒骂着奉牛村的村民,憋着劲想祸害奉牛村。哪知一道瘦高的身影却极速越过他们,将他们的近路封住。

“操你妈的!你谁啊?”

领头的混混今天已经很憋屈了,眼见有人拦路,顿时骂了起来。可拦路人根本不搭话,身随意动,带动一阵劲风,霎时间便将众人三招两式尽数放倒。

来人,正是李焕仙。

“咔!”

“啊……”

只见李焕仙下手极狠,直接掰断了领头混混的小臂,单脚踩在混混的胸口上,冷声质问道:“我只问一次,你想清楚回答我。为什么阮志五要买奉牛村的地?”

“好汉饶命!”

到了这时候,这群小混混也是明白了,他们惹到了江湖上的武人。只见手臂折断的混混哀嚎两声后,强忍着手臂剧痛回复道:“好汉,我们也是奉命行事。五爷要买地种花,点名要奉牛村的地,还开价一万两……”

极乐花这东西,极其娇弱。若想大规模种植,温度必须适中。会京府附近的山谷,由于四面环山,将热气围在中央,种起毒花倒也合适。可奉牛村的地,就是普通的粮食地。而且处在风口偏下,根本留不住热气,完全不适合种植毒花。

阮志五是金国最大的花贩,没理由不清楚极乐花的基本种植条件。所以说,花一万两买一块粮食地,难道阮志五是打算做慈善吗?

“你刚才扬言要烧村?”

想了片刻,李焕仙搞不清楚这些贩毒的到底在想什么,干脆审问起了混混头领。那混混头领刚刚被李焕仙折断手臂,又被踩在脚下,哪敢在胡说八道?赶紧服软道:“好汉,兄弟我冤枉啊!我那是被村里的大爷大妈气的,胡说八道而已,就是为了吓唬他们。五爷发了话,只能买地,不能用强的。我们就算有胆子欺负村民,也没胆子忤逆五爷,更不敢招惹您这等江湖好汉。”

“传句话给阮志五,奉牛村的地不会卖。若再敢来人惊扰村民,我会亲自去找他!”

李焕仙冷漠的说了一句,随后风雷之力瞬发,五指绽放电弧花火,瞬间扫在六名混混的面门之上。只见六人顿时如遭雷击,连惨叫都来不及,便赶紧捂住口鼻,任由鲜血从指缝滴落,连滚带爬的起身逃走。

“唉!”

看着混混们疯也似的逃命去了,李焕仙无奈的叹了口气。正如孙朝阳骂自己的话:天下恶分一旦,他李焕仙占了一半!当年起兵对抗赵峰仁,李焕仙的大军视死如归,安家军费一日比一日高。

那些钱,都是卖极乐花赚的钱。至于买主,自然是金国、楚国、辽国之人。其实从最开始李焕仙就知道他的军费都是贩毒来的,但当时没什么好办法。而且那时候的他,是出了名的死道友不死贫道,完全不在乎世人的死活。

结果绕了一大圈,李焕仙回归原点后才发现,自己属实害了好多人。虽说吸毒者不值得可怜,可若是没有他贩毒,那这世间自甘堕落之人,应该会少很多吧?

“不关我的事!吸毒的人有什么好可怜的?就算我当年没卖极乐花,可依旧会有人自甘堕落!没有毒品,他们会沉迷赌博,沉迷色欲!这些东西一样会害的他们家破人亡!对!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李焕仙走在回村的路上,身体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整个人有些魔怔般的自言自语。这毛病有一段时间了,尤其是在陈元君身死南疆后,李焕仙便经常自相矛盾。

他心里明明知道,他才是那万恶之源,可他还是不断的开导自己,试图将自己的关系撇清。

“哒哒哒哒……”

正当李焕仙魔怔无比的犯病之时,一阵嘈杂的马蹄声突然传入他的耳中。李焕仙猛地一个激灵,扶住刀柄让出道路。只见一行十几人的山贼马队从旁山冲了下来,烈马咆哮,直接向李焕仙驶来。

这会京府地理位置特殊,先前就说了,很多流窜犯都会在此地聚集。有些重犯,直接落草为寇,盘踞会京府周边要道。不过这些戎贼,却也不做打家劫舍的勾当,反而是圈地种植极乐花。

金国如今,吸食极乐花已成风尚。世间来钱最快的买卖,莫过于贩毒了。所以即使周边村落不少,可土匪山贼们也很少下山骚扰百姓。

毕竟打家劫舍能赚几个钱?熬制十斤极乐膏,够一个山头的人吃半年了。真有别的法子,没人会愿意打家劫舍。而且这群山贼们种花贩毒赚了钱,反而会向流入邻近的村子。比如买些日用品,囤积粮食什么的。

这种经济模式,反而形成了有效的经济闭环,不得不说是一件十分荒谬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这金国最大的花贩阮志五曾经放过话。若是有山头敢骚扰百姓,那他就不收那些山头的极乐膏,而且也将不再提供保护。这么一搞,那些占山为王的戎贼为了自己的富贵,自然不敢违背阮志五。

可既然不骚扰百姓,那今天这些山匪大马金刀的冲下山是为了什么呢?

李焕仙站在路边,眼神冷漠丝毫无惧的看着十几名山匪从其身前掠过。看那行动路线,应该是去前面的驿馆。这乡间小驿馆,是给往来商客行人歇脚的地方,距离会京府已经不远了,基本上属于是阮志五的眼皮底下。

所以,这些山匪应该没胆子阳奉阴违去打家劫舍。故而李焕仙只是冷漠的看着这群山匪一骑绝尘后,便低着头继续走向奉牛村。

“哗……”

忽而间,狂风骤起。这风向很不对劲,好似出征前的不祥之兆。李焕仙的布衣被狂风吹袭的猎猎作响,赶紧封住眼鼻,顶着风向奉牛村狂奔而去。

为何要狂奔?

因为这风中,带着一股味道。那是,一股烈火燃烧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