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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弄巧成拙(中)

《冰》作者说:如果听众里面有律师,或者就是这些网文站的制定合同的律师,听到这里还是不明白的话,是一种悲哀,这些人一定还会认为没有违法。这个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

淳先生在听着,他本来想说【故弄玄虚】,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冰》作者说:我举个律师的例子,某个律师代表某公司去某甲公司,你知道吗?那个某甲的老板,全程就不让这个律师坐着讲,干嘛呢?站着讲。这老板违法了吗?没有,这是道德的问题,不违法。那天刚好,我来到某甲公司,由于我认识那个律师,这个律师是我一个朋友邻居的孩子,我与他有过一面之缘,我劝那个老板别这样,放过这个孩子吧。后来,那老板跟我说这个律师根本不懂沟通。其实这一点,我知道的,因为年纪,这个律师的年纪太轻了,年轻的律师都是这样,他们都很嚣张,满嘴都是法法法。法律的【法】。所以现在很多律师不愿意去对方那里谈判,大家都不私下沟通了,都去法院了,例如网文合同里面说的在他们那里的法院处理。这也是法院的案子越来越多的原因,多得都处理不过来。

《冰》作者又说:在这里,我额外多说一些,如果这老板去到这律师代表的公司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这律师也这样做的话,可以说以后不会有哪个人去这家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尤其是律师事务所,这律师事务所不会有生意,因为从正规的来说,老板认识很多老板,他只有告诉别的老板,这家的律师不行,没有礼貌,你这个律师事务所就没有生意,结果就是这律师事务所把这个律师辞退。

小迪只是【呵呵】地笑了笑。

《冰》作者说:说完这些事,我们说原来的。简单一点,是这样的,不可以这样去拿,这不符合法定程序,虽然我们知道网文站有这样的必要去做,但是哪怕你再有理,也不可以这么做。正确的做法是,不可以扣除这些,应该把作者应得的直接给作者,然后再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追回来,例如起诉。

小迪说:这不是很麻烦吗?

淳先生也想说小迪的这句话。

《冰》作者说:是的。但是这不违法,符合规矩。如果这公司按这合同上面说的扣除,这公司涉嫌违法,【侵吞他人财产罪】。可以说这些网文站的是冒着违法的风险,但是他们完全不知道,尤其这些公司负责人,他们被这些他们自己的律师摆了一道都不知道。如果这些作者以此由起诉这公司,我敢百分百肯定说,这公司的肯定会退还这些【被扣除的报酬】。这些公司的负责人听到我今天这么说,肯定会删除这一条。

小迪问:为什么这么肯定呢?

《冰》作者笑了一声,说:很简单,两个选择,要么退,要么不退,不退你就去坐牢,没有第三个可能。也就意味着这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了,这个【法人代表】的词,可能有些听众没不明白,用另一个词【法定代表人】,也是一样,这样吧,还是用【这企业的负责人】这个词比较简单,这负责人得去坐牢,两到五年的有期徒刑。一个企业负责人从高高在上,到阶下囚就是这么简单。昨天和今天你可能是大企业的老板、cEo(行政总裁)、总经理,明天你就在监狱里面成为其中一员。

小迪笑了出来。

《冰》作者说:很坦白说,我想不会有那个企业负责人会愿意就这样去坐牢,他们一定会选择把那扣除的报酬退回去给作者,然后再去起诉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