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唐非墨发现,他的那些助攻,所谓的助攻,到头来都没派上什么用场。因为他们没经历过他现在面临的问题,提出来的建议也都没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唐非墨决定,他还是去找有经验的人吧。
比如说莫朝歌。
莫朝歌这几天在A市待得够久了,玩也玩够了,吃也吃饱了,准备收拾收拾回家了,高铁票订的是今天下午两点。上午的时候唐非墨请他出去吃了顿饭,既算践行,也算找他聊聊男人之间的话题。
现在的唐非墨对于莫朝歌来说就是金主爸爸,他这段时间在A市的吃穿用度可全都是靠这条大腿支持的!他觉得在A市的日子过得比在家还舒服!
“妹夫啊,我妹还没原谅你?”这人一舒坦,话都说上头了,连未来两个字都不加,直接“妹夫”喊起来了。
唐非墨听了倒也没什么反应,既然莫朝歌都已经这么叫了,那他就这么受着,反正早晚都得听,早听早习惯。
“还没有。”唐非墨和他碰了个杯,两人点了两瓶啤酒,践行嘛,喝茶多没意思,还是喝酒比较爽快。
这话是莫朝歌说的。
唐非墨平常很少喝啤酒,他还是更喜欢红酒的香醇。两者品尝方式也不同,前者可以畅饮,不需要任何味蕾细胞的调动,而后者,则是需要细饮,不然就是浪费。
莫朝歌咋吧了两下嘴,“你可得做好思想准备,这可能会很漫长。”
“我知道,我给她时间。”唐非墨又喝了口酒。
“对了,你当初是做了什么,才让她原谅你的?”
莫朝歌同样喝了口酒,又吃了口菜,回忆道:“那会儿距离清清生我气已经过去了挺久了。我老妹她这人生气,说是说生气,其实她也就气一段时间而已,后来不理人的主要原因应该算是赌气,死要面子活受罪嘛。最后还是我好说歹说才哄好的,对了,外加一大盒棒棒糖,我妹最喜欢棒棒糖了,不过她不是喜欢吃,而是喜欢收藏。你得给她准备不同口味不同品种的才行。”
唐非墨了然地点点头,那现在,清清会不会其实也已经对他消气了,只是在和他赌气而已?
“谢了。”他和未来的大舅子碰了个杯,两人继续喝。
……
今天这顿饭吃得可谓是舒适度满分,本来莫清歌说中午和哥哥一起吃顿饭然后送他走,但是莫朝歌考虑到今天中午唐非墨在场,到时候气氛可能会很尴尬,于是就拒绝了妹妹吃饭的提议,而是让她去高铁站送。
莫清歌也没多想,只当是哥哥又懒得赖床不想去吃饭了。
所以她到高铁站检票大厅的时候,看见莫朝歌旁边站着的唐非墨,整个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跑。
不过莫朝歌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她,隔着人群老远朝她挥手大喊:“喂!清清!嘿!”
所有人的视线都看向了莫清歌,莫清歌总不能再硬着头皮当聋子继续往前走了,不然她觉得他哥哥真的能做出直接跑过来拉住她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