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刘胜利他们挤进去了,人家四荒子已经上手开干了。
就见朱红色的大门正中央,挂着“董家赌坊”四个金灿灿地大字,大门口一大片空地,这空地上头,好有一两百人,在这打群架呢。
刘胜利年纪大了,眼睛也花了,把手拢自己眼眉上头,眯着眼睛仔细一瞅,好么,还真像四荒子喊的一样一样的,他们山寨借给董翠花的人,还有原来董家赌坊的那些人,都被一群穿着灰衣服的汉子们,压着打呢。
妈的,这还了得,刘胜利也火了,再咋说的,也不能让自己山寨里头的人,被别人给欺负了呀。这要是没看到还则罢了,看到了,哪里还能干瞅着不动手的。
老头现在也忘记自己一再嘱咐四荒子,在奉城得夹着尾巴,别惹事的话了。
撸胳膊挽袖子,嗷嗷就上了。
本来那群灰衣服的汉子占上风,他们人多啊,差不多是董家赌坊这些人的两倍还有余,那俩打一个,董家赌坊的人再厉害去吧,也打不过啊。
而且在这奉城,还不敢动刀动枪的,光靠蛮打,可不就落在下风了么。
刘胜利人老成精,先在打群架的人里头找王老虎,王老虎可是他们派来的人里头,那领头的,得瞅瞅他在哪里呀,照理说,也得先把他救下来,好听听是咋回事啊。
这乱打一气也不是个事儿啊。
这一瞅,即便是这么紧张的时刻,刘胜利都好悬乐出声来。
就见王老虎,这好家伙地,可手段真是不咋地道啊。
他干啥呢,他拿手揪住一个穿绸挂缎的男人的,那啥地方。
要说这招儿,还是王老虎跟刘贤媳妇学来的呢。
当初他能被制住,就是被刘贤媳妇拿剪刀威胁住这个地方,才从原来意气风发,一言九鼎的大当家的,沦落到现在还得听一个女人,也就是陈秀秀指挥的下场。
所以当他遇到危机,想都没想,就直接把刘贤媳妇这惊世骇俗地绝招,给拿出来用了。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就说这世界上有哪个男人不怕这招的呀。
关键是,真阴损呢,这就是典型的猴子偷桃啊。
你说说谁能想到,王老虎现在都这么没有底线了呀。
他长得白胖白胖的,还长了一双极其温良的小鹿眼,谁看见了,都得说,这人既单纯还良善。
他可单纯、良善个屁老鸭子吧!
那被他捏住子孙袋的汉子,疼得狼哇叫唤。就说这真的是男人不能忍受之痛啊!
那汉子在心里头,可把王老虎十八辈祖宗都给翻来覆去骂了一个遍,嘴上还不能不求着王老虎放过自己。
不然万一王老虎这一使劲,自己要是真的变成太监可咋办呢!
王老虎现在看这男人的怂样子,就跟看见当初自己,被刘贤媳妇拿捏住的时候,那个怂样了。
可现在,他可不是当初被要挟的王小虎了,现在是他要挟别人的王老虎!
就一股子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舒爽感觉呀。
别以为他没看出来,这一伙子灰衣人来得特别诡异,正好董翠花领着人出去办事,带走了赌坊大批人马的时候,这些灰衣人来了,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而且打人之前,屁都不放一个,直接一来就放大招,把好几个弟兄都给打成了重伤。
王老虎在天宝镇当胡子,作威作福,叱咤风云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二次这么憋屈。
当然第一次就是被刘贤媳妇,拿剪刀指着那啥的时候。不过,王老虎不愿意再回忆自己,当初有多么怂,多么害怕就是了。
别人以为这些灰衣人,都是一样的打手。
只有王老虎,通过蛛丝马迹,直接就推测出来,这个人虽然也是穿的灰衣服,但是这老小子你想隐在暗处,不想让别人发现,你别穿绸带缎啊,当谁不认得衣服料子咋地。
再有,那些灰衣人行动的时候,都下意识地瞅瞅这个人,得到这个人的示意才动手。
所以,王老虎就认定,这人就是这些灰衣人的头儿。
擒贼先擒王,这题王老虎会做啊。
所以,一瞅寡不敌众,他也不跟别的人墨迹,直接就扑向这个人,一把就捏住了他的命脉。
果然,这人跟王老虎当初一样一样的,当时就吱哇敲叫唤,开始告饶。
王老虎能是一般人么,他当然是揪住就不放啊,那汉子再是求爷爷告奶奶跟他讲好话,不放,不放,就是不放!
汉子一直告饶,王老虎就一直拨拉脑瓜子: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他就等,等董翠花啥时候回来,回来发话了,他才能放开这个男人。
不然,现在敌众我寡,万一放开了,这人呲溜一下子跑没影子喽,自己还不得让剩下的那些灰衣人给打死呀。
要说王老虎到奉城来以后,这可开了眼界了,以前就守着天宝镇那一亩三分地,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虽然被刘贤媳妇给算计了,随后痛失大当家的身份,可即便是陈秀秀,那也是得给他几分薄面的,也没感觉有太大的心理落差。
可到了奉城以后,喔嚯,这这这自己当初局限于天宝镇那个地方,到底是为啥呦!
悔,就是后悔!
自己年轻的时候,为啥想不开,不听自己老爹的话,出来闯荡闯荡啊,现在年纪都大了,再出来看见这花花世界,这可真是好啊!
可比天宝镇强一百倍,一万倍都不止!
要说王老虎,他老家可不是东北的,他的老家是湘西,在当地也是有名的赶尸人家族。
而且他本来也不姓王,只是因为当初家里的长辈,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得罪了当地另一个赶尸人家族,被人家疯狂追杀,才逃到了东北蛰伏起来。
但是呢,那些老辈人,也还是指望着家里的小辈们,有朝一日,还能再回湘西,重现赶尸人家族的荣光。
王老虎小时候,就是听着家族的发家史,还有赶尸的故事长大的。
要不然,这货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的,就是因为在他小时候,受到的教育跟别人就不一样,从极小的时候,为了锻炼他的胆量,家里的长辈就把他放到乱葬岗子里头,让他在那里过夜。
而且,但凡有那别人家死了人的,他们就悄悄地把尸体弄来,让王老虎练习赶尸术。
为啥悄悄的呢,因为东北和湘西可不一样啊,这地方不流行这个,要是谁真是大半夜的赶尸,估计得吓死几个。
等王老虎长到十三四岁的时候,家里人就决定,派他回湘西老家,看看情况,如果另一个家族,没有再寻找追杀他们,他们就想办法,再回到故乡,重操旧业。
毕竟故土难离,尤其在东北这地方,无论是气候啊,还是饮食习惯,生活习惯,他们都感觉到不自在。
可王老虎跟老辈人不一样啊,他打小就生活在东北,连口音都是东北的,加上各种习惯啊,还有小伙伴什么的,都在东北,他就不想回去。
加上后来局势越来越乱,家里的长辈们,也不敢让王老虎独自回湘西了。
万一路上遇到个匪徒,或者啥流氓之类的,把王老虎给害了可就遭了。
毕竟王老虎可是他们家的长孙啊,将来是要承继他们的赶尸传承的。
长辈们本来也想着自己回去看看,但是不敢呢,万一让另一个家族的人看见了,那就不是单纯活不活得了的问题了,还有可能被炼成不知名的东西。
别的孩子,又还太小,不当用。
事情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后来局势越来越乱,王老虎就不是个安分的,直接自己挑起大旗,占山当胡子了。
但王老虎可是有大抱负的人呢,他信奉的是:宁在小河沟子里头当王子,不在大海里头当虾米。
就是我王老虎,干啥都要当头一个,绝不屈居人下。
来到了奉城,王老虎的雄心壮志又燃起来了。
毕竟,在天宝镇上,王老虎已经做过,当时最大绺子靠山好大当家的十来年了,天宝镇对于他,已经没有啥吸引力了。
他想,要在奉城,也能称王称霸,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