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是富人区,住在着的都是达官显贵,戚承平在这里有座宅子,但是不在他名下。
小妾貌美如花,肤白胜雪,娇嫩得像块豆腐。
她只能喝山泉,否则会拉肚子。
她只能吃软嫩的食物,否则口腔会被菜梗划伤。
只能睡白玉的床,否则夜不能寐。
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一般人根本养不起她。
可是她长得好看。
好看到能让戚承平荡空家产去养她。
小妾三年前问他要一栋金屋子,他没那么多钱,不允,她便日日垂泪,如果一朵失去灌溉的花骨朵,慢慢失去生机,他实在不忍,一咬牙,允了。
当官的想要弄钱,门路很多,官越大越不费力,甚至只要暗示一二,就会有许多人捧着黄白之物上门。
戚承平用这些贿金在西城买了座宅子,掩人耳目在宅子中修建了一间金屋。
他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连家中的大夫人都不知道,那老实的妇人只知老爷和小妾隔几天就要外出游玩几天,却不知小妾在这西城,脚踩金砖,头枕金枕,过得比皇帝还要奢侈。
皇帝先时要修金殿,戚承平心中确实一跳,以为皇帝是在敲打警醒他。
可后来一想,觉得不太可能。
这座金屋的面积虽小,耗资却巨大,如果刘略已经发觉,应当立即抄了他的家。
这间屋子够他死上十次有余。
美人乡,英雄冢。
皇帝也是人,他会被美色所迷,刘略为何不能?
皇帝惦记着沈家那块肉,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渐渐的,放下心来。
可刚才许儒一番话,让他如遭棒呵。
刘略是知道的!
那一瞬间才恍然明白过来,谁的命也比不上自己的命值钱。
小妾……。他养了她许多年,她够本了!
当初修建这座金屋的工匠全都已经被他想办法弄死了,现在只能临时找人。
附近三条街的铁铺铁匠和建筑工匠都被拉了过来,这些人打了一辈子的铁,建了一辈子的房子,可等见到面前这栋金屋的时候,也震得回不过神,
金屋的做工不算太精致,飞檐廊台等地方,甚至还比不上一般府邸的精致度,地面都不是太平整。
可不管它再不精致,它都是一大坨金子,以目前的技术,能把这么多金子弄成一个房间的形状,已经相当了不起了,整座房间从里到外金光闪闪,散发着钱的味道。
戚承平其实还是有点舍不得的,这座金屋建成到现在,也不过两月余而已,他都还没来得及好好虚荣一下。
命重要,拆吧。
可工匠们却面面相觑,犯了难。
这玩意儿,说得轻松,说拆就拆,可到底怎么拆?
这玩意儿得融才融得掉啊!这么大一坨,又该从哪儿开始融啊?
戚承平沉着脸,道:“我不管这么多,这东西拆不掉,你们的命今日就要丢在这里!”
突然——
“戚大人好威风啊,可是今天到底是谁的命要丢在这里捏~”
突然,金屋里面冒出一个小脑袋,眨巴着一双圆眼盯着宛如被雷劈中了的戚承平。
随后,一道明黄色的声音从金屋里面走出来。
再然后,是朝中几个很有影响力的大臣。
戚承平双腿一软,差点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好悬才稳住了,但还是嘴唇直颤,就是说不出话来。
那金屋里面,竟然藏了那么多人!
沈思蹦跳着上去,牵住刘略的手,道:“皇帝哥哥,我的金殿建造出来会不会也这么丑啊?”
刘略本来一脸严肃,端一派威严的做派,但沈思一问,他软了神色,道:“不会的,宫中工匠的手艺精湛些。”
毕竟是官居从一品的大人物,慌乱过后,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对刘略行了礼,道:“原来陛下也在此,正好,草民方才得到线报,说这里竟然有一间奢靡至极的金屋,草民不信,便立即带了人来看,没想到果真如此!”
金屋是建造在这座大宅子中藏起来的,而当初为了以防万一,这座宅子的是以一个下人的名义买来的。
而那下人,也已经被他秘密弄死了,怎么查,也查不到他身上来。
沈思装出一副天真的模样,问,“那刚才戚大人说要弄死谁?你带这么多人又来做什么?”
戚承平心中杀心大起,恨不得直接上去一刀把这个小混蛋捅死算了!
但是,不行。
他极力冷静下来,道:“草民知道陛下正在动工建造金殿,便想把这金屋子弄起来,想办法送进宫,给陛下做个参考借鉴。”
虽然有些牵强,但也说不出来他哪儿说得不对。
沈思坏坏的笑,指着他背后,道:“戚大人,你看,阎王来了。”
戚承平心中咯噔一声,立马转头一看,脸上的血色唰的,褪了个干干净净!
门口站着的,正是他那娇滴滴的妾!
而妾的身旁,是——许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