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清,一代名士,测神机,算天下,终年三十四岁,一生未娶,无子。
沈十三站在那张床前,沉默的看着那双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
那双腿再也不会流出散发着恶臭的脓液,再也不会鲜血淋漓,只是,伤口也再也不会愈合了。
沈十三经历够了足够多的死别。
沈家一门,独剩他一个,
从戎近二十载了,亲信一个一个的在换,被永远留在战场上的,一个接一个。
他从来没想过霍清会比他先死,刀光剑影,他才是那个下一秒不知道脑袋在不在的那个。
他不知道在床前站了多久,总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
直到日暮西沉,有人去请来了江柔。
江柔放轻了脚步,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
沈十三的手指动了动,仍然站得像一座雕塑,江柔什么都没说,扣住他的十指,陪他安静的站着。
‘节哀顺变’只是一句无力的安慰,人死了,怎么能因为四个字,就变得好过呢?只有时间,才能让人淡忘伤痛。
江柔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
谁都觉得沈十三坚不可摧,只有她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有多苦。
全天下都必须安康,只有他一个人必须颠沛,全天下都可以发泄,只有他一个人不能哭。
是啊,沈十三怎么能哭呢?
他肩上是多重的责任?他都哭了,天下人怎么办?
他习惯了。
可是习惯不代表不需要,这是他唯一的发泄方式,她不能再将他劝回去。
站一站吧,多看一眼吧,以后,再也看不见了。
月上中天,天空中出现了第一颗星子,玉书低垂着头,双手托着一个信封进来,跪在沈十三脚下,道,“将军,这是公子给将军留的信,将军看了,让公子……入土为安吧……”
霍清早上就没了生息,整整一天过去,现在都已经僵硬了,所有的人都等在外面,等着将他搬运回霍府,等着布置灵堂,给他换上干净的衣裳,
可是沈十三这般模样,没有人敢动,连白花都不敢带,就怕触怒了他。
沈十三的目光终于从床上挪开,落到玉书的双手上。
他伸手取过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信封,打开后,是一张信纸,上面只有一行字——
前路迢迢,伴你至此,待君临万邦,四海升平,备薄酒一壶,洒至坟前,余愿便了。
霍清是不喝酒的,他的身体不好,不宜饮酒,他曾说过,等迎来盛世的那一天,他要和天下同庆。
看不到了,现在……看不到了。
沈十三觉得喉咙被什么堵住了,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他还留了什么?”
玉书的眼角挂着泪,答道:“没有了。”
除开这一封信,什么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也没有再交代。
是了,这才是霍清,天下为重的霍清。
沈十三捏紧拳头,把手中的信纸捏成一团,紧紧的拽在手中,“叫人进来,换衣。”
下人们的动作很迅速,当天晚上子时前,霍府的灵堂就布置好,霍清一身的血污被擦干净,换上了殓衣,从何宅抬回了霍府,装入棺中。
发丧要在三天后,这三天,霍清尸体要停在灵堂里,由亲人守灵。
霍清的灵,是沈十三亲自守的,这时候,江柔才发现,霍清,才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沈十三无父无母无兄弟,可他有妻、有子、有女。
但霍清,是真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如果沈十三不守灵,他的棺前,将空无一人。人活一世,江柔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孤独的人。
后半夜,皇帝来过一次。
皇帝忙得很,在早朝前抽了点儿时间过来看一眼。
霍清虽然没有官职,但他为大秦立下的功劳不是一星半点,付出的心血不比朝堂上某些官员少,皇帝要是不来看一眼,那当真是十分狼心狗肺了。
沈十三沉默的往火盆里面丢着桔梗,火苗蹿的很高,连灵堂都照得很亮,把棺材下面引路灯的光芒完全盖了下去。
皇帝的脚步声,沈十三已经听熟了,他没起身,让对方自便。
霍清陪了沈十三近二十年,皇帝知道他心里难过,只能干巴巴的说了一句,“节哀。”然后亲自上了一炷香。
他还想再说点儿什么,但又觉得说什么都没用。
他爹娘和两个哥哥死的时候,这样的沈十三,他看过。
不,那时跟现在不太一样。
那两次,他跪在灵堂前,背脊挺得笔直,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像天塌下来都压不垮他一样,那时候,所有人都看不出来,他到底是悲伤还是不悲伤。
只有皇帝知道,他心里正在被凌迟。
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
沈家人死绝了,就剩他一个人了,他,从今以后就是沈家的门脸了,他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哭得像一个傻逼?
那有损沈家的脸面,违背了沈家的家训,配不上做沈家人。
并不是说霍清死了他更加悲痛,只是,他承受了太多人的死亡,一次又一次,沈国安是第一块压在他心里的石头,沈穆是第二块,还有沈夫人和沈扬。
现在是霍清。
心脏里面塞满了死去的人,悲伤叠加了一层又一层,人总有被压垮的一天。
所以皇帝这样纵容沈十三,他和沈家,将毕身都献给了大秦。
皇帝无奈的拍了拍沈十三的肩,走了。
他马上又要上早朝,不能久留,上过香后,就要离开了,他看了一眼陪在沈十三身边的江柔,像来时那样,安静的离开了。
天降破晓,黎明前,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沈十三最后丢了一把桔梗在火盆里,突然道:“我第一次见霍清的时候,他还只有十来岁,是在边城的一个镇子里面,那时候是哲别和大秦打得最凶的时候,他们整个镇都被屠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的声音十分沙哑,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他说话的时候,对着虚空,但江柔知道,是在对她说,她接过话,“然后呢?”
“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那是沈十三第一次带兵。
哲别跟匈奴一样,都是马上的民族,草原的部落,占据大秦以西的一整块疆土,那时候的哲别是相当凶悍的,连有些国家都不能和他们硬碰硬。
新任的哲别可汗上位了,他比老可汗要有野心,胆子也更大,草原上的物资匮乏,除了牛和羊,什么都没有,人要生活下去,仅靠牛羊肉是不够的,于是他想用牛羊和大秦换物资。
可是他的‘换’,不是我们概念中的换。
他们用一头牛,要换别人的十匹丝绸、十把铁器,以及无数漆料、铜料、丹砂、犀皮与象牙。
他们还要跟边城的百姓做交易,还是用一头牛,来换无数的粮食、瓜果、蔬菜、渔猎产品等,总之,恨不得用一头牛来换别人的整个天下。
别人老百姓又不是傻子,你那一头牛能有多大的价值,就要换走人家这么多的东西,人家能干吗?
物品交易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靠双方自愿的,否则就叫做抢了,没有人愿意用一家人几乎一年的口粮,来换一头牛,哲别人换不到东西,索性就开始抢了。
大秦西边的百姓苦不堪言,完全生活在水声火热中。
不换吧,打不过人家,换吧,东西太少,要亏。
哲别人骁勇善战,全民皆兵,就算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儿,也能提枪上马,边城驻军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但凡他们闯进城一次,城中都像被土匪抢劫了一样,发展到后来,他们连县衙都敢抢。
边城政府反抗了许多次,次次惨败,无奈只能往朝廷上报,
那时候,沈十三已经从军一年。
这一年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兵,被沈国安放在最危险的前锋阵营,跟所有士兵一样,提着脑袋冲锋陷阵,
一年后,他才凭借累累的军功,封了将军。
边城的急报送到京城,皇帝力排众议,任了这个少年将军做主帅,带兵出发,镇压哲别。
这是沈十三扬名天下的一战,那一战,让天下人都认识了他,知道了大秦有一颗新星,叫做沈战,跟他爹一样能打。
哲别凶悍,他更凶悍,他手下的士兵,如同虎狼之师,直扑敌军的腹地,第一仗就打得哲别哭爹喊娘,匆匆拆了帐篷逃走。
后来大大小小,两军交了不少战,一一以秦方全胜作为结局,哲别遭受大创,稍安分了一段时日。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卷土重来,这次反扑,却不是反扑的秦军军队,而是洗劫了各个防卫薄弱的边城。
霍清的家就在边城以南的一个小镇之里面。
那里的镇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里的,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民风很淳朴,可是这次最先被哲别游军找到的,就是那个镇子。
沈十三收到线报赶过去的时候,整个镇子都没了。
到处都是尸体,横七竖八的摆在纵横的街道上,无一活口,连牲畜,都被一一抹了脖子。
沈十三带人离开的时候,十几岁的霍清从一栋房子里面爬出来。
他浑身都是血,受了不轻的伤,看得出来是经过了一场搏斗,但是输了。他生来就体弱,但这镇子里的风气相当好,没有外面的浮躁,家家户户,只要能够吃饱就行,不追求奢侈,没有多余的物质要求,因此生存压力并不大。
霍清平时帮爹娘打个下手,照顾照顾家里的兔子和鸡,还是完全没有问题,他幼时就爱读书,是家里唯一一个知识分子,多的时候,他会教别人家的小孩儿读书,收取几个铜板的费用,也能够补贴补贴家用。
他原本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在那一次洗劫中,全都死了。
沈十三经过那栋房子的时候,霍清正从院子里往外爬,院子门口躺着一个赤裸的小女孩儿,看样子只有八九岁。
赤裸的小女孩儿。
乱军洗劫村庄,赤裸的小女孩儿,那身上的痕迹,大家都是男人,都明白。
沈十三不是故意要看,实在是那尸体就摆在那里,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看光了。
小女孩儿身上有很多痕迹,惨不忍睹,下身也烂得不成样子,身上没有致命伤,她是被轮*致死的。
这么小一个孩子,根本都还没有开始发育,甚至连胸口都是平的,却以这种方式死去。
霍清受了不轻的伤,整个人都血糊糊的,根本看不出他伤到哪儿了,又让人觉得他哪儿都伤到了。
他拖着一路的血痕,爬到小女孩儿身边,哆哆嗦嗦的脱下自己身上的血衣,大哭着把小女孩儿包裹起来,抱着她哭得声嘶力竭。
这样的场景,沈十三见的多了,在乱世里,有战争的地方,多的是生离死别的百姓。
院子里面还躺着四具尸体,分别是霍清的爹娘和哥哥。
他想要爬回院子里,却已经没有力气了,他身上的血越流越多,哭都没有了声音。
我们来到这世间,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尝尽人间八苦,要目睹亲人离世?
没有人知道。
沈十三驻足,军队自然也停了下来,人们看着这个少年泪流满面,口唇大张,喉咙里面发出来的是跟野兽一样的嘶吼。
沈十三侧首,身旁的两个士兵上前去,把霍清抬起来,不顾他的挣扎,带着他跟军队一起,离开了这个曾经的世外桃源,现在的人间炼狱。
霍清挣扎的很厉害,被士兵直接打晕后带走。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陌生的帐篷里面,帐篷里面一个人都没有,他想爬起来,但是爬不起来。
身上的伤口都已经被包扎过了,他知道他被那支军队救了。
晚上,一个小士兵来看他醒了没有,顺便还送来了饭,如果他没有醒,士兵就打算自己吃掉。
那士兵见他醒了,惊讶道:“哟!你总算是醒了,这么点儿伤,你也能晕这么久!”
说罢,他将饭菜递到他面前,道:“快点儿,来吃两口!你要是再晕下去,说不定就直接饿死了!”
霍清的喉咙发干,身体还不太听使唤,他虚弱的问,“我在哪里?我……”
他还没说完,那士兵就抢答道:“我们现在在连碧城,我们是大秦抚西军,朝廷派来镇压哲别的,你被我们救了,到现在昏迷了近十天了,现在我们正在向西进发,赶紧养好了伤,就赶紧离开吧。”
军队里面不能留百姓,救了霍清,就已经是例外了。
霍清没再说话,沉默的闭上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士兵那天也看到了镇子被屠的惨象,知道他受了不小的打击,所以对他并没有不耐烦,比较宽容,只是把饭菜放下,就走了。
霍清再养了三天,就能下地了。
能够下地的时候,他就穿了鞋,掀了帘子出去。
那时候是五月,正是春光明媚的时候,他出去没走多远,就到了校场,沈十三正光着膀子,在临时搭建起来的台子上摔跤,下面围了很多士兵,在大声的起哄。
这几天,他从送饭士兵的嘴里,知道了这是抚西军队,而擂台上的那个人,是大秦武将的新秀,沈战,战无不克,风头正茂。
他站在原地看了很久,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个将军是真的很厉害,他一个人在擂台上,干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士兵,精力像永远用不完一样,现在的天气并不太热,但他满身都是汗水,摔倒一个士兵后,他大声的问底下的人,“还有哪个不服气,老子今天让你们看点儿颜色!”
底下立刻有一个士兵笑着抬杠,“什么颜色?黄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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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秋,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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