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老李带着他的大儿子来了。
叶子芬已经在昨天吃饭的时候和家人说了这件事,她想开羊汤馆,就要用上好的羊肉,他们本地养羊的人家不是很多,所以她想先自己养着。
李大牛进了家门后跪下给叶家人磕头。
叶子芬非常不喜欢儒家文化,对这种动不动就下跪的行为非常不喜。
也因为她深受姑奶奶那种“大家都是人,为什么要分出三六九等”的想法的影响。
这也是她为什么屡次三番冲撞长辈的原因。
“起来吧!在咱家不用动不动的就跪,我们只是雇佣你,你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明天李伯带着我和大牛去县里逛逛,看看有没有卖山羊的,我打算买山羊。”叶子芬说。
又对叶永旺说:“我暂时把山羊养在家里,过后我会去村里买一块地盖羊圈和房子。”
叶永旺点了点头说:“你自己安排就好。我没有什么意见。”
“家里也该请个厨娘回来了,不能总是你自己做饭吧!”王听荷提议道。
叶子芬想了一下说:“应该的,明天我就去找人牙子,厨娘要手脚干净的,这样的人还是有人作保才好。”
*
张春月今天确实回来了,不过是她自己回来的。
刘建才正月十五以前接了一个做嫁妆箱子的活儿,人家要的比较急,现在正在家里没日没夜的赶工呢!
“女婿怎么没有跟来?”张老汉问。
“接了一个活儿,忙呢!”张春月说完,挽起衣袖进厨房给后娘帮忙。
“你出去吧!咱们中午蒸个香肠,再炖个白菜就行了。”这次张王氏并没有让她帮忙。
一是因为她男人答应教张高义木工手艺,二是做给张老汉看得。
她前头留下的儿子马上就要成亲了,她还记得张老汉威胁的话,现在得赶紧夹着尾巴做人。
张春月看后娘确实不像说客气话,才回了屋子和爹爹弟弟说话。
“你姐夫让我告诉你,你随时都可以过去了。”张春月对张高义说。
“嗯!我明天下午就去。”张高义踢着脚上的鞋子。
一个大拇脚指已经露了出来。
张春月看到了,打算回去之后就给弟弟重新做一双鞋子。
这些天她已经给家里的那哥俩把衣服做好了,再看到弟弟身上的破衣服,打算回去也给他做一件。
张高义给了她两丈多布,都让她拿到别人家换成平时农家用的粗麻布了。
当然染色的棉布更贵,她没有吃亏就是了。
“姐,咱娘那边的大哥要结婚了,你会去吗?”张夏月天真地问。
只是勾起的嘴角却出卖了她的内心。
张高义皱起了眉,他知道自己这个妹妹争强好胜的性格,却不知道她还有这样险恶的用心。
张春月尴尬地说:“你姐夫刚接了一个活儿,家里比较忙,我就不去了。”
张老汉在二女儿问出那话时,脸上不高兴了,只是因为她是三个女儿里面最讨人喜欢的,所以不高兴表现得不是特别明显。
“你大姐不去就不去吧!嫁了人就要以自家为重,有些事不掺和也是好的。”张老汉意有所指地说。
张老汉虽说偏心,但是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大闺女的女婿就是他找朋友打过听的,否则就年龄差距不大,他也不会答应。
媳妇前边留下的那个儿子,成不了大事,有事就来询求帮助,分不清眼前状况,更不知道应该和谁亲近。
张高义只是在一旁听着,看着老爹眼里的厌恶,他心里明白了很多。
张夏月眼睛闪了闪,跑进了里屋,把四岁的妹妹牵了出来。
“你们两个出来了,高武呢?”张老汉问。
张高武,今年两岁半,是张家最小的孩子。
“高武自己在炕上玩呢,他不搭理我!”张秋月噘着嘴,一脸的不高兴。
本来二姐和她一起看着小弟的,却一声不吭的自己跑出去玩了,她又不敢留小弟一个人在屋里。
“你个死丫头,高武万一从炕上掉下来怎么办?”张老汉说着就进了里屋把高武抱了出来。
张春月很少看到高武,因为张王氏把这孩子看得紧,不想让他们有什么感情。
她认为大儿子不和她亲近就是受她地挑唆,所以从来不让张春叶接触小儿子。
却不知,张高义不和她亲近是因为这些年她把心思都放在了前面孩子的身上,根本就没有管过他。
人们总喜欢在别人身上找原因,却不愿意承认自己也有问题。
张春月吃过午饭就走着回家了,张高义不放心,把她送回刘家村才回去。
*
正月十七,一切上了正轨,几人按部就班的锻炼身体。
叶子芬今天还写了一页大字,递给张高义。
边锻炼,叶子芬边教给他怎么读。在回来的路上,张高义已经把那些字都认得了。
只是想要学会怎么写还要下功夫。
叶子芬回来之后和老李以及李大牛去了县城卖牲畜的地方。
别看老李是个长工,他在以前的主家就是负责这些牲口的,所以很有心得。
在里面转了一圈,买了六只小羊羔和一头母羊,是一个老汉卖的。
老汉是个羊倌,年龄大了腿脚不方便,这不就把羊牵了过来卖了。
叶子芬让老李这几天多往集市上跑一跑,多买一些。毕竟她要开羊汤馆,少不了要用。
叶子芬在去人牙子那里以前,先去了姐姐家找了章怀玉。
和他说了想在码头买个铺子做羊汤生意的事儿。
章怀玉一听立即去了衙门,把最好的那一地段的铺子翻了出来,供叶子芬选择。
明面上这些铺子的价格都一样,一百两一个铺子,前面可以放四张桌子,后面有一个小厨房。
但是这些好的地段有多少人想花十倍的价格买下,衙门都不卖,只每年租出去就不只五十两。
叶子芬选好了一间店面,交了钱,写房契地契。
章怀玉连问都没有问直接写了叶子芬的名字。
叶子芬递了二两银子给负责写文书的小吏,离开了衙门去了牙行,买了一个会做饭的婆子回家了。
说来也巧,这个会做饭的冯婆子以前的丈夫是酒楼的厨师,结果一场火灾直接要了她丈夫的生命,又没有孩子,心灰意冷便自己卖了身。
但是看不惯大户人家厨房管事以次充好的行为,又被人找了由头发买了。
叶子芬第一眼就看上了她,所有的人里面就数她最干净,手上的指甲修理的干干净净。
头发也不油腻,这样的人做的饭起码干净,让人放心。
今天一共花了一百一十五两,三两银子买的样,十两买的冯婆子,一百两买了一个码头的小铺子,二两银子给了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