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吃完早餐,出了门。与晚上不同,白日里凤阳街上还是人声鼎沸,赶集的、卖菜的来来往往,充满了小县城的热闹烟火气。
朱元璋不急不缓的转悠着,时不时地问问菜价、看看杂耍。
就在此时,前面街上似乎发生了吵闹,涌过去一堆人。朱元璋等人好奇,也跟着过去一探究竟。
来到人群边上,只见中间地上是一对小夫妻,男的嘴角上挂着血迹,捂着胸口坐在地上;女的坐在丈夫旁边,搀扶着他不停地哭泣着。
旁边地上打翻的背篓掉出一些散落的蔬菜,已经被踩的不成样子。
他们的面前站着一位手拿折扇的公子哥,年龄比朱允炆要大上一些。身边跟着一群打手模样的狗腿子,趾高气昂的叉腰而立。
“这是怎么了?”朱元璋问旁边一位大娘。
“嗨,还能怎么,准是这小媳妇又被那‘小太岁’盯上了呗。”大娘一副对事情了然于胸的表情道。
“本世子早都跟你说了,把你家小娘子让给咱,以后你也就不用种地卖菜了,你不听,非要吃这顿苦头。唉~咱又不是不还,玩腻了还你不就行了,哈哈。”那公子毫不掩饰的叫道。
“你说的是什么话,结发之妻岂有出借之理,你今天就算是打死我,你也休想得逞。”地上的男子忍着疼痛,喘息着说道。
“哟,没想到还是个硬骨头。哼,别以为本世子不敢,杀你如同宰狗一般。”被当众拂了面子,公子哥有些恼怒。
“你凭什么杀我,就算是官府判死刑,也得经过洪武爷的红批,当街行凶,你就不怕大明刑律吗?”男子搬出朝廷律令来试图震慑住对方。
有人可能会说,呀,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怎么会知道刑律呢,这不可能。错了,这完全可能。相反的,要是不知道才不正常呢,而且还有可能会遭受惩罚。
在朱元璋时期,他修订了《大明律》,这是明代第一部系统性的刑法典,其中主要规定了五种犯罪后的刑罚:笞、杖、徒、流、死。
相信大家在高中历史课本中应该也见到过,其实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木棍打、板子打、有期徒刑、流放、死刑。
分子对比了一下,如今刑罚有拘役、管制、有期、无期、死刑,严格归纳起来的话,拘役、有期、无期都是关押,可以算是明代的‘徒’。
管制也只是空间不同而已,在家,活动范围大点儿。比起笞、杖、流来说很轻了。
所以,仅仅就《大明律》的刑罚种类来说,比当今还要多。
而实际上,以朱元璋的性格,远远不能满足于这五种,他在‘死’的大类上又发明了许多小类,这个大家熟悉。
不仅大家熟悉,当时的老百姓也都家喻户晓。
为什么《大明律》有人不知道,反而许多具体的刑罚小类却如此熟悉呢,因为在民初时期的普法教育中,用的最多的是一种叫做《大诰》的书。
这本书中不仅对《大明律》的刑罚进行了解释说明,而且具体到许多小类。
什么铁涮(用开水先浇灌身体,再用带刺的铁刷子一层一层往下刮。)、剥皮(这个好理解,有的还装了草做成标本警示官员不要贪污。)、抽肠(大家自己想象吧,我实在不愿意写出来了。)、凌迟等等。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图书馆找一下。
既然大类都不能普及,小类谁还能看。
《大诰》不同于《大明律》的重要一点,就是它不是枯燥的文字叙述罪责,而是通过活生生的具体案例来宣传。
朱元璋深知让饭都吃不饱的老百姓捧着一本法律书学习,显然是不可能的。就是现在,老百姓也没人会去背法律,尤其是刑法,这点儿无论哪个朝代还都相同。
不过具体的案子大家就喜欢看了,就像如今的某某案子,发生了什么,最后结果如何,大家都很愿意去看。最主要的一点是记得牢靠。
大多数普通百姓并不是关心这个案子具体的法律原理,而是作为饭后的闲物来看。干了什么,最后被咋处理了,这个不用背,大人小孩儿都能记住,然后提醒自己可不能干这事儿。
当时的人更是如此,出不了市县,去不了外地旅游,也没电视机手机,更没有篮球、足球等娱乐项目,他们唯一的消遣也就是一堆人饭后闲谈,这时候《大诰》中的具体案例就充当了精彩的娱乐部分。
可是《大诰》也是文字版,书中也没有生动的图画,老百姓的文盲率很高,全家人目不识丁的现象普遍存在。
朱元璋就是再有本事,那也不能让一个不识字的人看得懂书上的文字。要知道,当时可没有九年义务教育,也没有适龄儿童入学保障。
因此,也就出现了一种现象,这个大家在电视上都看到过。
朝廷发个什么告示,一群人涌到跟前,一个人在那儿念,有些外围的还要惦着脚往里挤,这并不是他想要看告示,那玩意儿自己压根不认识。
为得就是听告示跟前识字儿的人念,不是念告示的人口才好,因为远了听不着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