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我的东西?”
阎朝华被须黎这句话说得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阎朝华一生磊落,从未夺过他人之物。”
听他信誓旦旦的语气,须黎用指尖一下没一下的叩着茶杯,茶褐色的桃花眼多了几分玩味。
她随意地靠在沙发上,仰头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伸出手指点了点阎朝华丹田的方向,嘴角一勾笑道:
“就连自己的修为也是自己一点一点修炼,而不是依靠外物吗?”
“那当然不……”
见须黎这么说,阎朝华条件反射地反驳道。
可当他刚开口时一些极其久远的画面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和别的用修为来维持年轻样貌的修士不一样,阎朝华本身才不过三十多岁。
阎朝华一直都清楚,他是天生拥有极好的天赋不假。
但仅凭过人的天赋根本不足够使他的修为在没有世家大族修炼资源的前提下达到如今的高度。
更别提他本身还是个孤儿,在机缘巧合下踏入玄门前还天天为温饱看人眼色。
这一切的转折点在阎朝华十九岁那年。
他得知玄门大族之一封家的大小姐几年后要入凡世历练,于是处心积虑地凭借着自己的天赋混入封氏外门。
同时他获得封氏长老信任,在历练时得到机会守卫在封大小姐左右。
封大小姐向来沉迷修炼,再加上她是封氏后辈中唯一的女孩备受宠爱,所以她被保护得生性单纯不知人情世故。
而阎朝华不同,卑微的出身让他从小感受人情冷暖,相比一般的同龄人,阎朝华更加懂得如何博得不同人的好感。
于是在凡世历练的这几年,天天在一起的阎朝华和封大小姐日久生情,他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封大小姐的未婚夫。
阎朝华这么做除了想挤进玄门大族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封家拥有一个独立且未被探寻完毕的天然秘境,里面保存着上古遗迹。
相传秘境深处有天地至宝支撑着整个秘境,但前去一探究竟的人都死在那里了。
有人说这宝物是上古时期的神兽魂魄,有人说这宝物是是一柄流落人间的神兵,也有人说这宝物是修为极高先人的骸骨。
阎朝华想完全摆脱被人瞧不起的过去,想让自己的修为一骑绝尘,让万人敬仰。
所以他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找到并拥有这世间至宝。
由于进入秘境深处要用生命献祭,再加上千年来人间无人飞升,根本没有人有足够的天赋闯入秘境深处。
所以封家已经足有百年没用人命祭祀开启秘境深处,只是开放秘境的其他部分定期供族中小辈历练。
而阎朝华利用了封大小姐的感情将她骗至秘境中残忍杀害,然后用她的血开启了秘境深处。
事实证明,阎朝华的天赋的确是这世间千百年以来少有的。
虽然身受重伤,但他依旧活着从秘境中出来了。
同时被他带出来的还有吸收在丹田处的秘境至宝——一堆玉化骨头碎片。
阎朝华将宝物据为己用后修为大涨,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一夜之间屠尽了封家满门。
封氏为玄门大族,本族加上弟子共八千多人,只一夜便被阎朝华一人屠戮殆尽。
杀完所有人还不够,阎朝华甚至将所有封氏族人的尸骨都投入了秘境中,最后又引爆了秘境将封氏夷为平地。
秘境毁灭的力量波动一瞬间扼杀了所有魂魄,封氏一族至此不复存在。
而阎朝华吸纳的那些碎片正是须黎一部分的仙骨。
要不是阎朝华身为凡人无法吸收仙骨碎片里的全部力量,他现在可能已经飞升成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