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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凌晨一点半,沈清徽同她先去了酒店放行李。

本来想在酒店的餐厅解决晚餐,可又转念一想,好像不该这样打发。

放好行李出来,沈清徽侧头问她,“要不要出去吃?”

“你吃过了吗?”

“没。”

“那走吧。”

江鹊把手递过来牵住他。

在港城这个不夜城里,即便是凌晨时分也仍然有许多店铺忙的热火朝天。

以前在新闻上看到照片,配图总是拥挤狭小却又昂贵的群租房,而这却仍然是一线繁华的大都市。

纸醉金迷与狭窄逼仄的店铺道路一点都不冲突,反而在这样的夜晚中多了一些人情味。

其实沈清徽也并没有在港城呆过很久,只是有时逢年过节回来应付公事。

去的地方也是什么别院,什么酒店。

而现在,他与江鹊站在一起。

说违和却也显得很温馨——她找了好些美食博主的测评,他负责找地方。

尽管也听不太懂这里的港话与粤语,但零零碎碎,也总能听懂一小半。

与她站在马路上,帮她选着丝袜奶茶还是港式奶茶。

九月初秋,大概也算是个恋爱的好天气。

一点温热的风拂面,江鹊捧着一杯热奶茶,沈清徽跟在她身边,手里还端着一小盒章鱼小丸子。

灯光拢着夜色,街边的的士司机说着他们都听不太懂的话,马路的两边都是热气腾腾的店铺,嘈乱的人声与汽车的鸣笛,也是一种别样的烟火温柔。

庄景月的葬礼定于第三天,庄家的礼数繁多,是那边的人操办,邵闻瑾给打了好几回电话,其实也知道沈清徽没什么意见参与,所以也只是通知他流程而已。

只是这回挂了电话,沈清徽推门从露台上进来,江鹊正趴在床上回微信,他在床边坐下,对她说,“今晚早点睡,明天要早起。”

“要出去吗?”

“嗯,跟我一起。”

沈清徽坐在她身边,摸了摸她的长发,“以我妻子的身份。”

江鹊也是忽然在这一刻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事情。

原本已经觉得“沈太太”三个字已经很感动了,这一刻忽而意识到,“我妻子”三个字,好像什么东西在心间落定。

那好像是一种,很是坚定地的勇气。

领证后的这些日子,沈清徽把她保护的很好,其实江鹊明白他的心意,只是那时的流言蜚语,是他独自一人承受,而现在多了她。

沈清徽对她有多好,她心里清清楚楚,他所经历过的人生,亦是从不会对她抱怨,有时江鹊情绪上来,总是心疼,沈清徽就将她揽进怀里,笑着说,“不都过去了么,以后我有你了。”

这句话是被他用一种很淡然的口吻说出来,可是却让她心口闷闷的,好像没有她,他又会独自抗下所有的命运带来的不公。

庄景月的葬礼很正式,在港城殡仪馆举行道别仪式,也是这天,江鹊穿着一套黑色的套裙,站在沈清徽的身边。

葬礼上有来了几家媒体,用一口港普询问沈清徽旁边的人是谁。

江鹊默默牵紧了他的手。

沈清徽同他们说,“是我太太,江鹊。”

葬礼的流程繁杂,庄家很是讲规矩,江鹊穿了一双半高跟的鞋子,走到后面的流程时,沈清徽牵着江鹊出去了一趟。

江鹊当时还以为他有话要说,结果沈清徽让她在告别厅外面的石凳上坐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创可贴,他在她身前弯腰,单手托起了她的脚踝。

“你怎么发现的?”

江鹊弯唇笑了笑,她的脚型不太适合穿这样的半高跟鞋,但是也没有别的鞋子可以搭这条裙子,沈清徽让她穿舒服的就好,江鹊当时特别认真,只觉得自己可是他的“沈太太”,这样重要的场合当然要隆重一些。

沈清徽将创可贴贴在她的脚踝下,眼神里有疼惜,“早就知道你不适合穿这些鞋子。”

江鹊的手撑在石凳上,也是忽然这会想起来,就前半年她买了好多高跟凉鞋,回回走路都磨脚,那会她从公司里跑出来,他的副驾上永远放着一双运动鞋。

原来他早就习惯了。

他从来都不会干涉她的任何决定,却又在处处为她熨帖着。

江鹊向前倾身,他半蹲在她的身前,跟她说,等会再去买一双运动鞋先穿着。

话音才落,江鹊凑过去,亲了他一下。

也是这会,里面的记者往外看了一眼。

沈邺成和庄景月明明有两个儿子,可是那夫妻俩几乎把所有的爱与目光都给了早早故去的沈邺成,而沈清徽,鲜少出现在媒体的视线中,沈家和庄家的人也很少提起。

偶尔拍到几次,也总是淡漠着一张脸,几乎没什么多余的表情。

后来再上新闻,还是与那女学生的纠缠绯闻,又或者见他去“绑架犯”扫墓,有些流言蜚语不收掌控,关于沈清徽,港城的媒体平价为:冷漠、大概是患有什么心理问题。

这么多年,又哪里有人走进过他的心里,靠近过他的身旁?

谁都不了解他,只有江鹊知道,她的沈先生,是温柔,是总会纵容着她做任何事情的宠溺,是将她拉出黑暗的光。

江鹊望着他的眼睛,弯唇笑了起来。

下午两点多,这场漫长的告别终于结束,庄景月葬在了一处高档墓园,而她的墓旁边,是另一个、看起来已经有些陈旧的墓碑。

因为庄景月的信仰缘故,来了两个僧人为她祈福,洒了些纸钱。

江鹊往旁边看了一眼,那墓碑上的男人穿着浅色的西装,戴着一副细细的金丝框眼睛,照片其实已经有些模糊了,可是再怎么模糊,她还是可以一眼分辨,沈容信不如她的沈清徽好看。

沈清徽站在她的身旁,隔着前面的一些人,也是忽而地想起了很多年前,在庄景月精神状态最差的那段时间,她找来好些僧人在家里诵经。

后来也不知道是听信了谁的话,总是算着说如何能让容信捎些话来,有僧人说沈容信要是在世,姻缘应当在三十岁后往后。

庄景月指着他说,好,不能让那些莺莺燕燕耽搁了我们容信的事业。

有居心叵测的僧人为了敛财,兴师动众,庄景月又很信这一套,整个沈家日日夜夜烧着香火。

为此频频上了新闻,沈邺成从国外赶回来,自然是大吵一架。

后来沈邺成对外一致说,是庄景月为了让清徽专心继承家业,一时昏了头。

事情过去了很久,已经记不起那些细节。

但那段日子的麻木,却刻在了心上。

他记得自己有跟庄景月说过,庄景月只是呢喃着,你怎么会不是容信呢?

也是后来,总隐约能听说这些僧人打着他的旗号出去招摇撞骗。

这三十多年来的独身一人,只是出于他自己的感情观念而已。

葬礼结束后,庄家宴客,沈清徽惦念着江鹊累了这大半天,也不愿意再参与那些是是非非。

邵闻瑾将文件袋递给他,是庄景月在港城的一处房产转让。

沈清徽倒也觉得以后不会同港城这边有什么太多的往来,接下来后,估摸着也是要挂牌出售。

邵闻瑾倒是没什么意见,说里面还有一些东西,要是卖掉的话,还要给庄清月送去。

眼下葬礼后要宴客,邵闻瑾这边抽不出空,沈清徽便让他先忙着,自己收拾了送到庄清月那。

江鹊也就跟着他,车子也是邵闻瑾开来的一辆车。

沈清徽也没急着过去,找了一家买了双运动鞋先让江鹊换上,这才开车过去。

那是一栋位于市郊的别墅了,有英式的味道,红棕色的墙壁,拱窗,外面的花园里铺着粗粗的白砂石,本来应该是很漂亮的小花园,但是荒草丛生,看起来很是荒凉。

“你以前在这住过吗?”

江鹊跟在他的身后,随着他进去。

“嗯,很小的时候有住过一段时间,后来沈家地产在大陆发展,才搬过去了,那会我也才八九岁。”

沈清徽拿出钥匙开门,先帮她挡了挡口鼻,开门的时候果然落下了一点灰尘。

“不过都已经忘记很久了。”

沈清徽推开门,这栋房子还是停留在八九岁的记忆中。

棕色的真皮沙发,桌上搭着白色的蕾丝罩,装修的风格也还是八九十年代的样子。

应当是偶尔有钟点工打扫,但也没有干净到哪里去。

他来也只是收拾一些相册之类的给庄清月送过去,其他的家具之类的,也没什么意义。

那些相册也就照旧放在茶几上。

江鹊俯身看了看,沙发上落了点灰尘,但也不算是特别脏,干脆拍了拍坐下。

沈清徽捡起一本,手停留在上面,翻开看了一眼,也是如他所料。

里面全都是沈容信的照片。

庄景月后来换上阿尔兹海默,沈邺成将她送到了港城,当时庄景月就住在这,不许任何人动这里的东西。

那会刘妈也还跟着过来照顾她。

他也不全是一次没来过,有时过来看看,却也总看着庄景月就坐在沙发上,沉迷地翻看着相册,有时也会看着他笑。

他心知肚明,是庄景月又把他当成了故去的沈容信。

只是那会,他尚且贪恋这一点感情,哪怕是被当做沈容信。

再后来,刘妈打电话,说要他寄些照片过来,说庄景月念叨他来着。

当时虽然狐疑,但沈清徽还是每去过一个地方,也就拍几张照片,刘妈都洗了出来,整成了相册。

那会沈清徽还以为,庄景月终于想起了他,可也到底还是错的。

他寄过来的照片,庄景月一次都没看过,那也不过是刘妈的一番好意。

后来他的相册,被他带走了,再也没来过这里。

沈清徽坐在沙发上,抬起视线看。

墙壁上也挂着很大一幅全家福,那也是很早期的风格了。

左边是穿着旗袍的庄景月,右边是西装革履的沈邺成,中间的小男孩是沈容信小时候。

现在在看,这照片上的人都故去了,而他从始至终都像个外人,从没进入过这个家庭的外人。

江鹊侧头看他,总觉得他这样的沉默很让他心疼。

江鹊将他手里的相册拿过来放在桌上,拉着他的手站起来,“过些天,让程黎来处理好了。”

“让他飞过来多麻烦。”

那些情绪被她打断了,将他拉回现实。

沈清徽当然知道江鹊的想法,他哑然失笑,“也就这些相册而已。”

江鹊不管,她一点都不想要她的沈先生因为这些而不开心,她执意带着他走,沈清徽也就任由她牵着。

只是才一走出来,到院子里的时候,江鹊忽然停住脚步,她拉着他的手,很是认真地说,“没有人会像你。”

“嗯?”

“没人会像你,种出漂亮的龙沙宝石,养着一只小喜鹊,也没有人会像你一样,有一个永远会选你的江鹊。”

更没有人,会有他这样的耐心与温柔,去让一个自卑的女孩,变成自信的江鹊。

没有人会耐心地告诉她,她是独一无二。

也没有人,会亲吻着她的伤疤,让她相信爱。

很多话都没有说出口,但他很是知晓她的心意,沈清徽将江鹊揽进怀里,院子里的枯草一片寂静,偶尔有风吹过,窸窸窣窣。

沈清徽拥着她,也是想到很多——

想到人家小姑娘在某天夜里给他戴上婚戒,说那可是花光了她攒的所有奖金。

想到人家每天晚上都要认认真真跟他说一句,沈先生,我今天也特别爱你。

也想到她这么在深夜跑到港城,坐在马路边的行李箱上,手里拎着刚买到的蝴蝶酥。

他是真的很庆幸,在那天的雨夜将她捡回家,她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为他撑起了一片只有他的世界。

江鹊是他的必选题,他也是江鹊的唯一。

三十多年来,头一回被人这样深切地放在心上,沈清徽弯唇笑,可是笑着笑着,也觉得有种异样深刻的动容。

他揽紧了江鹊的腰,低声跟她说,“我还欠你一场婚礼呢。”

江鹊掐了他一下,笑着说,“求婚没赶上,婚礼你可要好好准备,不过——”

“嗯?”

“不过今年我要忙工作,也马上入冬了,”江鹊歪头笑了,“明年春天行不行?”

“好。”

沈清徽松开她,“明年春天。”

江鹊牵着他的手离开这,沈清徽路上跟她说,明天才能回淮川,他还想趁着现在在港城,再去一个地方。

江鹊没有问他是哪儿,沈清徽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给我叔叔扫一下墓,也让他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