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明日,金雀儿起了个绝早,稍事梳妆之后就来到李吴山的卧房。
“老爷,到时辰了,该起来了。”
床榻上的李吴山李大老爷睁开惺忪睡眼,满是惊奇的问道:“怎么是你?银雀儿呢?”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丫鬟,伺候起居本就是银雀儿的份内之事,想不到今天竟然换成了姐姐金雀儿。
“妹妹本是要来的,却被我抢了先。”金雀儿放下装满了热水的铜盆和手巾把子,面带微笑的说道:“已有许久不曾伺候过老爷了,难得回来一回,便让婢子再多伺候老爷一些。”
这个金雀儿原本就是伺候李吴山的,只是因为到京城去执掌李记车马行才换做了妹妹银雀儿,以前也是伺候习惯了的。
李吴山撩开被子,金雀儿很熟练的打开床头的吉庆四宝柜,从里边取出昨晚就准备的衣帽鞋袜,先是帮助李吴山穿上了舒适的中衣,却不忙着穿外面的罩袍,而是殷勤的递过用热水浸过的手巾把子。
趁着李吴山用热乎手巾抹脸的机会,抬起他的腿脚,替他穿上鞋袜。
所有的这一切,都做的纯熟老练,而李吴山也很享受金雀儿的服侍。
象以往那样,李吴山坐到高凳上,金雀儿顺手从凳囊子里摸出一把枣木梳子,将李吴山的头发梳成髻,戴上发兜之后又用束发巾弄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样式,然后万般轻柔的揉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就要走吗?”
“若是老爷没有旁的吩咐,婢子就要尽早返回京城去了,车马行里边人多事杂,实在脱不开身子。”
“嗯,”李吴山眯缝着眼睛,享受着金雀儿的按摩,很随意的用脚丫踢了踢高凳旁边的那个小箱子:“顺便把这箱子带走,车马行里边的人多了,开支也会很多,用钱的地方肯定也不老少。若是不够,再回来取……”
李吴山在京城开办的那个车马行,在金雀儿的打理下运转的还算不错,但却一直都处于扩张状态。虽然规模越来越大,却没有太多流动资金,一直都是从家里拿钱补贴才能维持下去。
“要是有机会的话,多招募些个人手……”
“老爷,现如今这世道……山、陕、河南、山东全都打成了一锅粥,去往口外的商路也不怎么太平,也就只有京城附近还算安稳些。似乎……以婢子愚见,似乎不应该再扩大规模了。”
兼并了瑞丰车行之后,李记车马行的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光是养着那么多的牲口和人员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若是生意好的时候,自然能赚大钱。但现如今这年月,蒙古人、八旗兵轮着番的在北边折腾,时不时的还能打到关内来抢掠一番。内地的反贼更是折腾了一个天翻地覆,张献忠在凤阳掘了朱家的祖坟,李自成在河南干掉了福王和一大票宗室皇亲,山东更有几十股大大小小的贼军,整个大明朝已经全乱套了,哪里还有什么生意可做?
没有生意,空养着偌大的李记车马行,肯定是要亏钱的,但李吴山却还想着扩张规模,这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我知道你在担心亏了本钱。”李吴山毫不在意的笑了笑,用一种意味深长的口吻说道:“老爷我是那种在乎钱的人么?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这句话分明就是一种暗示,暗示福王的事情,金雀儿听懂了。
“老爷……是不是已经有了什么打算?”
难道说这位大智如妖总能够恰到好处的把握机会的李老爷又找到了发财的路子?
“这你就不必问了,按我说的做就足够了。”
“是。”金雀儿赶紧低下头去:“是婢子多嘴了,这些事情本就不是我应该问的,一切自然由老爷做主,婢子只需按照老爷所说的去做就可以了。”
“这一年多以来,你在京城执掌着车马行,做的很好,我很放心。”李吴山说道:“你们姐妹俩跟着我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当然值得信赖。有些事情不是我有意要瞒着你,只是你还无法理解,所以干脆就不多说了。”
“你和银雀儿不一样,你比她聪明比她稳重,也见识过一些世面,放出去也能替我独挡一面。”
“都是老爷调教的好,老爷的恩情天高地厚,婢子永世不忘。”
这句话绝非仅仅只是一句拍马屁示的夸赞,更不是表忠心,而是对事实的真实陈述——从一个自卖自身的孤女,成长为执掌偌大车马行的主事掌柜,对于金雀儿而言已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境遇,这一切全都是拜李吴山所赐。
“从小你就很聪慧伶俐,尤其擅长待人接物。你跟着我的这几年,也不过是读了些书认了些字,能写会算而已。执掌车马行这段时间,也算是有了些历练,但也就仅限于此了。”
“我对你寄予厚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我的左膀右臂,但现在的你还远远不够。最主要就是因为眼界过于狭隘……”
李吴山站起身来,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随手递给了金雀儿:“这本《万国舆志》我找了好久,专门买回来给你增长见识用的。虽然其中不乏谬误和语焉不详之处,但大致上还算不错,有些地方我已作出了修改和注解,最能开拓眼界,至少可以让你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有时间就好好看看吧。”
“银雀儿和你不同,她天性随和心思单纯,留在我身边比较好,我也总不会亏待了她……”
“婢子姐妹二人都是老爷买回来的,生是老爷的人死是老爷的鬼,还说什么亏待不亏待的?”
“不说这个了,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回到京城去吧。”李吴山笑道:“在这里,你只不过是个小丫鬟,到了京城却是执掌整个车马行的主事掌柜,打理那么多的钱财,管着那么多大老爷们儿,可比给我当丫鬟舒坦的多也威风的多呢。”
“老爷说笑了,婢子不过是老爷推到前面的摆设而已,小事还能勉强做些主张,大事还不是老爷一句话就能可以定乾坤的嘛!”
“这世道要变了,你只需好好做,老爷会给你一个你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前程,去吧。”
辞别了李吴山之后,金雀儿本想着去和妹妹道个别,想了想却没有那么做,而是直接让车夫套上马车离开了大旗庄。
轮声碌碌,马车沿着青泥河一路向前。
晃晃悠悠的马车当中,金雀儿打开了那个不大的箱子,顿时一片金光闪耀:箱子里装着十六个金元宝,全都是二十五两的中元宝。
时下金贵银贱,这十六个金元宝绝对是一笔非常大的财富。整个大旗庄一年的产出都没有这么多,李吴山却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金雀儿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老爷的钱财不是来自于田租,他也不是很在意那些佃户交上来的租子,因为那只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小钱儿。
老爷到底有多大的家底,金雀儿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概念,但她却知道老爷很富有,非常非常的富有。除了在大旗庄的那些田产和一处酒作坊之外,还有县城里的一家油盐铺和一家当铺,除此之外就是京城里由金雀儿打理的李记车马行了。
光是去年黑掉福王的那些资材,最保守的估计也能值三五十万两的样子,绝非一般的乡下土财主可以相提并论,偏偏外人却看不出来,一直都把他当做是吃佃户租子的地主老财。
或许是因为赚钱太容易的缘故,自家这位大老爷做事从不小气,尤其是在金钱方面更是阔绰的很……
将装着金元宝的小箱子合上之后,金雀儿取出了那本《万国舆志》。
这是老爷专门给她准备的书籍,是一定要仔细的。
翻开《万国舆志》的封页,第一页就是本书的总纲:夫天地者,实为天覆地载之意也,四海拱卫群洲罗布,国朝为天地至中,故曰中国……
在这段话的旁边,有一行歪歪斜斜的小字:“这段话纯粹就是放狗屁,根本就是胡说八道,不必理会就是了。”
老爷博文强记,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但字迹却非常拙劣仿佛刚刚学习书写的蒙童一般,而且言辞不够文雅,显得有些粗鄙,一眼就能看出这行小字是老爷的亲笔批注。
“中国之北为罗刹国,国土幅员万里,至极北苦寒之地,国人眉高而目陷,甚粗野,实为西夷之种……”这段话的下边有一副罗刹国的大致地形图,地形图的旁边又多出一行扭曲歪斜的批注:“这一段语焉不详,大致上还算不错……”
这本书图文并茂,描述的就是世界各国的大致模样,还有些简单的介绍,所以才叫做《万国舆志》。从后面的补记来看,这应该是从西班牙翻译过来的之藻阁版本,其中有过一些修改和补充,然后李吴山又做了一些便于和理解的注释,同时指出了书中的一些错误。
这样的书籍确认让人大开眼界,但金雀儿却更加的迷糊了:老爷明明居住在大旗庄,连去往京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又怎么会知道天地四方九州万国的事情?那些万里之外的山川地形风土民情,他全都注解的头头是道,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难道说老爷早年曾经游历四方,所以才知道了九州万国之事?
这也不对呀,因为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的出身。
十年之前,老爷不过是个文无分文的外来户,流浪到了大旗庄。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几年之后就成了一方富户。
十年前的李吴山才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怎么可能走遍千山万水呢?
老爷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的老家在哪儿,他以前是做什么的?等等这些问题全都毫无头绪,想的脑袋都疼了,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真如妹妹银雀儿所说的那样,老爷根本就是刘伯温那样的神人转世,专门到这乱世之中救苦救难的?